國中端承辦人資訊  

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集體報名作業,請國中端承辦人先至上方下載及詳讀『報名教學資料』。

一、桃連區招生科班及名額:請自行下載簡章參閱。

二、報名方式:

(一)集體報名:請找就讀國中(或畢業國中)承辦單位報名(通常為輔導室),由國中承辦單位進行資料初審及系統報名後,國中承辦單位

     於5/25.26至國立北科附工第三會議室進行報名及資料審件作業。非桃連區之學校,其國中承辦單位可於5/26前採用郵寄報名

     (以郵戳為憑),寄送資料後致電本校電話告知(03-3333921#611. 610.)。

(二)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報名、非桃連區之學校或報名人數在5人以下之國中,將紙本資料收齊後,免填線上報名系統,於5/26

      採用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委由本校進行系統報名作業,寄送資料後致電本校電話告知(03-3333921#611. 610.)。

三、報名集體報名日期

    112年5月25~26日,現場報名者(限國中端承辦人),請各校承辦人致電本校安排時段,以免各校承辦人員久候。
、報名繳件說明:

    (一)請各國中承辦人員先至上方下載及詳讀『報名教學資料』,並觀看報名系統操作說明影片。

    (二)A表或B表須學生簽名及家長(監護人)簽名,若為隔代教養等問題,監護人無法簽名而改由教養者簽名時,請國中承辦人需在簽名處旁註記           說明原因。
    (三)有關B表學生提供需稅捐機關家戶年所得證明文件說明:

  1.申請名稱: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A4藍色紙)

  2.低收和中低收者免付,有優先順位,所以用不到。

     家戶所得114萬元以上者免付,分發順位在【114萬元以下者】的後面。(未檢附者順位亦同此資格)

  3.簡章要求提供家戶年所得,所以需繳交父、母、本人(三者皆要,兄弟姊妹等其餘人員財產不認列)。

  4.若父母離異、分居、死亡等,以監護人為財產認列(提供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且須提供【戶口名簿詳細記事版】作為佐證。

  5.隔代教養、親屬教養等,仍以法定監護人為財產認列。

  6.申請地點:國稅局、稽徵所才有申請

     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桃園區三元街156號(綜合所得稅課全功能櫃台(1樓))

     中壢稽徵所:中壢區中央東路28號

     楊梅稽徵所:楊梅區中山北路2段318號(中油加油站隔壁)

     大溪稽徵所:大溪區公園路16號

     其他地點請參閱連結:https://www.ntbna.gov.tw/htmlList/6f3e6ac1553143efbb9db2bce1ee5c51
      7.申請時要帶父親  母親  小孩 三人 身分證及印章,特殊身分者,以連結說明為主       https://www.ntbna.gov.tw/singlehtml/788baf9fafd2417bb29016347750da3d?cntId=39f44d84a46b435a8c87b4b489b07e9a

聯絡資訊:

112學年度桃連區實用技能學程輔導分發作業小組

地址:330014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 (國立北科附工實習處就業組

電話:(03)3333921 分機 611 、 610 、 606 、 600

專線電話:(03)3348209

傳真:(03)338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