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補助學務人力 全教產批校安政策「喊假的」】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少子化+高齡化雙重挑戰!全教產籲:推動3類假別法制化與津貼補助】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鄭伊婷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4007006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立法院陳冠廷等委員提案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八條引起基層學校產生疑慮乙案,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一、查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國113年3月13日印發院總第20號委 員提案第11001093號,陳冠廷等委員提案擬調整公立學校 等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比例,由百分之三,提高至百分之 四,以增加更多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促進身心障礙者工 作權益進步。 二、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第1項自96年6月5日全 文修正,將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 總人數從五十人以上降低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 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從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提高至百分之三,已執行18年,合先敘明。 三、次查公立學校於編制內無法甄選錄取到具有就業能力之身 心障礙者之教育人員或申請到公務員考試及格分發或遷調 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之職員工,而必須進用編制外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為學校約用人員時,常因學校 代課教師人數之浮動,而使員工人數上有所增減,就必須 臨時增聘身心障礙員工,造成學校為達法定標準臨時聘用 問題及薪資經費來源上等困擾;故有學校建議應比第三十 八條第2項之私立學校,其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 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較為符合公立學校之現況 四、綜上,若立法院修法調整為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四」,是 否將造成貴校實施上之困擾,建請貴校於文到7日內免備文 以電子郵件回覆本會,俾便進行相關遊說。
正本:各級學校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教育部「人人有球借」政策挨轟 全教產:教師不是全能義工】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8862849
【教長喊活化校園 全教產怒轟活在平行時空】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710001669-260405?chdtv
【特教加給調升定案!全教產對特教教師權益的堅持終於開花結果!】
【特教職務加給在凍漲長達34年後,終於破冰!】
在全國教育產業工會(全教產)鍥而不捨的努力下,行政院於114年6月12日正式發函教育部,核定《公立中小學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自115年2月1日生效),明訂:
●特教職務加給自每月1,800元調升至2,800元
●未具特教教師證書之專任教師也可領取每月900元
這是對所有堅守特教崗位、辛勤付出的特教教師所給予最實質的肯定!
【從凍漲到爭取成功──全教產持續堅定發聲】
特教職務加給自民國80年以來未曾調整,全教產透過無數會議與倡議,不斷向中央喊話。去年(113)年,行政院雖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允許部分特教相關導師與主管支領全額加給,卻在資格認定上出現了問題。
導致部分實際「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的特教教師,因職稱為輔導組長、資料組長或輔導主任,而無法獲得應有待遇。
面對此一不公,全教產立即召開記者會強烈抗議,教育部當日下午即發新聞稿放寬資格認定。由此可見,【聲音有力量,團結能改變!】
【支持特教,就要加入最挺特教的工會!】
這場關於尊嚴與公平的漫長戰役,證明了專業教師組織的價值。身為特教教師,當然要加入一路以來最挺特教、最有力的工會。
●全教產歷年爭取特教加給相關報導:
1140423中國時報_政院宣布 軍公教加薪3%下月發放 全教產:導師及特教職務加給望政院一致調整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423000517-260118
1140414中央廣播電臺_特教加給調漲有望?教育部:地方政府全力支持 預計4月底報行政院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45789
1130705【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https://www.neu.org.tw/news_detail/740
1130305聯合新聞網_特教加給領全額各縣市標準不一 全教產籲教育部改善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809188
1120922自由時報_特教老師職務加給32年凍漲 全教產籲比照社福津貼調漲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36352
【1120428全教產會後新聞稿】【100、107、111年調薪】【主管加給有調:有、有、有】【導師加給、特教加給:沒有、沒有、沒有】【全教產:應符合教師待遇條例,從113年起開始落實】
https://www.neu.org.tw/news_detail/230
1101209公視新聞_教師不屬資優班編制無特教津貼 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57741
1101109導師、特教加給調幅0 全教產轟被當塑膠:基層教師無奈舊戲重演
【高鐵回饋】購買高鐵票記得打企業統編39663049,年度累積優惠贈票!
購買高鐵票只要打台中教產的企業統編39663049 (網路購票不限會員,親友也可打統編),就會累積企業消費金額,每半年結算一次,高鐵公司會依據前一年消費總額贈送企業會員的優惠券(82折券),台中教產一張不留,通通留給會員。
總而言之,購買高鐵票記得打企業統編39663049(會員卡上有),票根也要留著;如果是臨櫃購買,拿會員卡走企業會員窗口,也不用跟其他人排隊,金額累積越多,回饋越大!
【贈票】高鐵82折車票兌換券
【職涯風險】連ChatGPT都知道教師應加入工會才有保障!
●整理/何耿旭(高教產副理事長)
【編按】AI當道,最近測試AI能否協助教師降低職涯風險,發現連ChatGPT都知道教師應加入工會才有保障,ChatGPT回饋內容與您分享!
提問:教師面對家長的不理性指控,可以怎麼做?
ChatGPT回答:
當教師面對家長的不理性指控時,應採取冷靜、理性、專業並自保的策略。以下是具體可行的做法:
一、保持冷靜與專業
避免情緒對抗:不與家長爭辯、爭吵,即使指控不實,也先穩住情緒。傾聽對方說法:讓家長完整表達,顯示出尊重,避免火上加油。
二、釐清事實
要求具體說明:若家長指控模糊,請他具體指出問題的時間、地點、事件。
備存紀錄與證據:如有聯絡簿、通訊紀錄、監視畫面或學生作品,應妥善保留作為自保依據。
避免私下對話:如情況敏感,可要求第三人(如導師、主任或工會代表)在場。
三、尋求支持
通報行政單位:立即告知導師、組長、主任或校長,讓學校知道狀況,避免單打獨鬥。
尋求工會或法律協助:如指控涉及名譽、人格或法律問題,建議尋求教師工會、律師等支援。
四、正向溝通與回應
澄清立場但不對抗:用事實澄清誤會,但避免指責家長。
尋求共識解決問題:若能找到建設性方案解決誤會,有助於修復關係。
五、保護自身權益
書面化處理:重要對話或回應可要求書面化,避免未來「羅生門」。
紀錄會議內容:會談後立即做紀錄,並回報給上級或工會留存。
補充提醒
若指控涉及媒體、社群散布不實資訊,可保留截圖並蒐證,有必要時可提告毀謗或妨害名譽。長期受到不實指控或騷擾者,可評估申請保護令或法律行動。
PS:ChatGPT還草擬「回應家長指控的說明書」,如附件請參考。
附件:以下是一份範例格式「回應家長不理性指控之說明書」,可依實際情況填寫、調整。這份文件可以用於向學校主管、導師、學務處或工會報告並留下紀錄。
教師回應家長指控之說明書
教師姓名:
任教班級/科目:
說明日期:
家長姓名/學生姓名(如可確認):
事件發生日:
一、事件經過摘要(請客觀描述)
例:於 2025 年 6 月 5 日放學後,家長○○○(家長姓名)來電/面談指出本人對其子女○○○在課堂中有「歧視性言語」與「不當體罰」行為。但該家長未能提出具體事證,且該學生當日上課秩序正常,無發生任何衝突或懲處行為。
二、事實澄清與說明
1. 本人一向秉持專業,未曾對學生使用歧視語言或不當體罰。
2. 經查閱當日聯絡簿/監視錄影/班級助教紀錄,並無異常情形。
3. 本人已於 日,向 主任/導師報告,並主動配合調查。
三、目前處置與建議
已請學校安排與家長正式溝通,並由行政主管或第三人共同參與。
建議未來與該家長之聯繫,以書面或學校正式管道為主,避免誤解。
建議班級導師持續觀察學生情緒與課堂氣氛,確保教學正常進行。
四、附件(如有)
聯絡簿影本
通訊紀錄(LINE/Email)截圖
同事/學生證言(如有)
錄音/監視畫面等證據說明
教師簽名:
日期:
...
【學習歷程不公內幕!網揭「有錢人玩法」弱勢孩子怎麼拚? 第一線教師吐真相】
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43447
【弱勢小孩考高分贏不了! 網怒「學習歷程」2大問題:階級複製制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604005042-260405?&chdtv
【掛名加保不是保障,是風險!別讓退休成為違法的起點】
●文:鄭如婷(高雄巿教育產業工會文宣部副主任)
你以為勞保局是吃素的嗎?
近期勞保局針對300萬名職業工會加保者展開大規模清查,劍指的,正是那些「無實際工作卻掛名加保」的幽靈會員。不只是清查,更是追責、退保、追繳,甚至移送法辦。
但我們更應該問:這些違規加保的現象,工會真的無責嗎?
某些職業工會為了擴大會員數,口頭保證「退休後只要掛名就能續保勞保、領補助、降低健保費」,甚至「不需實際工作、只要繳錢就好」。這些話說得輕鬆,但本質是什麼?是欺瞞、是包庇、是違法!
