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學生在校受傷時,學校擁有專業校護為學生在身體或傷口上做第一時間的判斷、消毒、敷藥及心理上的關懷與照護。緊急或重大傷勢會直接通知家長。
孩子若身體不適,發燒不舒服,請務必請假在家休息。法定傳染病請依規定在家自主管理,取得醫生開立之康復證明,再復課。請大家配合!
若孩子經醫生確診為COVID-19、流感、腸病毒、水痘(或水疱結痂),依臺北市教育局及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規定,需做自主健康管理(在家休養),並通知老師,謝謝!
PS:若學生確診為流感、腸病毒、水痘(或水疱結痂)想提早返校上課,請醫師開立診斷書確定痊癒才可返校上課。
02-2937-1118 健康中心 分機224
1.一年級發放"護眼護照"一本。(一位學生一本)
2.持"護眼護照"一年提供免費檢查一次。
3.若不慎遺失護照,請家長向衛生局1999-18 17申請領取。
4.請提醒孩子務必寫上班級、姓名。
5.一本護照使用6年(1年級到6年級)。請妥善保管,避免遺失!
6.每年可免費使用一次視力檢查。
7.家長可自行選擇上學期或下學期使用。一年使用一次。
8.護眼護照的使用單位為:已和本市簽約之醫療院所(詳見護照背面p23-p30),非合約內醫療院所將不補助,家長可先確認及事先預約眼科門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