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輔

107 年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表揚名單 恭喜劉青雯老師為友善校園績優導師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學生專車搭乘注意事項※

v 新生自「開學(註冊日)」開始搭乘專車,搭乘學生專車之同學,於開學時會發放「專車乘車證」,請同學務必持乘車證搭車,教官將不定期進行查車作業。

v 每台學生專車之人數及站名是經學校及專車公司排定,請同學勿自行換車、轉站

v 搭乘學生專車請遵守乘車規範,如任意更換座車、不依站名上下車、有騷擾性行為,情緒不穩喧鬧、影響其他同車學生權益及行車安全者,取消專車乘車資格,由家長自行負責通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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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學生專車均有一位「車長」及「代理車長」,同學上、下學搭車有任何問題,亦可請車長協助。

v 開學前一週於學校網站公佈各專車路線及各停靠站上學發車時間,請搭車同學務必於發車時間前至各停靠站候車。

v 每學期會舉辦一次學生專車防火逃生安全演練,全體搭車同學務必參加。

v 專車申請搭乘以「學期」為單位,每學期末會重新調查乘車意願。

v 車資計算:「學期上課天數」×「單日車資」,於註冊時繳交全學期車資。

v 每日車資為上、放學來回車資,恕不接受申請單程搭車

v 低收入戶可申請車資減免,減免額度依當學期申請人數多寡決定。申請車資減免者需每學期期末前提交申請單並檢附證明資料(新生於申請搭車時提出)。

v 學期中途申請搭車,若欲搭乘之停靠站已額滿,則須候補,請同學注意。

v 學期中途申請搭乘或退搭者,以「」為單位計算繳(退)費,另須於每月20日前提出申請,並於次月1日起生效

v 學期中途提出退搭或退費申請時,請將「家長存摺影印本」(並備註存簿者身分字號)繳交至生活輔導組,另「乘車證」於停止搭乘後儘速繳回。 

v 申請搭乘專車者,若未於學期結束前繳清全額,下一學期將不得繼續搭乘。

v 學生搭乘的車號,為全校學生申請後,由校方及專車公司討論後,以「站名」分車,排定路線及車號,每學期因申請人數多寡有些許異動。


113專車路線 & 時間 &票價(每學期會有所調整)

113學年度路線單價表.pdf

宿舍申請表單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新生入學生住宿申請紙本表單.pdf
新北市立淡水商工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生宿舍新生入學生住宿申請紙本表單.pdf

※淡水商工宿舍相關規定※(點一下)

一、繳費

      (一)住宿費:每一學期繳納金額$4,500 元。

      (二)伙食費:預估收費每日$170 元,早餐 40 元,午餐60元、晚餐$70元(實收金額依113學年度招標結果得標金額收費)每學期約 1 萬 4 千至 1 萬 5 千元左右。請至郵局、超商或台灣銀行各分行繳交。

二、進住

      (一)進住時間:住校生請於開學前一天下午 4 時至 8 時至學生宿舍報到進住,家長可陪同搬運住宿物品。

      (二)攜帶物品:宿舍僅提供床舖-長195公分、寬90公分(無付床墊)、書桌椅、衣物櫃,其餘個人用品、寢具、盥洗用具、室內拖 鞋、藥品及個人碗筷一副等請自行攜帶。

      (三)宿舍嚴禁物品:不良刊物、插電電器用品(手機充電器除外)、違規物品(例如麻將、撲克  牌、香菸、電子菸、打火機、非課程與社團用途之刀械棍棒等)及未經許可之住宿用品。

      (四)宿舍基本設備:一樓提供微波爐、販賣機、電鍋使用。二、三樓各有飲水機、投幣式洗衣機、投幣式烘衣機、脫水機、吹風機、除濕機、捕蚊燈。寢室內有冷氣(需自付冷氣費)及電風扇。二、三樓均設有冰箱。

三、住校生放學後依宿舍作息時間表

       (一)每日一般點名時間:07:00、163018:00、19:30、21:40。

       (二)假日返家:放假日依放學時間,收假日 20:00 前返回宿舍。

        每週二實施大掃除,18:30-20:00。

四、晚歸、外宿或離開宿舍者必須事先完成書面請假手續

       (一)晚上請假者最晚須 16:00 時前先請家長打電話至教官室(02-26203930分機211243276),並到教官室拿假單填寫,由【教官室蓋章】核准後完成請假 准離宿。

       (二)臨時緊急事故由家長打電話至宿舍請假,未完成請假手續或有欺騙行為者,一律依校規嚴處。

       非緊急臨時重大事故,一學期平日申請延宿最多三次。超過三次後,每次記 1 點,記滿 9 點即退宿。若有特殊原因經學務處核定者,不在此限。

五、宿舍自治規定

        (一)住宿生必需服膺學生幹部之領導、指揮及安排宿舍相關事項。

        (二)違反住宿規定,依情節輕重予以校規或公差次數懲處。

六、宿舍就醫規定

        (一)發現住宿生身體不適,即刻向輔導員報告。

        (二)聯絡家長說明狀況

             1、緊急狀況立即撥 119,由輔導員陪同送醫,並請家長至醫院處理。

             2、非緊急狀況請家長做決定,選擇下列方式:

         (1)親自到校處理。

         (2)叫計程車送至家長指定之醫院就醫,宿舍可先行墊支車費及急(門)診費用,並派幹部及同學陪同前往。(墊支費用請家長於隔

                  週前歸還)

         (3)請同學次日自行請假看門診或返家休息。

七、本規定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或師長等相關人員指示事項辦理。

※宿舍電話:(02)2620-3930 轉分機 男宿 249;女宿 245

※寒、暑假期間電話:(02)2620-3930 轉分機213

學生宿舍環境介紹

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學生宿舍環境介紹(113年6月13號製作).pp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