他們不是在幫會員爭取權益,而是把會員推向法律邊緣,誘導他們成為詐保共犯。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與第23、24條揭示:投保單位若為無實際工作者辦理加保,將被視為不實投保。被抓到不僅會員倒楣,連投保單位也要負責。
真正為會員設想的工會,不是鼓吹擦邊球、不是投機取巧,而是讓會員走在穩健、合法、有保障的路上。
騙你容易,保你不會被抓到很難;教你守法不討好,但能幫你活得安心。
最後提醒各位會員:法治社會沒有「你不知道」的特權。
退休老師們,我們尊重你曾為教育付出的努力,但守法不分年齡、不分職業,也不容選擇性失憶。
你可以不在講台上,但不能放下為人師表的底線;你可以退休,但不能退化誠信的標準。
如果有工會帶你違法上路,一起翻車的,可不只你一人。
【簽到沒國家認同!基層教師半年內簽7次具結書 全教產轟中央擾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23001732-260405
【手機納管各校自訂 全教產批一團亂】
教育部21日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國中小學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並關機;高中則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同時,高中訂定管理規範時,應邀集教師、家長、學生各方代表召開會議,共同討論管理機制。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批評,教育部沒有肩膀,把責任推給學校,恐會一團亂。
草案明定,國中小學生到校期間除用於學習活動或個人特殊需求外,載具應關機,且應由學校或各班以集中方式保管並妥善管理。高中生到校期間,除用於學習活動、個人特殊需求或經程序討論通過在校作息時間外,載具應關機,且應由學校以同一方式管理,例如採學校或各班集中保管,妥善管理。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規範,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公告,各校所定管理規範,每三年至少應檢討一次。
林碩杰表示,國中小端應該統一由學校直接管理,而不是班級集中管理;高中職端教育部不願扛責任,讓各校自行制訂管理規範,到時候可能會難以明確規範,形成不同縣市學校不同做法,造成一團亂的情況,呼籲教育部應該把規矩明確,細項再由學校決定。
學生團體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說,希望高中端只要針對上課時間收手機就好,下課或其他在校彈性時間,能夠留給高中生更多彈性空間,否則按照現在草案內容,會讓學校認為只要進到學校手機就要統一保管。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22000512-260114?chdtv
【明年寒假春節卡3天上課日惹議】
教育部擬維持原案或提前上課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指出,為集中放假而另行補課,往往讓學生、家長與教師都疲於奔命。且若依教育部第二案構想,將上課日調整至寒假的115年1月21日至23日補課,但接著又是一段長假,正式開學時,學生早已忘光所學,學習成果必定大打折扣,呼籲教育部不要浪費學生的學習時間。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22000505-260114?chdtv
【鄭英耀任教長1年 全教產評不及格】
【政治領導教育 忽略中小學照顧】
2025/05/20 中國時報 林縉明
教育部長鄭英耀上任滿1年,兩岸教育交流逐漸緊縮,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批評,教育不該跟政治混為一談,鄭英耀卻用政治思維領導教育政策。林碩杰說,鄭英耀可能對高教以上階段比較熱中,對國中小教育政策比較不熟悉,甚至有所忽略,綜合評論,鄭英耀表現不及格。
鄭英耀昨天向教育部人員發內部信,感謝這一年支持與陪伴,細數任內推動政策,包括台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3+2新五專模式專班、青年百億海外圓夢基金計畫、研擬青年基本法草案等。鄭英耀提及下半年將試辦「終身學習券」,實踐全民「活到老、學到老」。
林碩杰指出,鄭英耀上任教育部長後,對高教政策著墨比較深,也比較重視,對中小學區塊努力不夠,例如中小學教師受到家長零成本投訴,導致很多教師對教學失去熱忱跟信心。此外,中小學教師待遇、學術研究、行政加給等調幅有限,遠遠不及高教,希望政府加大對高教跟學齡前教育的補助同時,也不要忽略對中小學的照顧。
「部長表現不及格!」林碩杰說,校園手機管理一再提醒教育部,國中小跟高中職分流處理,而不是同一套辦法沒有分層管理,現在教育部規畫把責任推給各校自行訂定規範,光這點就不及格。另外,鄭英耀把政治跟教育混為一談,限制兩岸交流,用政治領導教育,非常不可取。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20000489-260106?chdtv
【背骨出賣】全教總背骨出賣教師,年金改革和教師法修法配合政府,搞到教育崩毀、教師悽慘,這種組織還有教師加入,難怪教師處境三好加一好---死好!
●文:劉亞平
教師法惡修,全教總(全教會)難辭其咎,過去全教總公開呼籲支持設專審會處理不適任教師,以為可以「撿到槍」、「佔到位置」,結果讓民進黨政府惡修教師法,搞到台灣教育崩毀、教師悽慘!
全教總過去出賣教師已成慣犯,從年金改革到教師法惡修,一邊拿政府上千萬經費,一邊出賣教師的權益,背骨無能已經被人甩鍋,這種組織還有教師加入,難怪教師處境三好加一好---死好!
全教總出賣教師的行徑,走過必留下痕跡,現在急著撇清和洗白,已經是亡羊補牢,全教總過去的作為,網路和新聞都有紀錄,全教總「昨是今非」卻想要「脫罪」,莫非認定大家都很好騙!
●20160205公視晚間新聞:全教總籲設專審會處理不適任教師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6月)
【高中以下手機集中管理 9月實施 公布原則讓各校自訂規範 教育部挨轟沒肩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515000466-260114?chdtv
力挺9月起入校手機集中管理!鄭英耀:這個政策有價值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515002680-260407?chdtv
校園「手機禁令」9月上路!遭質疑丟包給學校 鄭英耀:教育部沒有推責任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742007
9月起到校手機一律集中管理」教育部挨批責任丟學校 鄭英耀回應了
【教師節列國定假日!全教產:有聽到基層聲音】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5月份)
【台中市北勢國小人事主任請假1年 他校輪代惹議】
短評:教育部該做的應該是提高教師待遇,解決家長濫訴行為,幫助基層教師解決困擾,而不是增加教師負擔。
媒體報導:【不教補充教材 師怕秋後算帳 教團批硬塞政治服務課】
2025/04/18 中國時報 林縉明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表示,教育部將籌編「識讀中國威脅」等教材,教育部國教署昨天說明,正在研擬補充教材,但老師可以選擇使不使用。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師負擔已經夠重,教學上恐怕沒時間把補充教材納入課程,未來如有教師未使用補充教材,擔心教育部會究責基層教師。他批評,教育部作法浪費公帑,只為了政治服務。
林碩杰指出,現階段國中小從本土語言課程、公民、社會及國文課程,已經蘊含許多本土意識及國家認同在課程,教育部還要增加國家認同教材、識讀中國威脅,浪費公帑。
林碩杰說,教育部宣布要籌編補充教材後,不少老師反映現在業務量已經很高,且相關內容在目前的課程也都有提到,不理解為什麼教育部還要浪費人力、物力、財力去籌編補充教材;教育部該做的應該是提高教師待遇,解決家長濫訴行為,幫助基層教師解決困擾,而不是增加教師負擔。
國教署聲稱,教師可以自由選擇是否使用補充教材。林碩杰擔憂,若未來補充教材完成籌編後,老師如果沒有使用在課程上,會不會被秋後算帳?甚至追究教師不使用補充教材的責任,讓基層老師承受更大壓力。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418000553-260118?chdtv
【和魔鬼站在一起的全教總】
文:黃湘仙(代理教師工會)
當年連手打壓本會,拿著嘉義市教育處洩露吹哨者個資,親自致電恐嚇我,不得插手嘉義市代理教師命案的,正是全教總下支會的嘉義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文章,理應幫忙弱勢代理教師的教師工會,卻是協助林立生吃案的共犯結構。
當年電話的錄音檔我留存至今!
:我們嘉義市有給代理教師全年聘,如果再管這代理教師自殺這件事,就不給全年聘。
2022-09-13 鏡周刊死了一個代理教師報導引起軒然大波,在熱度上,全教總從頭到尾完全沒有協助本案,甚至放任支會理事長打壓我,卻出席時任立法委員賴香伶「代理教師之死,保障代理教師權益,建立友善校園」記者會?
2025-04-17 代理教師釋憲年資提敘案,全教總自始至終沒有參與,更在前年關鍵修法時刻支持代理教師寒暑假上班,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昨日出席新竹市的記者會,大肆收割本會的政績。
之前其他事就我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你們這群老男人是不是認為我一個女生好欺負?
不敢說真話?
之前其他教師工會說你們不會做事只會收割
我都秉持中立,只想做好自己想做的事
現在看來,說你們只會收割剛好而已
全教總要不要改名叫全收割?
