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流程:
競賽開始為45-60分鐘的製作時間,供各參賽隊伍現場製作參賽作品。
製作時間結束後,各參賽隊伍不得再進行任何加工動作,等候大會人員依序安排進行測試,排隊進行重量秤重,秤重完後,擺放在固定區域。
場地測試修正
參賽隊伍派員將參賽作品放置於出發準備區(可自行調整出發位置,全車正投影不得超過出發準備區)。準備好後,依大會人員指示開始測試。
電容車充電前,應完全放完電,需經工作人員檢查無任何電力殘留。
出發前提供大會提供的定時充電器,每一隊提供充電1分鐘,可自行選擇是否完全充電滿1分鐘。
充電時間:
當第一隊競賽時,第二隊需在準備區進行充電,第三隊則需檢錄區檢錄後稍等,待第二隊上場後,才可進行充電,後續出場順序以此類推。
直到出發前,選手需自行維持電容充電狀態,若不慎放電,則需自行負責,比賽得繼續進行,亦可自行宣布放棄該次競賽。
電容車出發後,選手全程不得接觸動力車直至此次動力車停止。
各隊參賽作品均有兩次測試機會,僅取最好的一次為該隊最終成績。
名次評定方式依下列順序:
前進距離:以車子停止前進後的最終位置為最終成績。
若最終距離超出競賽跑道界外區,成績不計, 若壓線且未出界,成績可列入。
最終距離以車子最前端與跑道的垂直線延伸線為最終成績,可參考簡報的計分說明。
同分比序:
比序1-相同距離時,以車體重量為主,越重越,比序提前。
比序2-相同距離時,裝備掉落,比序較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