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列檔案,包含:比賽授權暨承諾書
臺中市110年度原住民族族語朗讀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臺中市原住民族教育方案
二、目的:
(一)以生動活潑、寓教於樂的活動方式與內容,提昇學生學習效果。
(二)透過朗讀比賽,提供觀摩學習機會,增進學生族語表達能力。
(三)落實本土語文教育,提昇學生學習興趣,以宏揚本土文化。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
七、競賽日期:111年2月26日(六) 上午9:30~下午4:00
八、競賽地點:臺中市神岡區豐洲國民小學
九、報名日期:
(一)請至「臺中市110年原住民族族語朗讀比賽」網站報名,報名日期111年1月3日(一)至1月7日(五)下午2時止。
(二)報名時請將授權暨承諾同意書掃描上傳至報名網站 。
(三)主辦單位於111年1月14日(五)下午4:00 前公告各校報名資料於比賽網站首頁,因誤植報名資料誤者,請於111年1月18日(二)下午16:00前傳真修
正報名表更正並電話聯絡教務處確認(電話:25223351分機710、711),否則以公告為準,不得異議。
(四)抽籤日期訂於111年1月20日(四)於豐洲國小進行電腦抽定出場序,下午4時公告出席順序於本局及競賽網站。
十、競賽規定:
(一)競賽組別:
1.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
2.國小四~六年級學生組。
3.國中學生組。
(二)競賽項目:原住民族語朗讀(參考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16族42種方言別)。
(三)競賽員資格及限制:
1.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生,合於本實施計畫分組 規定者,均可參加各該組項競賽,不受性別、年齡、籍貫之限制。
2.每校報名參加各組(各族語別)競賽人員最多3名,並依競賽組別報名。
3.報名後不得更換參賽選手。
(四)競賽時限:朗讀唸到指定文稿三分鐘鈴聲響或讀完文稿時結束,於限定時間未朗讀完畢者不予扣分。
(五)競賽內容範圍:
1.每一競賽組別朗讀文稿皆為2篇,並依年齡增減難易度,朗讀競賽員於登台前6分鐘當場親手抽題,隨即入坐準備席。
2.朗讀競賽員入坐準備席後不得攜帶任何物品,比賽時朗讀文稿由主辦單位提供,國小一~三年級學生組(A4)、國小四~六年級學生組(A3)、國中學
生組(A3)。
3.朗讀題目文稿公告於比賽網站(比賽順延辦理,文稿內容無更換)。
4.朗讀題目文稿如因地域產生語言差異時,可在文稿文意不變之前提下修改,但須於報到時將修改之朗讀文稿一式五份繳交報到處,文件尺寸請依照國小
一~三年級學生組(A4)、國小四~六年級學生組(A3)、國中學生組(A3)列印。(修改部份請用粗體,以利辨別)。
十一、比賽實施要點及各組說明:
(一)報到說明:
1. 學校報到:請於服務台進行報到並領取比賽秩序冊並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
2. 競賽員報到:各組競賽員於比賽前30分鐘到達各組報到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之。
(二)各組別報名人數若未達3人,則取消該項目競賽,故最終競賽組別及當日比賽流程表以教育局及豐洲國民小學公告為主。
十二、競賽評判標準:
(一)時間限制:
1.國小學生組3分鐘。
2.國中學生組3分鐘。
(二)評分標準:
1.語音(發音及聲調):45﹪。
2.聲情(語調、語氣、語情):40﹪。
3.台風(儀容、態度、表情):15﹪。
※請參賽者著族群傳統服飾與賽(惟服裝不列入計分標準)。
十三、獎勵名額:
(一)各組擇優錄取第1名1名、第2名2名、第3名3名 、第4/第5名若干名以上獎勵將視各組人數多寡調整,其中未達85分者不得列第1名,未達75者不得列第5名。
(二)指導獎:凡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得名次之指導老師,第一名嘉獎1次或獎狀一幀(如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第二至五名獎狀一幀。
(三)表演賽組別核發參賽獎狀一幀。
(四)現場不進行頒獎,以上獎狀由承辦學校另寄送至獲獎學校。
十四、附則:
(一) 凡參加比賽之評審工作人員及相關參賽人員(含指導老師及行政人員)請所屬學校給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一年內補休一天,惟課務請自理。
(二) 賽員請於競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唱名三次不到者以棄權論。
十五、經費:本計畫經費由教育部補助。
十六、獎勵:辦理是項活動績優人員依規辦理敘獎。
十七、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