至今,走到失信於教師族群的地步,也是你們自己所造成的
【發文重掛禮義廉恥匾額?台中藍綠爭議 教局:融入品格教育】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推廣禮義廉恥值得重視,但過去尊師重道的精神已不復見,家長申訴教師已過於氾濫,除形式上懸掛匾額,營造友善的教育職場更重要。不少學生表示,掛匾額與推廣品格沒必然關係。
【國家認同教材 教團批為政治服務】
2025/04/16 中國時報 林縉明
教育部將籌編識讀中國威脅教材,預計今年暑假完成編撰。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批評,教育部要增加國家認同教材、識讀中國威脅,無疑是增加基層教師課程負擔。他表示,教育應該避免偏向特定政治立場,保持中立,而非讓教育為了政治而服務。
近期頻有教師發表親中言論,教育部長鄭英耀前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為強化中國識讀,將邀請公民、社會、歷史等學科老師組成輔導團,編撰國家認同、識讀中國威脅的教材。
林碩杰指出,現階段國中小從本土語言課程、公民、社會及國文課程中,都已經蘊含許多本土意識及國家認同在其中,教育部還要增加國家認同教材、識讀中國威脅,無疑是增加基層教師課程負擔、以及強迫學校在塞滿的課程中增加更多為政治服務的課程。
「教育應該是避免偏向特定政治立場,應該中立」,林碩杰說,教育發展須能在多元的文化觀點中並陳,呈現多元歷史觀和政治觀點,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的判斷能力,而非讓教育為了政治而服務。
林碩杰呼籲,教育部要好好提升國中小教育環境,提升教師薪資待遇、解決學校行政負擔的困境,提供學生更好教育服務,讓親師生都能在台灣的教育服務中得到很好照顧,自然就會認同這塊土地。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416000515-260114?chdtv
20250414中央廣播電臺_特教加給調漲有望?教育部:地方政府全力支持 預計4月底報行政院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245789
●全教產歷年爭取特教加給相關報導:
20240705【全教產新聞稿】【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https://www.neu.org.tw/news_detail/740
20240305聯合新聞網_特教加給領全額各縣市標準不一 全教產籲教育部改善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809188
20230922自由時報_特教老師職務加給32年凍漲 全教產籲比照社福津貼調漲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436352
20211209公視新聞_教師不屬資優班編制無特教津貼 全教產:同工不同酬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31日 發文字號:(114)中市教職字第11400000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實施計畫 (1140000043_Attach1.pdf)
主旨:本會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 請 轉知貴校教師會派員參加,出席者請學校惠予公假登 記。
說明: 一、本會為了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會在 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 以及透過經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 特地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二、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三、辦理時間:114年4月09日(三)13:30~16:30 四、活動地點:本會辦公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F之4) 五、參加人員: (一)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 學校推派教師代表一名(今年度需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 先報名)。(二)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研習人數40位 六、實施計畫與課程表如附件 七、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 核予進修研習時數3小時。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 名,研習代碼【4980661】
正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98
理事長 張永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實施計畫
壹、 活動名稱: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貳、 活動目的:經由研習課程安排,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 會在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以及透過經 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面對校長遴選 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參、 指導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肆、 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伍、 協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
陸、 辦理時間: 114 年 04 月 09 日(三) 13:30 ~ 16:30
柒、 活動地點: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會議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捌、 參加人員: 一、 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學校推派教師代 表一名(今年度須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先報名)。 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 研習人數 40 位
玖、 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核予進修研習時數 3 小時。
壹拾、 課程主題與內容: 一、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之重要性與相關法規。 二、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實務經驗分享。 三、 綜合座談:研習內容如附件一 壹
拾壹、 預期成果:透過研討會課程使與會教師代表瞭解疑校長遴選機制相關法 律及實務分析,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 選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壹拾貳、 研習經費:本會會務基金支應。
壹拾參、 聯絡人:葉虹汝 秘書 連絡電話:04-23202148 ;傳真電話:04-23253663 聯絡地址:40353 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壹拾肆、 本實施計畫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中市中小學桌椅汰換 挨轟跳票】
台中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原本家長和師生對課桌椅有所期待,現在跳票,期待落空,市府不應放任這類事件發生。
台中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114)中市教職字第11410000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3期計畫要點、基地班申請 表 (1141000034_Attach1.pdf、1141000034_Attach2.doc)
主旨:本會參與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3期開始接受申請,如說明。敬請 貴會周知所屬會 員,踴躍申請。
說明: 一、本會希望透過教師組織自行發展建置的專業支持系統,以 學校成立基地班(基礎社群)與本會輔導諮詢教師互動型 態,提供真正幫助教師專業成長的動能。 二、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 (-3)期開始接受申請,計畫如附件說明,或詳閱官網訊 息。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10日(四)下午5時止,請將 報名表件E-MAIL(teacher.us@gmail.com)寄回本會信 箱,並即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申請。 四、敬請貴會周知所屬會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有任何疑問歡 迎來電詢問:04-23202148 童組織部主任、葉秘書。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各級學校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一
全國教師會「114 學年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3 期開始啟動 (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第六-3 期學校基地班申請要點說明)
114/03/21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以下簡稱本 計畫)第六-3 期已展開籌備期程。 二、本計畫第六-3 期實施時間為 114.08.01 至 115.07.31。為期一年(兩個學期)。 三、為跟緊全教會期程,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凡有意願參與第六-3 期計畫各「學 校基地班」申請者,敬請於 114 年 4 月 10 日(四)下午五時止前填妥附件報名表提出 申請,逾時不候,尚請諒解。 四、本計畫第六-3 期「學校基地班」辦理要點: (一) 經費:一個基地班補助經常門經費一年新臺幣 25,000 元整。 (二) 任務:(成員皆需為本會會員) 1. 申請:撰寫基地班申請計畫表單送各縣市教師會審查。 2. 共同備課、觀課、議課:邀請縣市教師會之輔導諮詢教師一學期至少 3 次到校諮詢。 在輔導諮詢教師陪伴下共同備課、觀課、議課,上下學期並至少各辦理一場校內或區 域公開觀課。 3. 共備教案:在輔導諮詢教師指導下每學期產出至少 3 份共備教案,並上傳至(全教 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指定平台。 4. 課例教學暨共備研討:基地班成員教師每月至少一次之課例研究會,學期初擬定課 例研究計畫,送交縣市教師會輔諮小組審核。研究會進行支持系統教學研究,並將研 究成果實踐於教學現場。 5. 參與縣市期末分享。(上下學期期末各 1 次,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6. 參與全國成果發表。(115 年 6 月-7 月一次,確定日期另行通知。) 7. 成果繳交:基地班暨輔諮教師活動成果製作彙整、分享(於每學期期末繳交) (1)上傳全教會 FTP 資料夾:活動 6-12 張靜態照片(未壓縮、JPG 檔)及 400 字以 上實踐心得,繳交上傳至全教會 FTP 資料夾(路徑:另行通知)。 (2)回傳本會信箱:請將以下成果整理為 A4 格式報告,同時回傳本會信箱,以利輔 諮小組公開分享。 (本會 E-mail: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teacher.us@gmail.com) (1)報告格式:請整理為 A4 格式,Word 檔一頁報告分享,含實踐心得 400 字及活動 照片 6~12 張(加照片說明),請附原始檔(未壓縮、JPG 檔)。紙本請免。 (2)另相關課例研究歷程動態影片檔案請留校存查。 (三)本計畫第六-3 期課例研究: 1. 輔諮及「學校基地班」課例主軸定位為:推動「素養導向」之共備觀議課。 2. 理念倡導:依本會參與「全教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之理念倡導,推 動理解各支持系統(包含薩提爾模式 SATIR MODEL、學習共同體、學思達、DFC 等)在 學習領域課程發展,轉化與宣達各學習領域課程之精神與內涵。 3. 課例研究工作坊: (1)本計畫將於 114/8 月中、下旬辦理課例研究工作坊 1 場、115/02 寒假期間辦理第 六-3 期輔諮期中檢討暨研究會,提供參與教師共同發展、精進「素養導向」之共備觀 議課相關課例研究、課堂教學與評量改進工具。 (2)以上相關研習及成果發表會,務請本期輔諮教師暨「學校基地班」參與教師預留 時間,全程參與。 歡迎台中市的教育夥伴一起來自我精進! 敬請有志共同參與課例研究的教師們把握時效報名,共襄盛舉! 台中市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輔導諮詢小組謹上
114/03/21
附件一-1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3期)
基地班申請表
全教會114學年度教師專業支持系統計畫基地班申請表
基地班名稱:
召集人或聯絡人
聯絡電話
學校
(學校全名)
參與人員姓名
會員卡號
學校名稱
(學校全名)
職稱
1.
2.
3.
4.
課程與教學發展經驗
一、社群組織概況、課程發展的優勢及挑戰:
二、支持系統計畫概述及期程重點:
※表格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列
回傳表單請於114年4月10日(四)下午5時前 Email:teacher.us@gmail.com到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並請務必來電確認 04-23202148,葉秘書。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筠雅 電話:0225857528#306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40000053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比照公務人員增設教師身心調適假,以維護教師心理 健康並確保教育品質。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已規劃公務人員於事假內增列3日「身 心調適假」,具薪資保障、不影響考績、無須檢附證明, 並於114年3月17日將《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草案送請考試 院研議。 二、教師長期承擔教學、行政及學生輔導等多重職責,隨著教 育現場需求日益多元,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持續增加。特 別是108課綱推動後,課程設計與學生輔導的挑戰加劇,且 校園事件頻繁發生,教師需投入額外精力應對,身心壓力 不容忽視。 三、現行《教師請假規則》並無專門針對教師心理健康需求設 置適當的調適機制,然教師身心狀態直接影響教學品質與 學生學習成效,實有必要建立制度性支持,以確保教育現 場穩定運作。 四、鑒於公務人員已規劃相關假別,貴部應儘速研修《教師請 假規則》,增列教師身心調適假,並訂定配套措施,以確 保教育現場穩定發展,展現政府對心理健康議題的重視。
正本:教育部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各縣市政府.、本會會員工會.、全國各級學校、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爭取有成】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出爐 明訂合格代理師敘薪比照專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一步一腳印,爭取代理教師敘薪比照專任,教育部終於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草案出爐,明訂合格代理師敘薪比照專任!
