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教老師須在教授課程合適時間內給予學生適當課業,以達到以下目的:
a. 鞏固課堂學習;
b. 讓學生為新課題作準備;
c. 在教師專業的設計和適切的指導下,促進自學;
d. 協助學生瞭解自己的學習進度及困難,繼而尋求解決疑難的方法
合適類型、數量及頻次的課業有助達致上述目的。老師須因應學生的能力、課程進度等因素適時給予課業。須把部份課業計算入平時分以提升生完成課業的動力及獎勵認真及積極完成的學生。
須照顧學生的不同能力,任教老師宜盡力嘗試把課業按以下方式指派學生:
(1) 分能力/程度:所有學生須完成基礎部份或須完成指定數量之題目
(2) 預留時間支援讓對課業有困難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