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政策

評估目的

1. 校本評核的主要理念是提高整體評核的效度,並將評核範圍擴展至一次性的紙筆考試未能考核到的學習重點。

2. 減少對一次性的考試成績的依賴,因為考試成績因受不同客觀條件限制,間或未能全面反映考生的真正能力。

3. 過程中,校本評核的課業要求學生積極參與及完成基本要求,有助學生持續溫習課堂所學,鞏固已有知識,及協助把新的知識融會貫通。

4. 課業有不同的性質,評分由淺至深,有助學生及老師更了解學習上的得失,取分制亦以獎勵式為本,以激發他們的學習動機。

5. 校內的課業設計及評估亦與公開試作縱向的銜接,以助學生及老師均更熟習公開試的核模式。

6. 校本評核有助達成課程宗旨,肯定良好的教學實踐經驗。

評估模式

1. 書面評估(測驗、考試、筆記習作、時事評論、論文、課後延伸學習計劃、課堂上的習作)

2. 口頭評估(一般口頭匯報、運用資訊科技輔助匯報成果)

3. 課堂活動(角色扮演、論壇、協作學習活動)

持續性評估與總結性評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