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入住
申請入住
入住資格:
1. 持香港有效身份証。
2. 年滿六十五歲或以上之男性,六十至六十四歲需經社署轉介。
3. 能適應群體生活及無不良嗜好,願意接受院方規條並自願素食。
4. 通過社署訂立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MDS-HC)的服務配對。
5. 身體、心理適合群體生活。
申請辦法:
1. 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本院監管委員會推薦或自行向本院申請。
2. 經本院工作人員審核合格並由本院 入住審查小組批覆。
終止服務程序:
1. 院友如終止使用本院住宿服務,可於一個月前以書面向院方申請。
2. 院方亦因應院友的個別需要而與院友共同草擬轉介計劃。
費用:
按社會福利署所訂標準,作上期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