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110學年度校慶運動大會實施計劃
一、目 的:為提倡全民體育運動增進師生間情感交流,同仁間情感,並加強學生體能活動,及發揮團隊精神。
二、主辦案位:學務處體育組主辦,相關處室協辦。
三、參加資格:(1)凡本校學生含補校,均可代表班級參加比賽。
(2)凡本校教職員工,均可代表各處室參加比賽
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18日(星期四)截止,請將報名表(如附件)送至體育組。
五、大會日期:110年12月10日(星期五)。
六、經 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目支付。
七、比賽地點:本校運動場。
八、競賽項目:
(一)高男組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接力(分年級,每班四人)
(4)班別1200公尺大隊接力共12人
(例:一甲、二甲、三甲為一隊,每班至少3人,每人跑100公尺)
(二)高女組:
(1)100公尺 (2)200公尺 (3)400公尺接力(分年級,每班四人)
(4)女子1200公尺大隊接力(分年級進行,每班12人參加)
九、比賽規定:
1.個人單項採用自由報名,每項每班至多2名,毎人最多參加一項【不包括接力項目】,經註冊報名後不得無故棄權,棄權者需進行勞動服務兩次。
2.接力比賽,毎班每項以參加一隊為限。
3.班級男生人數不足,個人項目得擇項報名,但仍以至多參加一項為上限。
十、競賽計分:
(一)個人單項依年級別錄取優勝六名,其成績得列入班上總成績,按7、5、4、3、2、1
給分計算。
(二)趣味競賽---由高一、高二、高三同學參加,「跳繩青春」兩項目,毎班選手須男女混合參加競賽並以未參加個人項目者為優先。
(三)趣味競賽以及男子科別大隊接力賽不列入田徑總錦標記分。
十一、獎 勵:
(一)個人單項競賽優勝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牌一面,第四名至第六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大隊接力賽,依男女年級別團體優勝前三名頒發錦旗一面(3X3+3=12)。
(三)趣味競賽依年級各取兩項總和前四名頒發錦旗ㄧ面(4X3=12)。
(四)精神錦標團體優勝隊前五名頒發錦旗一面(5)。
(五)田徑總錦標分成高男組及高女組,各取前三名頒發給錦旗一面(3X2=6)。
十二、注意事項:
l 選手一律穿著本校冬夏季運動服、運動鞋。
l 各項比賽秩序及時間表內均有明確規定,若大會臨時變更時則以現場報告為主。
l 運動員應於比賽前十分鐘到檢錄處等候點名,逾時以棄權論,並扣班上精神分數。
l 運動員應於點名後由大會工作人員或檢錄員整隊帶入比賽後,須立即出場外,不在場內逗留,否則扣秩序分數。
l 選手不得陪跑,否則取消比賽權或比賽成績。
l 選手一律禁止穿釘鞋比賽以防危險傷人。(除一百及二百公尺外)
十三、精神錦標評分辦法:1.檢錄報到情況10% 2啦啦隊加油10%
3.運動精神20% 4.禮貌整潔20%
5.團體集合30% (含運動員點名,整隊速度)
十四、競賽規則以國際田徑協會所頒佈之最新訂定規則辦理。
十五、領隊會議及裁判會議時間訂於運動會前,12月8日週會時間舉行領隊會議。
十六、大會聘有審判委員及精神比賽評審委員評定相關成績。
十七、本規定經籌備委員會議通過且經校長核示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