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一) 協助設籍或居住本市弱勢家庭有緊急餐食需求之未滿 18 歲兒童或青少年。
(二) 針對服務在案的失走兒少或緊急保護個案由本市警員連結餐食資源。
(三) 本局社工人員評估有緊急餐食需求之個案,由社工員親自帶領至門市領取者。
二、合作商家
統一超商 、 OK 、萊爾富、全家超商、楓康超市、家樂福 及 社團法人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等門市據點。
三、資料填寫
兒少需填寫基本資料及憑證發票上簽名,俾便門市店員即時通報社會局社工及學校老師 展開追蹤與輔導機制 。
四、提供緊急餐食
(一) 餐食含米飯、麵食、麵包等主食及飲品 酒精類及菸品除外,以 80 元為原則遇兒少食量大者, 可依兒少實際需求提供餐食 。
(二) 請兒少於店內用餐完畢為原則,如有特殊情況方可外帶 如店內禁止內用 。
(三) 以實物給付方式協助兒少,不以現金給付方式。
(四) 在社會局回報前,可持續提供兒少餐食,讓兒童餐食服務不中斷。
(五) 遇有特殊情形,超商市店員通報 113 保護專線協助處理,並於通報單中簡述敘明,以利後續憑辦。
五、注意事項
兒少已有申請教育局安心午餐券者,若遇因颱風或其他 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致 於超商市中無法使用該券 ,為避免兒少於餐食時段發生緊急事件或因無人照顧導致有飢餓情狀,仍可至上述門市領取愛心守護站服務之緊急餐食,使其免於挨餓。
有關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任何疑問,請逕洽社會局 社會救助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