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60學分。
部定必修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實驗、 實務)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
部定必修科目包含一般科目與專業及實習科目,請參考入學當學年度總體課程計畫書。
總體課程計畫書
【111學年度入學】
應修習學分數為138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32學分。
部定必修科目52~56學分均需修習,並至少85%及格。
【112、113學年度入學】
應修習學分數為160學分,畢業及格學分數至少為150學分。
微電腦修護科課程計畫書
電機修護科課程計畫書
機械加工科課程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