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務必記得先在郵局開立【學生本人的金融帳戶】。
二、至學校【就學貸款登錄系統】輸入就學貸款資料。
三、最遲需於【開學兩天內】繳交就學貸款資料(逾期未繳交者,學校將依規定取消其就學貸款資格)。
※如經教育部查核為年收入超過120萬以上者,需上傳【其他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資料系統】。
學生於同一教育階段「第一次」申貸時,應準備下列各項文件:
一、【可貸金額明細表】是學生可以貸款的最大金額上限,並非要繳的學雜費金額!
二、依照規定,就學貸款除了學雜費外,還可以貸款書籍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其他費用!
為了維護學生權益,所以辦理就學貸款只需要列印【可貸金額明細表】,不需要帶學雜費繳費單!
三、【可貸金額明細表】網址: https://portal.stust.edu.tw/feegroup/feelookup/loandetail.aspx
一、超過學校學雜費及校內住宿費收費金額的貸款即為溢貸,如有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生活費等等其他學校不收取的費用即為多貸。
二、依據規定,溢貸的金額會退回臺灣銀行,若有書籍費或校外住宿費等多貸的費用(貸款的撥款金額大於學雜費繳費單的繳費金額)者,扣除掉依法不能申貸的費用(例如語言實習費或電腦實習費),多貸部分的金額才會匯到學生本人郵局帳戶。
三、溢貸退回臺灣銀行的金額請至臺灣銀行查詢。多貸退費的明細可至學校首頁的【E網通】->【總務、會計資訊】->【學生金融帳戶登錄】中查詢。
四、多貸退費的金額會先扣除無法貸款的費用後才會匯到學生本人郵局帳戶,學雜費實際繳費金額明細可至學校首頁的【E網通】->【總務、會計資訊】->【學生繳費查詢】中查詢。
一、依據規定,就學貸款的學雜費、保險費及校內住宿費不能超過學校的收費金額,超過的部分就是溢貸,必須退還臺灣銀行! 所以,如果具備學雜費減免資格,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就學貸款!
二、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可以貸款生活費,為避免學生因經濟困頓影響課業,故承辦人會在就學貸款收件結束後,先行上簽向學校借支核撥生活費匯款至學生本人的郵局帳戶,核撥時間約為期中考(第9週)過後(約為每年4月及11月中下旬)。
三、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等其他費用,需等臺灣銀行就學貸款金額匯入學校帳戶,且必須先完成溢貸退還臺灣銀行之後,方能辦理多貸退費。
依教育部113年6月3日臺教高通字第1132201547A號函通知,就學貸款學生因重複申請就學優待補助,致有增貸需求,可於當學期第二次比對重複請領名單公告後一週內為原則,儘速至銀行完成增貸作業。故自112-2學期開始,申貸書籍費、校外住宿費等多貸退費,預計完成作業時間將延後至第18週前後(約為每年6月及1月中下旬)。
※請注意:此為承辦人完成作業時間,不包含會計室及出納組內部作業流程時間,實際撥款時間一定會延後!承辦人員一直都是加快速度作業,儘量讓同學能盡速領到多貸退費撥款。惟限於實際作業狀況,不一定每次都能在第18週讓同學收到撥款。例如:
1、部份同學因【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作業,貸款金額有變更。
(進修部的行政院減免計算作業比較複雜,需求時間會更多)
2、部份同學因年收入超過120萬,有貸款利息忘記繳納,需先通知完成繳納利息後,系統才能統一計算多貸退費作業。
3、系統異常、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災、停電等)、其他行政延誤等等。
學校承辦人員一直都是加快速度作業,請同學依個人實際需求規劃與等待,保持彈性。
四、學校各項費用核撥(例如獎助學金及多貸退費),學生可以從學校首頁的【E網通】->【總務、會計資訊】->【學生金融帳戶登錄】查詢詳細核撥時間。
就學貸款不足之差額該如何繳納?
就學貸款不足之差額,會計室會統一發Mail通知。
請留意會計室公告或直接洽會計室查詢,謝謝!
如何申請繳費證明?
如因申請子女繳育補助需求需要繳費證明
請直接至會計室申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