條文:
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ac472e84-d1e0-4a16-ad5a-a2c7f39b2315
新聞稿:
【1131223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憲法法庭判決:「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敘薪」違憲】 【代理教師:是否要等中央修法才能提敘職前年資?】 【國教署:在期限前各縣市可先採計職前年資】 【全教產:教育部應提早因應代理教師搶人之亂】
https://www.neu.org.tw/news_detail/867
【1130812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憲法法庭:代理教師職前年資不被採計=違憲!】 【全教產:支持代理教師比照專任教師勞動條件!】 【全教產:應再給予考核獎金及相同請假天數】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惠櫻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全教諮字第1140000059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貴署函示各主管機關轉知所屬學校,將「學校校長及 教職員工違反與性或性別有關之專業倫理防治指引」(下 稱防治指引)納入教職員工聘約之附錄一事,已逾越法規 規範事項,本會表達反對意見,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貴署114年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46000464A號函,請各 局 (府)依教育部函文,將防治指引以附錄形式納入所轄高級中等 以下學校教職員工聘約參考。 二、按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下稱防治準則)第38條第1項規定, 「學校應依本準則內容,訂定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並將第八 條及第九條規定納入校長及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同條 第2項進一步明定防治規定應納入事項。惟防治準則並未有將防治 指引整體納入聘約之規定。 三、復查防治準則第八條及第九條納入聘約之規定,源於100年舊 稱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之修正,按其當時立法理由,稱 「為避免有違專業倫理之師生關係影響校園學習環境,及提醒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降低構成校園性侵 害或性騷擾之風險,爰修正第一項,課予學校將第七條及第八條 規定納入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之義務。」,亦並未提及將防 治規定納入聘約,或以其他形式文件納入聘約。 四、依據教師法施行細則第21條第3項,「教師聘約內容,應符合 各級主管機關所定聘約準則之規定。」,附錄雖非契約主要條 款,但涉民法第153條第2項所稱之非必要之點,仍有契約效力之 存在。貴署之函文指示,已逾越防治準則規定納入聘約事項,不 當擴張聘約規範事項,本會對此行政指導表達反對立場,極力反 對將防治指引以一切形式納入聘約。 五、防治指引依其內容,本會認為應可歸入學校防治規定之「校 內外教學與活動及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或「其他校園性別事件防 治相關事項」,無需針對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聘約 (且未及 校長聘約)另行規定,以免徒增學校聘任作業行政負擔。本會強烈 建議貴署撤銷前開函示,另為適法性處置。
正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教育部學特司、直轄市教育局、縣(市)政府、、全國各級學校(3)(臺北市中正區 忠義國民小學、澎湖縣西嶼鄉竹灣國民小學、澎湖縣馬公市虎井國民小學除 外)、本會所屬地方教師會
理事長 侯俊良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鄭伊婷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400300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40030013_Attach1.pdf、1140030013_Attach2.pdf、 1140030013_Attach3.pdf)
主旨:函轉行政院人事總處114年-117年全國公教團體保險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會員之建議辦理。 二、事關會員權益,敬請轉知貴校會員。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1140314轉知工會電子報【學校行動載具擬改統一保管 教團:應訂明確條文與罰則】,請參閱。
【學校行動載具擬改統一保管 教團:應訂明確條文與罰則】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597796
【校園行動載具規範擬修 教團盼統一標準、分齡管理】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03100123.aspx
【在校使用手機 教部擬上課禁止 教團籲分流分級】
國語日報報導: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33B00000WUPZUP
【師資海嘯】
聯合報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也說,「代理教師兼任生教組長」幾乎成了許多學校的常態,生教組長掌管學生獎懲、校園霸凌、性平事件,及大大小小校安事件,還要經常面對家長興師問罪,就連興訟日益頻繁的校事會議,也是由生教組長主責,根本是公認的「屎缺」。
林碩杰指出,學校讓代理教師兼任行政,並非從培育人才、累積歷練的角度出發,沒有良好的經驗傳承與增能培訓,淪為讓弱勢、菜鳥代理教師兼任行政的罵名,也影響學校營運品質。他建議,未來師培制度應及早強化行政工作訓練,讓師培生一畢業就具備一定行政專業。
【敘薪修法聲聲慢 代理教師著急】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憲法法庭去年宣判將在1年後失效,但眼見新學期已開始,教育部對於代理教師年資敘薪卻還是沒有作為。對於代理教師的管轄,常看到教育部與地方政府互推,「教育部心不甘情不願,地方政府轉頭看中央,這樣下去沒完沒了,很奇怪的循環」,希望敘薪不要真的等到8月9日之後才處理,否則學期過去,代理教師工作權益還是沒獲得保障。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214000481-260114?chdtv
【曝學生上課講電話、長期偷錄音 全教產籲教育部硬起來控管手機3C產品】
【校園手機使用規範 全教產:智慧型手錶也應管制】
https://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32E00000HEZJEA
【台灣中油】專案優惠
全教產會員享《台灣中油》福利專案優惠
今年新增 「全台自營站手工洗車及機器洗車折價30元優惠」
注意事項:請在結帳時主動出示《全教產福利卡》,並告知結帳人員優惠編號《本會編號:76號》,方能享優惠
另外汽柴油車用機油指定款式優惠,調整為每瓶折價75元 ※
【全教產批 政策難滿足校安需求】【全台僅40校符合副組長方案】
2025/01/24 中時 李侑珊報導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124000518-260107?chdtv
【全教產:調降公幼特教課後班師生比】
2025/02/02 中國時報 李侑珊報導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202000370-260106?chdtv
【會員專屬】【採草莓】台中教產邀請您~開學走春去!
只要您是114年度繳費會員,都熱烈歡迎您闔家一起來參加。
●日期及地點:
(一)114年2月22日(六) 8:40~11:00
(二)草莓世界(潭子區豐興路一段361號0910 517 768)
●對象及名額:本會會員100名,每位會員可攜親友,以一輛車為限。
●費用:免費並贈送每位報名會員1台斤草莓(市價550元)。
●報名時間及方式:線上填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hvghFQM6nDSgtVGj9
●1月 17日(五)10:00報名截止,若逾100人則由本會抽籤錄取會員。
●注意事項:
(一)自行前往草莓世界集合(開車者往慈濟醫院方向)。
(二)報名會員務必於9:00前攜"身份證"及"114年度會員卡"完成報到並領取兌換券。
(三)會員一律填表報名才符合草莓贈送資格。
(四)2/18發行前通知,請留意手機簡訊。
●活動流程:
08:40~09:00集合報到
09:00~09:10活動說明
09:10~11:00莓好時光
11:00~賦歸
【勞保撥補1300億 公教年改已砍14%! 白委揭3點酸「砍得刀刀見骨」】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50111000926-260407?chdtv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希望以不增加第一線教育人員工作量為原則】
盧秀燕認為班班有鮮乳政策立意良善,市府教育局去年 12 月 27 日召開「乳品政策徵詢會議」收集意見;家長團體認為中央不做,地方政府來做,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希望以不增加第一線教育人員工作量為原則,建議發國產鮮奶領用券或數位學生證到通路刷卡領取,解決冷鏈問題。
【專責校安人力 教部提兩方案】
2025-01-08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二0二三年底發生國三學生遭同校學生攻擊身亡事件,校園安全問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教育部表示,已研擬兩項方案,包括「補助國中增置學務人力」及「補助國中設置副組長」。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認為,校安涉及非常專業的危機處理,須由專業人員負責。全部國中六十一班以上的學校可增設副組長,目前全國只有四十所,占全部國中的四%,以縣市來看,有一半(十一個)的縣市沒有六十一班以上的國中,我們認為教育部說全面支持是喊假的。
全教產強烈建議教育部於高國中小聘任專職輔導管教人員,避免約聘人員(學務創新人力)擔負全校學務重責,教官退出校園後的替代方案應為教育部與內政部訓練輔導與管教專職人員,不該把責任全部都推給教師,尤其可解決當時中小學校長協會理事長所承認的「學務處老師要上課,學務處時常沒人」之窘象。
全教產表示,既然如此不放心、不信任教師,仍請修法讓專職人員負責管教,包估高中職、國中、國小均由專職人員負責管教,讓老師回歸教室、專注教學;另目前「增置輔導管教專職人員」主張似已化為灰燼,彈簧刀已接連出現於新北市、台南市校園,接下來是哪個縣市呢,教育部應負起責任。
【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 桃率先補發】
2025-01-07 01:48 聯合報 記者朱冠諭、陳秋雲/連線報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日前表示,合格代理教師不採計職前年資,與專任教師間出現「同工不同酬」的差別待遇,目前北市、新竹縣、桃園市等縣市代理教師敘薪都已採計職前年資,呼籲教育部應及早規畫解決。其中,北市、竹縣都在憲法法庭判決出爐前即採計。
【女師拍女學生肩膀、擁抱被投訴 籲將家長納入性平教育對象】
2024/12/23 中時報導 林志成
老師在校園裡面推動性平教育,困難重重。在今天一場公聽會中,有國小老師表示,有小朋友在廁所裡面互相嘲笑對方生殖器,老師以性平事件處理,遭家長指責故意找麻煩;女學生在家裡受委屈,到校後老師拍她的肩膀及擁抱,卻被家長投訴。老師認為,家長應納入性平教育規範的對象。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辦「因應數位時代,啟動性別平等教育2.0」公聽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老師詹斐雲說,國小的性平事件,很多都是開玩笑所造成,例如小朋友在廁所裡面互相嘲笑對方生殖器,老師通報性平事件,家長到學校後說「這不過是開玩笑,老師不要找麻煩。」
詹斐雲還說,有老師還真的在家長要求下,未依法律規定的24小時內通報性平事件,結果被裁罰12萬元,提出兩次訴願均被駁回,在這種狀況下,老師如何處理性平事件,實在左右為難。
詹斐雲指出,有些小朋友喜歡跟老師親近,就有女學生在家裡遭受委屈後,隔天到學校來告訴女老師,女老師就拍拍她的肩膀、並給予擁抱,最後卻遭家長投訴。她認為,在家長納入性平教育中,是迫不及待的事。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23001627-260405?chdtv
【停砍公務員年金?/六年來所得替代率大幅縮水 年金改革衝突再現 這次吵什麼?】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3742/8445184
「砍夠了吧?」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悲情的質問:「年改分十年砍退休公教人員所得替代率,每年砍1.5%,從2018年開始已砍了7.5%,這是一種凌遲,再加上通膨不斷飆升,對退休人員生活衝擊很大,可以停止了!」
林碩杰質疑,年金改革本來也要包含勞工在內,結果政府從2020年到現在已經撥補勞保基金2,670億元,完全沒有要改革快要破產的勞保基金,勞動部前部長何佩珊還說「撥補就是改革」,政府透過撥補讓勞保財務不會破產,那麼退撫基金呢?「政府還是軍公教人員的雇主,為什麼不撥補2,670億元,這樣公平嗎?」
林碩杰追問:「政府說錢不夠,財政困難,所以2016年急於年金改革,強迫現職公教人員多繳退撫基金、少領退休金,延後退休年齡,但這幾年稅收每年都超徵,政府真的沒有錢嗎?」根據財政部統計,國庫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別超超徵4,034億元、4,500億元、3,617億元。
【代理教師應採計職前年資 全教產籲教育部及早規劃】
【全教產籲五一勞動節改列國定假日 解決差別式放假不便】
【不適任教育人員查詢 全教產:照理3、9月各查1次】
近年教師的士氣常受打擊,這次涉案的是教練,希望政治人物在評論時,不要一概而論都稱呼為不適任教師。「不要讓社會以為教師一天到晚都不適任。」
【年金停砍公聽會 教團痛批綠當年多數暴力】
【1131209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會後新聞稿】
【年金改革:107年~113年已砍7.5%】
【106年~112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差距:9.24%】
【公教人員:形同雙砍】
【全教產:立意良善、手段殘暴】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公教退休人員月退休金因「年金改革每年要下砍1.5%」,107年至113年已砍了7.5%,此外,106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97.35、110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101.04、112年12月消費者物價指數106.59,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超過9.24%,兩者合起來超過16%,已形同雙砍,砍夠了吧!由於公教退撫給與調整早就跟不上通膨,還要每年要下砍1.5%,請就此住手!請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再降低!
