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軟體需求表單開放填寫至5/15(三)
自購-成果考核:
一、配合本局規劃參與教育部或本局辦理之相關成果分享活動,於活動中提供推動運作經驗並分享發展成果。
二、於計畫結束後繳交成果【附件5 】至本局指定平臺或網站(由資訊組統整一份繳交)。
三、參加採購之數位軟體研習或辦理數位公開課。
113數位學習小組會議
113數位精進方案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