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條件規定

日間部畢業條件

  1. 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

  2. 部定必修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3.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實驗、 實務)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

  4. 部定必修科目包含一般科目與專業及實習科目,請參考入學當學年度總體課程計畫書。

實用技能學程(日)畢業條件

  1. 修習學分數138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32學分

  2. 部定必修科目52~56學分均需修習,並至少85%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