有關本案「停止所得替代率逐年降低」之主訴求,雖然銓敘部上週送交司法法制委員會的書面報告提出,年改是將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延後至2051年,一旦停砍年金,將提早4至5年用罄退撫年金,估計未來50年挹注金額減少新台幣2800億元,因此不建議推動修法。
但是,我們認為這是唬人的,因為2800億元除以50年,平均一年只要撥補56億,勞動部部長針對勞工部分曾表態不砍給付並強調「撥補即是改革」,我們也要求銓敘部要推動多撥補這56億的政策。
因為,相較於勞保基金,勞動部自2020年起迄今已撥補2670億元;之前勞動部長公開表示「撥補就是改革」,也就是說政府是透過「撥補」勞保財務進行實踐勞保之改革。但是,退撫基金呢?沒有2670億的撥補,113年只有50億(公)+50億(教)。如果撥補可稱為改革,軍公教年改撥補額度又遠低於勞保,當初為何不撥補?而是「多繳、少領、延後退」呢?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公平性何在?政府都說錢不夠,但事實上都是超徵稅收都好幾千億,還有8800億前瞻計畫、1000億的新南向政策、2849億的核四封存、2兆的離岸風電。
其實之前勞動部部長表態不砍給付並強調「撥補即是改革」,此亦認證2017「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年改」是錯誤政策。是霸凌公教人員的政策,是民進黨聯合全教總霸凌公教人員的政策。
政府分十年逐年降低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的行為,對一個已經退休,且無法再有其他收入的退休族而言是一種虐心的凌遲行為,而且這個凌遲要長達1 0年。
大輻的通膨,又把這個凌遲擴大,加上年紀愈大,傷病愈來愈多,更需要醫藥費用,更沒有安全感,分十年逐年遞减退休金的折磨,對一個已經没有生產力的退休老人在心靈上所產生的傷害可以用"扼殺"來形容,而且要殺他的這把刀竟然連砍10年,這種慘絕人寰的慘狀、這種心境,凡有同理心的人都可以理解。公教人員就好像是被用過即丟的抹布,被遺棄在垃圾桶裡了。
當初年金要改革時是打著消滅18%的口號爭取選票,但結果真正大刀砍下去的並不是18%,而是殃及無辜的所有公教退休族,必須分十年砍退休金。這麼嚴苛的版本,許多退休人員都因此而鬱鬱寡歡,甚至病倒了。他們不應該被仇恨式的對待。
年改後,造成許多已退人員生活透支,我們收到了許多回信,在此舉若干例子如下:
甲師:退休金被砍後,生活只好精打細算的過,但年老體弱又多病,齒牙動搖、視力模糊,多次的植牙、眼睛手術,都得付出昴貴的醫療費,再加上平時慢性病的開銷,早已面臨入不敷出的窘態,老年生活竟無保障,情何以堪,急需工會為我們又老又窮的退休公教人員發聲。
乙師:物價飛漲,退休給付卻越來越少,年紀越大,生病要錢,已不敷生活開支,更請不起看護,這樣是政府照顧人民的方式嗎?
丙師:物價不斷上漲,退休後醫療費用有增無減,退休金卻要年年縮水,太不合理了!
丁師:退休後大筆醫療費用的支出,已讓我不知如何生活。今年9月初又不慎跌倒造成癱瘓,手術自費部分就要七萬多元(還不含雜支),這已遠遠超過我目前的月退休金,現在還在住院中,還不知得花多少費用?政府1.5%遞減的政策要停止,要體諒退休人員的疾苦和通膨的不同。
戊師:已退休人員早年低薪,現退休又被逐年砍所得。身處三明治世代的我們已無法忍耐!
己師:我是2016年8月退休,四年後退休金將遞減扣到最低點只剩三萬多,但物價持續在漲,更老醫療費會更多,萬一日後需要請看護,那根本無法支付,請別再減少我們應有的退休金,不要逼我們老邁又沒錢時,最後去走絕路。
庚師:很多人都很悲慘,如房貸等都繳不出來,連帶被迫節衣縮食、甚至三餐不繼。
兩任勞動部部長均表態不會砍勞保給付,甚至之前強調「撥補即是改革」,此亦認證2017「多繳、少領、延後退」的年改是錯誤政策。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委託辦理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書」之建議,在政府於現職人員提撥率最高15%之前提下,政府應每年撥補公務人員285億元、教育人員236億元,以維未來50年基金不會用罄,達到公教人員退撫制度永續發展之目標,但是今年政府撥補公、教之金額卻僅各50億元,明年公教也僅合計194億;所以我們呼籲銓敘部要推動每年再多撥補56億的政策,解決銓敘部認為未來50年挹注金額減少新台幣2800億元的擔憂,讓本案「停止所得替代率再逐年降低」之主張能夠順利推行,照顧已退休之公教人員。
【「班班有鮮乳」涉及教師工作條件變更 全教產要求協商】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209001518-260405?chdtv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3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職字第113000009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各校如制定差勤管理辦法,應交校務會議議決始符法制, 並避免爭議。本會所屬分會亦可委由本會協商,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育局112年12月13日中市教人字第112110052號函略 以,考量本市幅員遼闊,各校得因地制宜並配合校務實需 與學生作息,訂定出勤管理及出勤起訖時間。再查教育局 113年11月18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100864號函重申各校務必 訂定出勤管理規定。合先敘明。 二、查出勤管理及出勤起訖時間涉及校務運作、上下班時間、 休息時間、補休等問題,且兼行政、兼導師、科任教師各 有擔負之職務,亦有可能產生不同上下班時間之需求。學 校於制定差勤管理辦法前,宜先行溝通和討論,以免出現 違法或爭議、窒礙難行之處。 三、建議貴會應先行向學校主張協商差勤管理辦法之制定並凝 聚會員共識,以訂出妥適辦法。貴會亦可請本會派出專業會務人員代理或協助協商,以免教師權益受損。 四、又學校差勤管理及出勤起訖時間係屬學校重要章則,依前 揭高級中等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應由校務會議 審議。貴會宜注意貴校辦法是否送校務會議討論、議決。 五、復依團體協約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團體協約得約定下列事 項:一、......工時……等勞動條件;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 條第1項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依本法所定之調解、仲裁程 序處理之。如貴校教師屬本會分會會員,自可依據相關法 規委託本會依前揭團體協約法提起團體協約協商、一般性 協商,或依勞資爭議處理法提起調解、仲裁。 六、綜上,如貴校正要制定差勤管理規定,或已經制定卻未送 校務會議議決,本會學校分會可委託本會協商或調解、仲 裁,請查照。
正本: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會
理事長 張永青
【工作重還要下班研修 台中特教師反彈】
2024-12-02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教育局要求各校「鼓勵」特教老師申請「特殊教育專業社群」,卻又規定校內有2班以上特教班者,至少參加任一教育社群,須在不影響校務下進行;這引起國高中教師反彈,指特教業務非常繁雜,變相加班。教育局表示,將納入下學年研修參考。
台中多位特教老師向教育產業工會反映,國高中不像國小,並沒有所謂的周三下午進修時間,特教師平常就很忙,更難找到共同時間,且學校如有2個以上的特教班,有的類型不相同,常常「喬」時間喬到最後竟只剩下班,形同變相加班。
特教老師說,這項計畫已實施3年了,審查標準趨於嚴格,初期可購買情緒桌遊等教具來幫助學生,如今遭禁止;教育社群強迫參加、限制太多、審查不通過仍要交成果等,已造成沒人願意擔任召集人,各校很頭痛。
特教老師說,現有的業務已夠繁雜,難道不能像普通班老師一樣自由參加讀報、食農、戶外教育等社群呢?希望教育局開放。
教育局表示,為支持教師組成特殊教育專業社群,依規定請設有2班及2班以上特殊教育班的學校提出申請或參加教育局認定的社群,補助經費,希望教師透過專業社群研發課程與教材,不是購置現成的商業出版桌遊,建議研發自創桌遊或教具為重點,以符合校內身心障礙學生學習需求。
教育局表示,本學年度計畫已執行中,有關教師反映的建議,將納入下學年計畫研修參考,特教專業學習社群的推動計畫以鼓勵申請、簡化程序、以教師需求為導向等原則,協助教師提升教學技能及專業素養。
【把關營養午餐 教團籲設專職午祕】
2024/11/10 中國時報 李侑珊
校園為食品中毒好發場所,其中營養午餐衛生情況,最引起家長與外界關注。教育部表示,已加強學校午餐人力與區域營養師輔導機制,但教團認為這項作法尚未普及,呼籲不如設置專職午餐祕書;學校則認為廠商有責任自行做好把關。
校園午餐屢傳食品中毒,問題主要在於校園午餐無論採取的是外包或自設廚房,餐點均為大量準備,再供餐給學子,只要食物受汙染,影響人數必然百人起跳,導致校園常成為年度統計裡,食品中毒人數最多的地點。為此,國教署被質疑把關沒到位,尤其衛生輔導與教育宣傳資源不足,且學校沒配置營養師,還須仰賴校方與家長想辦法。
