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新生報名資格(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公告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為準):
(一)年齡21足歲以下(應屆畢業生不受前述年齡限制),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持有國中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目前無高中職學籍者。
(二)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
(三)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所核發下列鑑定證明之一者:
1.肢體障礙(需伴隨智能障礙中度、重度及極重度)
2.腦性麻痺(需伴隨智能障礙中度、重度及極重度)
3.智能障礙(中度、重度及極重度)
4.自閉症(重度及極重度)
5.多重障礙(需合併智能障礙中度、重度及極重度)
113學年度各年級班級數:
高一:門市服務科1班;綜合職能科2班;餐飲服務科2班;居家生活服務科2班,共7班。
高二:門市服務科1班;綜合職能科2班;餐飲服務科2班;居家生活服務科2班,共7班。
高三:門市服務科2班;綜合職能科2班;餐飲服務科2班;居家生活服務科2班,共8班。
總計22班。
各科課程地圖
多元特色課程與未來進路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