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立國小行動載具管理與使用規範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行動載具使用原則辦理
二、 為導引學生、教職員工及進入校園之專業授課師資,於校園內適切使用教育用行動載具(以下簡稱行動載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教導行動載具使用禮儀並促進學生學習成效,特訂定校園行動載具管理與使用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
三、 本規範所稱行動載具係泛指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穿戴式裝置與具無線通訊功能之裝置。
四、 借用
(一) 借用學校行動載具(含充電車)應確實填寫借用登記表,借用時應當面清點設備及相關配件內容,並現場點收完畢。
(二) 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教師機) 、平板電腦(一年級)與其他具無線通訊功能裝置存放於教務處,欲借用請到教務處登記借用。
(三) 平板電腦各學年(不含一年級)存放一車,各學年主任學期初請到教務處登記借用,學期末關機後歸還。
(四) 借用學校行動載具倘有遺失、遭竊或損毀,應立即通知學校相關單位共同處理,並由學校召開相關會議釐清責任歸屬,必要時須負擔賠償責任。。
五、 使用與保管
(一) 行動載具應於教學引導與學習時使用,不得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遊戲軟體、社群聊天、通訊、攝錄影、發文等應用軟體。
(二) 使用行動載具應注意網路使用規範與禮儀,配合教師教學與學習活動,切勿影響其他學生學習、擾亂上課秩序及干擾教師教學。
(三) 行動載具應置於充電車在等指定地點進行充電,非經學校及教師同意,不得使用教室或校園內其他電源。
(四) 借用人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並遵守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及臺灣學術網路管理規範。
(五) 倘行動載具發生故障或其他不明狀況致無法正常使用,應通知學校相關單位,由學校指定業者協處,不得交由第三方逕行修復。
(六) 學校行動載具應保管於校園內設有保全管理之場所、充電車(櫃);長假期間行動載具應集中置於學校指定之管理場所。
(七) 行動載具使用場域僅限於校園內使用,請勿攜帶回家。
六、 行動載具使用規範
(一) 使用行動載具是一項權利,但亦可被撤銷。如疏忽或使用不當或屢勸不聽,將喪失使用權或使用權被限制一段時間。
(二) 行動載具已安裝預設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借用人不得私自更換或破解該設備之作業系統及應用軟體;若於借用期間有違前述規定,按情節輕重依校規及相關規定議處。
(三) 借用學校行動載具,若有不當使用或違反正常使用之破壞行為,造成設備損壞,經查證屬實,損壞者須全額賠償,必要時學校得取消學生長期借用行動載具資格。
(四) 不得進行非教學活動之檔案分享行為,包括下載音樂或進行違反版權法的其他活動。
(五) 使用行動載具時周圍絕不可有任何食物或飲料。
(六) 如行動載具出現問題,需停止使用,並向老師求助。
(七) 如有不當上網或非教師許可之行為,會導致你喪失使用行動載具的權利。
(八) 嚴禁使用行動載具從事和課堂無關之事。
(九) 嚴禁使用於社群網站。
七、 平板電腦與充電車使用注意事項
(一) 每部充電車均配有一把鑰匙與借用登記表,請妥善保存。
(二) 充電車是推車,不是拉車,請用推的,勿用拉的。若用拉的,把手容易損壞。
(三) 行動載具充飽電後會進入休眠模式,正常來說充電車是不用拔掉電源的,若擔心因停電後復電時突波造成平板損壞,建議放學後就拔電源,到學校後就接上電源。
(四) 行動載具得來不易,請做好學生行為常規訓練,宣導愛惜公物觀念,再讓學生使用,平板電腦壞一片就少一片,就會有人沒平板電腦可以使用。
(五) 3~6年級每部充電車有30片平板(2年級有29片),每台皮套上均有編號,平板放回充電車時,請按照編號放置會較好管理。教師示範教學,請拿最後一台(29or30號),讓學生按照座號使用,會較方便管理與維護。
(六) 另有觸控筆4組(1組30支),提供教師(實名制)個別借用,欲使用的教師請前來資訊組借用,觸控筆不跟著充電車配置到各學年。
(七) 平板與充電車若有問題,請送回資訊組維修或送修。
八、 本行動載具管理與使用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