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行政個資保護作業稽核

一、使用者帳號禁止共用

禁止使用共用帳號

二、使用者帳號權限角色控管

各組長與教師依據職務分配權限。

三、使用者帳號權限清查

四、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公務機關對於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應經當事人同意。

任何蒐集學生個資或拍照行為都會提供個資蒐集同意書

教育體系個人資料安全保護基本措施及作法.pdf
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須知.pdf
110臺北市單一身分驗證親子帳號申請個資授權同意書.pdf

五、轉出列印授權:

身分及轉出列印資料需被授權

六、轉出列印之資料


僅遵守校務行政系統規範,進行業務宣導,檔案紙本應妥善保管

七、臺北市校園單一驗證帳號服務

確認同步資料狀態應皆同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