國教署回應,每年補助學校班級數40班以上或供餐達40班以上,進用營養師人力經費及「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外,也補助中央廚房學校與食材聯合採購聯盟群長學校營養師薪資,同時也與地方政府共同推動區域營養師輔導機制,並進行定期教育訓練。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直言,沒有營養師的學校,大多指派校內老師「兼任」午餐祕書,希望還是聘認專門人員擔任,可是教育部又不願意再負擔經費,可見國教署是在「省錢辦教育」。
懷生國中校長陳政翊無奈地說,時值缺工時代,老師都很難找,要聘到專職午餐管理人員更難,且就權責本質來說,在外面吃壞肚子一定找店家,在教育端卻變成學校的責任,不如督促廠商自行盡好責任。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1110000404-260110?chdtv
【拿人手短?】全教會、全教總今年已經拿了教育部超過三百萬元的補助!
●文:李賢能(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
最近看到全教會(全教總)的各地方教師會(工會)「又」開始大張旗鼓地辦起「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研習」,好奇之下去查詢相關計畫,不意外地是由教育部國教署掛名指導單位,再進一步查詢相關資料,也不意外地看到全教會、全教總今年「又」向教育部申請了不少經費。其中光是「SUPER教師獎」就拿了一百萬,「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研習」就拿了八十萬,「食農學堂」就拿了六十萬,全部加一加,今年到第三季為止,就拿了超過三百萬的補助!
全教會、全教總「號稱」代表全國教師,在一定程度上壟斷教師族群的發語權,因此在教育部的各項外部會議中,總會見到他們的代表,但年年都向教育部申請不少的補助,是否還能夠堅定地站在教師的立場發言,而不屈從於政治權勢?是否會在重要的議題上妥協,甚至迎合行政部門的意志,而淪落至喪失教師團體自身的主體性?
附錄:教育部國教署113年度至第三季止對全教會、全教總補助金額(國教署網站公開資訊)
項目/金額
SUPER教師研習 474,863元
113年度SUPER教師獎 1,000,000元
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與議題研討會 76,000元
113年度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研習計畫 800,000元
補助全教會辦理113學年度第1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育政策與議題研討會經費 76,500元
113年度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近土親農『食農學堂』教師研習計畫 600,000元
(共計 3,027,363元)
112年度教育部國教署對全教總、全教會補助共計 2,442,395元
111年度教育部國教署對全教總、全教會補助共計 4,234,110元
【企業捐款私校擬放寬全額抵稅 教團憂淪財團投資方案】
2024-11-06 12:23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62條一但通過,企業捐款是否可能流向私校,因此排擠到對慈善機構的捐款;又若企業也可能另有所圖,該條便可能成為交叉持股私校董事們的避稅天堂。教育部強調監管,全教產建議私校會計等職務應比照公校輪調,才能加強監理。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8341348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部分私立高職為節省人事薪資支出,用各種手段「趕走」資深教師,再以合作的私立科大教師人力墊補,已嚴重影響高職教師的權益,也連帶影響技高學生的權益。
【「新五專」有如高職升二專 教團質疑學習成效能否貫通】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106002223-260405?chdtv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法字第1130000183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貴署113年10月14日函有關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第 8目適用疑義指導,說明段二明顯誤導學校,本會表達反 對,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30111371A號函,說明段二略以,「如有此類情形是否亦可依 同條項款第 4 目『對學生之輔導或管教,未能盡責』或第 7 目『教學、輔導管教行為失當,有損學生學習權益。』予以涵 攝。」,先予敘明。 二、教師之平時考核,主管機關或學校審究懲處對象之行為是 否構成懲處要件外,並應就案件事實及證據, 就當事人有利及 不利情形,均予斟酌判斷。考核會就事實認定結果與情節,依 考核辦法該當適用懲處條目,以旨揭第8目之適用為例,洵屬應 以涵攝行為要件為體罰、霸凌、不當管教與違法處罰學生等行 為經事實認定,有其明示其一排除其他原則之適用。上開函文 說明段一業俱已陳明,「實務上學校屢有誤用第8目規定(即未令教師改善或誤以為已令教師改善),致有錯誤之事實認定及關 於事實與法律概念關係涵攝明顯錯誤作成瑕疵判斷,而遭撤 銷。」 三、依現行體罰、霸凌、不當管教與違法處罰學生案件,學校 接獲檢舉或知悉,不論自行調查或採校事會議調查程序,均有 相關事實認定之調查報告可採,倘依貴署說明段二指導,朝繞 道以適用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6款第4目,係規定「對學生之 輔導或管教,未能盡責」,或第7目,係規定「教學、輔導管教 行為失當,有損學生學習權益」處分,該二規定文句並未提及 不當管教,則不當管教是否屬於或足以符應該二條目規範範 圍,即有疑義(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13號判 決)。貴署之指導恐誤導學校以懲處為目的,而忽略事實認定 行為之態樣,與懲處條目適用適法性,及未考量行政程序法第9 條,「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 形,一律注意。」,致衍生涵攝錯誤、處分違誤之虞。 四、行政程序法第166條第1項,「行政機關為行政指導時,應 注意有關法規規定之目的,不得濫用。」。本會認為,貴署應 就旨揭函文不當之處,予以停止適用。
正本:教育部 副本:本會自存、各地方政府、本會所屬會員工會、全國各級學校(3)
理事長侯俊良
台中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師會字第11310000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提醒所轄學校,學校法定會議應設置教師組織代 表事宜,請依法規辦理,以符法制,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本會會員近期反映,部分學校委員會應有教師組織代表 者,並未請學校教師會推派代表。 二、按教師法及其相關子法,學校設置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 成績考核委員會、課程發展委員會、校園事件處理會議等 法定會議,均應設置教師組織代表,若學校未請教師會推 派代表系委員會組成不合法,依法令規定及法院判決,其 決議應屬無效。 三、為避免學校相關會議適法性產生疑慮,建請貴局提醒所轄 學校,如學校已經成立教師會(含聯合小校教師會,即臺中 市山海屯城教師會),應立即調整相關會議組成辦法,並請 教師會派出代表參與,請查照惠復。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全教產:教師節變心痛日 要求2節都列國定假日】
中時/李侑珊報導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1023002587-260405?chdtv
【國語日報】學生帶手機到校 教團:應強制規範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966254168879895&set=a.634854328686549
【校園手機管制無強制力】
【學生有恃無恐、教師無所適從】
【全教產:教育部要硬起來】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最近在美國加州繼佛州通過校園管制手機方案,來幫助學生在學校時專注於學業、社交發展和眼前的世界,而不是手機螢幕;事實上,包括法國、日本、南韓、英國、澳洲、荷蘭等國也都已有類似作法。
雖然教育部已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及「校園攜帶行動電話使用規範原則」,但均不夠明確化,也沒有強制力,學校在處理上產生極大的困擾。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一定要管理,學生自制力尚不成熟,對於許多在上班的成年人,已有不少公司都有限制私人手機不能使用的時間,何況是小孩子在學校呢?!而且智慧型手錶也一樣。
手機是否影響學生學習?
