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順天國中補行評量相關規定與命題範圍說明
壹、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及「臺中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辦理。
貳、補行評量注意事項:
一、評量範圍以該學期教學內容為原則。
二、評量對象:學生該學期成績未達丙等之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
三、除有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未參加者,視同放棄補行評量之機會。
四、補行評量對象為學習領域學期成績未達丙等(六十分)之學生。
五、依規定補行評量及格者,該學習領域成績以六十分計。
六、補行評量時程與地點:另行公告。
參-1、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2條: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符合者,發給修業證明書,其中有關領域學習課程成績之規定: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七、八、九年級適用)
肆、請家長檢視 貴子弟入學以來每學期八大學習領域成績平均,貴子弟於該學期有部份領域未達及格標準之虞,請家長共同協助督導學生課業學習,以期貴子弟學期成績/補行評量順利,達到成績及格標準。
伍、補行評量之範圍為:
第一學期:七年級-第一冊;八年級-第三冊;九年級-第五冊
第二學期:七年級-第二冊;八年級-第四冊;九年級-第六冊
陸、命題來源:(題庫統一於期末校網公告)
(1)語文(包括國文和英語)領域:皆出自課本和習作/該冊補行題庫卷
(2)數學:該冊習作每單元之總複習。
(3)自然:該冊習作試題。
(4)社會:該冊補行題庫卷。
(5)藝文:該冊補行題庫卷。
(6)健體:術科測驗,由任課老師協助評量。
(7)綜合:該冊補行題庫卷。
(8)科技領域:皆出自課本內容/該冊補行題庫卷
(9)彈性學習課程:學習單/題庫卷,由任課老師協助評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