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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108學年度「交通安全開『畫』拉」創意四格漫畫徵畫比賽

意者請洽學務處輔發組

寒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

(一)請切實遵守交通安全教育4項守則:

1、你看得見我,我看得見你。

2、安全空間,不做沒有把握的動作,只要猶豫就不要去做。

3、利他的用路觀,不影響別人的安全。

4、防衛兼備,防止事故發生,不要讓自己成為事故的受害者。

(二)自行車道路安全:請配戴自行車安全帽,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當低頭族及勿酒後騎車,保持自行車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不可附載坐人、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行人穿越道上不能騎自行車,請下車牽車,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依規定兩段式左(右)轉、行駛時,不得爭先、爭道、並行競駛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遵守行車秩序規範。

(三)機車安全:請正確配戴安全帽、全天開頭燈、勿無照騎車、勿酒後騎車、行車時勿當低頭族、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勿任意變換車道、路口禮讓行人、禁止飆車、不疲勞駕駛,並勿將機車借給無適當駕照的人,大型車轉彎半徑大並有視覺死角,避免過於靠近行駛於大型車前或併行,以維護生命安全。

(四)行人(含長者)道路安全:穿越道路時請遵守交通號誌指示或警察之指揮,不任意穿越車道、闖紅燈,不任意跨越護欄及安全島,不侵犯車輛通行的路權,穿著亮色及有反光的衣服、在安全路口通過道路、預留充足的時間,勿與沒耐性的駕駛人搶道。

屏東縣109年度「交通安全『藝』起來」創意四格漫畫徵畫比賽

意者請洽學務處輔發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73條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128條已明定有關自行車之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裝置,及夜間行車開啟燈光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