有某國中黃老師表示,教學現場觀察,影響很大。長時間使用手機的學生,不擅時間管理,無法集中注意力,學習狀況不佳。手機帶來學校後,學生拿出來用,除了影響自己在學校學習與人際互動的品質,易產生糾紛,也會影響其他同學的價值觀與家庭管教方法。
許多學生在上課時偷用手機、偷看智慧手錶、下課用手機看影片、打手遊,影響了正課也減少了人際互動的時間。由於目前資訊課程及教室內數位課程,學校皆已有平板或電腦可使用,日常課程中實在沒有使用手機的必要。
家長讓學生帶手機來校的理由多半都是聯繫用,若真有聯繫之需求,除提早約定時間外,也可使用校內投幣電話,或是至各處室、警衛室尋求電話撥打。
另外,手機有拍照及多媒體影音娛樂的功能,也為學校性平事件或是個人隱私方面增加隱憂。南韓近期爆出以深偽(deep fake)技術合成影像的社會亂象乃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廣泛傳播,受害者包括學生、老師;手機不管制的話,若有學生上課任意拍攝老師的照片用於深偽,其後果令人無法想。
另名國中黃老師指出,曾發生學生下課拍同儕在兩棟大樓圍牆邊跨來跨去的驚險畫面用於發ig限動,且還在ig寫下「學校亂不亂,我們幾個說了算」;有老師出言制止,他們竟在校園找老師麻煩,包括公開罵老師三字經、在ig寫老師的名字、散播負面言論、抹黑老師,或惡意投訴。也有學生上課拍老師,製作成哏圖,在網路流傳訕笑。
因此,學生在校園不宜使用手機,應全面管制,但由於現在校規對學生的約束力大減,所以當然應由教育部源頭進行課堂上的手機使用控管,由教育部制定有效的手機使用規範,讓學校實行起來更有依據及標準,既可避免課程進度、教室及班級經營受到嚴重的影響,也可讓各校教育人員得到相對的鼓舞。
期盼教育部硬起來訂定具有強制力的規範,強制各校必須統一遵行,避免各校各自為政,作法不一,且應在不增加導師工作量及連帶責任前提下訂定。
現代家長已有非常多把手機當保母讓嬰幼兒不吵不鬧,讓人看了非常擔憂,此刻也希望立法院各委員督促教育部應有作為,讓學生遠離過多的3C,以免繼續影響學生學習、語言表達能力、及人際互動的品質,與其他先進國家的作法齊步。
【教師很難被嘉獎記功 全教產:應授權學校自行敘獎】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822576
【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動輒得咎、獎勵機制虛設】
https://cnews.com.tw/174241007a01/
【有功無賞、弄破要賠 全教產:主管機關應開放學校自行核定敘獎】
【想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全教產:中南部及離島國小老師須到台北上課】
【程度C教成A不可能! 高商校長刪英文必修】
【有關國教署正研議調整特教加給】
教育部國教署日前終於公開表示,刻正參酌消費者物價總指數及軍公教薪資調整幅度,研議調整特殊教育職務加給額度,俟與縣市政府取得共識後,將依行政程序函報行政院爭取。
全教產早於112年9月22日、113年7月5日發布新聞稿表示「特教職務加給」已經凍漲33年,教育部國教署及行政院應盡速處理,而非事事都要推給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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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705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行政院長:人事總處啟動明年軍公教調薪機制】
【全教產:勿忘導師職務加給已凍漲12年、特教職務加給已凍漲33年】
特教老師職務加給32年凍漲
全教產籲比照社福津貼調漲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認為,「有關校長在職場霸凌這個教職員的部分,應該也是要把他列為不適任校長來處理。」
【公視新聞網】嘉義代理教師遭霸凌逝世3周年 民團盼增罰則強化雇主責任
【班班喝鮮乳 最快9月下旬上路】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依照國教署公文指出,鮮乳到校後,需要半小時喝完,國小低年級學童可能會有胃口不好等問題,「媽媽要他喝都不一定聽話,在學校能很乖喝完嗎?」如果老師為配合上課時間,希望學童趕緊喝完,會不會最後變成老師霸凌孩子?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0915000400-260107
註:記者誤植,應是開封後半小時喝完。
潮州高中強迫導師回吐暑假導師加給700元!
經全教產曝光後,學校當天馬上退還給所有導師。
您的學校也有類似惡劣行徑嗎?
有的話,請告訴我們!
【屏東潮州高中爆爭議 全教產:強迫導師交還暑期加給700元】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2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職字第11300000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教育議題講師團、研習申請單 (1130000076_Attach1.pdf、 1130000076_Attach2.docx)
主旨:本會教育議題講師團提供各校辦理增能研習活動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增進學校教師對教育法令、議題、教學能量的增 能,提升教師的本職學能,特地組成教育議題講師團,師 資陣容如附件。 二、本會教育議題講師團供各級學校、學校教師會申請辦理相 關研習活動,研習師資的鐘點費及交通費,由本會處理, 其他衍生的費用及研習活動申請、場地安排,由各校自行 處理。因資源有限,各校每學年原則上以一場為限。 三、研習活動安排相關事宜,請洽本會辦公室 04-23202148 張 旭政秘書長、葉虹汝秘書。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4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3009006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會員權益書 (1130090066_Attach1.pdf)
主旨:為核發114年度會員卡,114年度常年會費自即日起開始繳 交,並請提供會員基本資料,敬請惠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會第5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敦請本會所屬會 員繳交114年度合併會費(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止)每人每年新台幣500元。(已內含本會加入「全教產」 及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114年度會費等費用) 二、會費繳交方式可委由學校扣款後郵政劃撥,本會之郵局郵 政劃撥帳號:227-448-59;戶名: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並請於備註欄註明「學校名稱」、「會員人數」、「理事 長姓名及聯絡電話」。 三、若學校沒有人收費,請聯繫本會,本會將派專人前往處 理。 四、敬請修正會員基本資料(另以紙本寄出),以利印製114年 度會員卡,並請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以email方式 回傳本會並來電確認,請 貴會惠予協助辦理。
附件一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 63 號 6 樓之 2 網址:www.tccta.org.tw E-mai:tccta.ta@msa.hinet.net 郵政劃撥帳號:22744859 戶名: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郵政劃撥帳號:22275074 戶名: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 電話:04-2236-1105 04-2236-0721 傳真:04-2237-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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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童午休跑到馬路上 全教產:暑假師生比1比15讓老師吃不消】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791121
【學前特教班師生比1:4「暑期、課後變1:15」 教團籲加強人力】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5/2811325.htm
【公幼人力不足 全教產要求學前特教班訂定課後照顧標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905001617-260405?chdtv
【中市學校1年約6600件公文 行政減量?教產會批「假的!」】
【全教產再喊話!代理教師不只年資 考核獎金、健檢一視同仁】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812004366-260405?chdtv
【熱傷害增 中市要求學校暑假宣導預防】
2024-07-23 01:24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節錄)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宣導預防熱傷害並非壞事,多數學校也不排斥,但要求回報成果就「過頭了」,各局處常要求學校業務配合,教育局應出面協調、簡化,不要讓教學變副業。
基層教師說,老師要配合的事很多,除教學輔導,動輒面臨家長投訴等,與教學無關的選舉、防疫、食安、道安等,也會請教師幫忙,幾乎把教學當成副業。有校長說,行政業務壓力大,各類評鑑每年約70項,平均2、3天就有一項,跨局處配合業務應簡化。
曾任校長的議員古秀英說,學校事務多,行政人員負擔重,多溝通,才能合作愉快。中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李中說,暑假期間要求宣導,又要求成果報告,教育局應多溝通。
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有不少校長反映雜務多,但學校是最有效的宣傳管道之一,如與教育有關,會盡量取得平衡點,請校方協助。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該業務由衛福部轉下,循往例請各局處協助,成果報告沒強制性,不列考核也無獎懲;學校近社區,宣導有地利之便。衛生局說,疾管署統計熱傷害就醫人次,今年到6月底48人次,比上月增21人次,才請學校協助。
【銓敘部:退撫基金每年應至少撥補194億元】
【行政院:公教僅各50億、勞保基金撥補達1200億】
