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每個人最初的學習地,對於個人成長與發展息息相關且影響深遠。
舉凡家庭價值的涵養、健康的家人互動、代間教育…等增進家人關係與提升家庭功能之活動推展,都是家庭教育的一部分。
透過具規劃性的課程,採取隨時、隨地、隨機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有助親子良善的互動。多元化的社會造就現代家庭的形式與功能性多變,故家庭教育不僅須因應時代的變遷而修正,更是每個人一生必修的課題!
依據:
(一)依據實施依據家庭教育法第十二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在正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並應會同家長會辦理親職教育。
(二)113學年度淡水國小輔導工作計畫。
本校家長親職教育成長課程結合校內志工特殊訓
一、依據 :
1.依內政部志願服務法辦理。
2.新北市政府推行志願服務實施計畫及教育業務志願服務人員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 :
1.落實志工教育訓練,宣導志願服務觀念。
2.促進校內家長及志願服務者服務績效,提升服務品質,擴大志願服務功能;達到管理、運用
、輔導、考核之整體運作。
3.協助志工家長取得認證,給予志工校內觀摩學習、經驗分享之渠道,促進校務發展、親職教育等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