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期-射擊預習111.03.22
1956年制定《陸海空軍軍官任官條例》,統一三軍官制,廢除海軍代將階級,不再區分軍官、軍佐,軍士改稱士官,增設士官長(軍士長)階級[11]。另,日文「士官」一詞,即是中文「軍官」之意。
1980年制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廢除准尉階級[12]。
2000年廢除特級上將[13]。
國府遷臺後,只有下列幾種職位的將領晉任一級上將:
為數最多的是職掌國軍軍令權責的參謀總長,1972年以後,只有擔任此職位的將領能晉升一級上將。
其次是位崇但無權責的總統府戰略顧問。
其他還有總統府參軍長、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等[5]。
2013年起,因應《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實施,參謀總長在承平時期不能晉升一級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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