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畢業及格學分數為160學分。
部定必修科目均須修習且至少85%及格。
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修習80學分以上,並至少60學分以上及格。
實習(實驗、實務)科目及格學分數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未滿三大過。
下方為園藝科課程計畫書,請依照入學學年度(導師班)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