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工作內容
學生資料之建立、保管。
實施各類心理測驗,統計、分析並解釋測驗結果。
蒐集並提供輔導有關資料。
辦理學生資料之移轉事宜。
技藝班相關事務申請。
擬定特殊教育實施計畫。
辦理特殊學生甄別工作。
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與團體輔導事項。
特殊學生實驗研究事項。
推動特殊教育教材編輯及教具製作事項、個別化教學方案。
辦理特殊學生升學及就業輔導。
籌設並管理資源教室。
辦理特殊教育有關事項及交辦事項。
學生資料之建立、保管。
實施各類心理測驗,統計、分析並解釋測驗結果。
蒐集並提供輔導有關資料。
辦理學生資料之移轉事宜。
技藝班相關事務申請。
擬定特殊教育實施計畫。
辦理特殊學生甄別工作。
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與團體輔導事項。
特殊學生實驗研究事項。
推動特殊教育教材編輯及教具製作事項、個別化教學方案。
辦理特殊學生升學及就業輔導。
籌設並管理資源教室。
辦理特殊教育有關事項及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