【全教產:這款政府?這不是大小眼,什麼是大小眼?】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筠雅 電話:0225857528#306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30000119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新聞稿 (0000119BA0C_ATTCH1.pdf)
主旨:貴部召開「114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未 能讓受僱者直接參與「行政院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審 議,本會表達可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部113年7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34202161號開會通 知單。 二、本會以為對公教人員的待遇調整,應讓基層公教人員直接 參與待遇審議委員會,公開、透明的討論調整機制、各項 經濟數據的評估、…,才會有合理調整可能,而非僅僅是 意見蒐集,而不見實質討論,請貴部應向行政院強烈表 達,以免軍公教待遇調整最後淪為執政者的恩惠。 三、113年軍公教人員薪資雖調整4%,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自 民國100年至113年4月的最新數據,我國經濟成長了 46.33%,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上漲了26.63%,物價指數上漲 了16.9%,但在此期間,軍公教薪資調整僅為11%,其實代 表軍公教是實質減薪。即便以這兩年的物價指數來看,物價指數也上漲了4.98%,情況也是如此。另,從100年至112 年基本工資調整了43.86%,本會雖明白基本工資的特殊定 位,然而,同時期軍公教調幅卻僅有11%,調幅落差實在巨 大。(詳如附件) 四、新上任卓內閣主動釋放拚經濟政府必須帶頭示範,指示明 年度合理方向調升軍公教薪資待,本會期待貴部應促進軍 公教調薪法制化,讓軍公教人員直接參與審議機制,公開 透明討論各項經濟數據,讓軍公教共享經濟成果。
正本:教 育 部 副本:全國各級學校(3)(含附件)、各 縣 市 政 府(含附件)
理事長 侯俊良
附件一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4 年 7 月 17 日
軍公教調薪應跟上各項經濟數據 才是合理調薪
全教總︰軍公教合理調薪是對的 更應讓受僱者直接參與討論 行政院長卓榮泰於日前在行政院會中表示,考量我國近年來經濟穩定成長, 預測今年成長率 3.94%,拚經濟政府必須帶頭示範,明年度全國軍公教薪資待遇 會往合理方向調升,並指示行政院人事總處邀集相關部會,立即啟動明年軍公教 員工待遇調整機制,本會表達肯定新內閣願意正視軍公教待遇調整應考量「經濟 指標」及經濟成果讓軍公教獲得實質加薪,共享經濟成功果實。 政府的調薪機制「軍公教待遇審議委員會」,對基層公教受僱者而言是個謎, 這些年來本會對於公教調薪機制頗多建言,訴求應有基層受僱者直接參與外,更 應法制化,也受到立法委員關心。調薪直接關係到受僱者的薪資所得與生活品 質,讓受僱者直接參與應是無庸置疑的。然,卓院長雖指示啟動明年軍公教員工 待遇調整機制,但參與方式仍是透過所屬機關蒐集意見再代為至審議會議轉達, 如 17 日教育部召開的「114 年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這樣的座談會 本會無法認同。對受僱者的待遇調整應讓受僱者直接參與待遇審議委員會,公 開、透明的討論調整機制、各項經濟數據的評估、…,才會有合理調整可能,而 非僅僅是意見蒐集,而不見實質討論,軍公教待遇調整還是淪為政府恩惠。 公教調薪應透明、法制化 才不會造成實質減薪 全教總必須指出,調薪要參照相關經濟數據,這是普世做法,全教總過去幾 年不斷呼籲政府建立軍公教調薪的制度化、讓軍公教調薪機制公開透明,但過往 謎一樣的「待遇審議委員會」審議,及政府調整決策並非如此,導致軍公教的調 薪不僅遠遠落後民間企業薪資,就連物價指數的漲幅也跟不上。 今年公教人員雖調薪 4%,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自民國 100 年至 113 年 4 月 的最新數據,我國經濟成長了 46.33%,重要民生物價指數上漲了 26.63%,物價 指數上漲了 16.9%,但在此期間,軍公教薪資調整僅為 11%,其實代表軍公教是 實質減薪了。即便以這兩年的物價指數來看,從 110 年 1 月至 112 年 12 月,物 價指數上漲了 4.98%,也是如此。 如何調整薪資待遇,參照各項指數的綜合評估是重點,我們知道基本工資審 議在過去幾年的調漲就是參照重要民生物價指數,甚至再加上 GDP 漲幅的 1/2, 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s 會址:台北市民權西路 27 號 2 樓 TEL:02-2585-7528 NFTU 網址:www.nftu.org.tw FAX:02-2585-7559 第 2 頁,共 2 頁 作為調漲的基數,全教總代表過去參與基本工資審議,也支持以「重要民生物價 指數+1/2GDP 漲幅」作為基本工資調整依據。若從 100 年至 112 年基本工資調整 了 43.86%,全教總支持基本工資的調整,也明白基本工資的特殊定位,然而,同 時期軍公教調幅卻僅有 11%,調幅落差實在巨大。 調薪法制化不難 難在政府是否照顧受僱者 政府每次對軍公教調薪的回答總是說有機制,會依據經濟成長、國家稅收、民間 企業、物價指數、政府財政、…等來考量,但對照軍公教不透明的調薪審議,且 跟不上與調薪相關經濟數據,這已是社會大眾明確知悉的事情。新上任卓內閣主 動釋放拚經濟政府必須帶頭示範,指示明年度合理方向調升軍公教薪資待,本會 期待卓內閣更應將軍公教調薪法制化,讓軍公教受僱者直接參與審議機制,公開 透明討論各項經濟數據,讓軍公教共享經濟成果。 全教總再次強調,受僱者參與調薪是基本權利,維持軍公教的生活品質是政府/ 雇主的責任,合理的參照各項經濟指標調整待遇公教人員待遇,不再造成軍公教 實質減薪,降低實質購買力下降、生活品質變差,才是政府感謝軍公教對國家重 要貢獻、照顧軍公教的實質幫助。
【軍公教明年擬調薪 全教產籲:導師和特教師加給同步調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705001784-260405?chdtv
1130607【會員專屬】美麗華行李箱39折專案
【美麗華行李箱39折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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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日期:113年6月5日星期三
時間:下午2:00-5:00 (每人時段由本會安排及電話通知)
地點:本會辦公室(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之2)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筠雅 電話:0225857528#306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4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30000071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20240514全教總新聞稿 (0000071BA0C_ATTCH1.pdf)
主旨:函知本會基於第一線學校及教育人員專業立場評論教育部 潘文忠部長新聞稿,敬請協助轉知校內同仁,共同期待這 些被標注的項目,成為未來教育部的施政重點,請查照惠 辦。
說明: 一、教育部潘文忠部長七年多任期內,教育部認為做得不錯 的,已經透過各種文宣周知社會大眾。惟基於仍有第一線 學校的需求一直未能確實到位,本會特別在520新部長上任 前,用教育專業的角度加以檢視潘文忠部長任期內的施政 作為,詳如附件新聞稿。 二、邀請大家共同持續為第一線的學校及教育人員,爭取合理 的人力跟資源,尋求教育的最佳利益。
正本:全國中小學 副本:本會所屬會員工會(含附件)、本會自存(含附件)
理事長 侯俊良
「一錯、三拖、六沒有」 在任七年多 潘文忠部長,到底「努力」了什麼!?
教育部長潘文忠將於 520 卸任,結束長達 2600 多天的任期。他除了為自己留 下「任期最長的教育部長」的名號,還為台灣教育做了什麼「努力」呢?全教總用 「一錯、三拖、六沒有」總結潘文忠部長的七年任期。
一錯:卸任前錯推「仇師毀校」的解聘辦法 教師解聘辦法自 109 年修正以來,學校已為了不分輕重的投訴案件,召開大大 小小的調查會議而人仰馬翻,期待教育部能將教師解聘流程導回正軌。不料,教育 部在今(113)年 4 月甫公告的解聘辦法修正草案,竟仍將校事會議調查委員改為全 部外聘,以及調查委員選任必須受限於主管機關所圈選的三到五倍名單。仇師毀校 之心,讓基層教師心寒。潘部長在卸任前執意宣布修正的解聘辦法,為其有史以來 最長的七年任期,留下難以挽回的錯誤結尾。
三拖:幼教、特教、108 課綱 在潘部長任內經費、數量都快速成長的準公幼,成了劣質園所的續命符,看似 解凍 43 年未調整的幼兒園師生比到 1:12,卻在面對準公幼業者時轉彎。身障考生 每年要參加各種考試,教育部遲未統整轄下各考試主辦單位,通盤檢討制度問題, 導致考生連要張白紙計算都要大費周章、四處陳情。潘部長自承 108 課綱是任內最 大挑戰,對現場老師又何嘗不是?充滿理想的 108 課綱,要彈性學習、要適性多元, 卻連高中法定員額都補不滿。隨著卸任,潘部長可談笑風生,但政策性資源未到位 的後果,將繼續由全體教師承擔。
六沒有:校安、導護、不適任校長、私校、加給等級和鐘點費 七年來,教育界發生數起社會矚目的事件,老師因執行導護遭撞、國中生割頸 案,不適任校長仍可回任教師,校園安全頻頻亮起紅燈,造成人心惶惶。身為教育 部長,未思實質解決根本問題,只忙著做媒體危機處理。而攸關行政同工同酬的組 長加給整併,以及中小學鐘點費長期落後公教薪資調幅等問題,在潘部長握有決策 權的任期內亦無積極作為。
教育法制天平失衡,潘部長難辭其咎
自新教師法上路以來,校園事件有增無減,甚至出現生打師、家長濫訴、老師 動輒得咎、學校疲於奔命等亂象,無助的老師與無力處理校安問題的學校,嚴重影 響教育品質。親師生是教育合夥人,要成就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理想,並非放任學 權不斷強化,而須在教師專業自主權、家長教育權與學生學習權三者間取得平衡。 在潘部長任內,與日益高漲的學權相比,教師專業自主權卻相對弱勢,且未有 效提升家庭教育功能,修法天平與實際行政作為均明顯失衡,潘部長實難辭其咎。 而他所留下的「一錯、三拖、六沒有」,且看新任部長如何應對。 附件 一錯: 卸任前錯推「仇師毀校」的解聘辦法 109 年教師解聘辦法修正以來,造成學校為應付不分輕重的投訴案件,召開各 種調查會議,疲於奔命。教育部不思協助學校解決亂象,竟附和特定團體說法,將 個別學校處理時的程序問題,通通扣上「師師相護」的帽子,因此將校事會議調查 委員改為全部外聘,忽視教師代表對學習脈絡及教學現場之專業意見,防師如防 賊,令基層教師心寒。而調查委員選任必須受限於主管機關所圈選至三到五倍名 單,政治力公然干涉調查過程,對學校信任蕩然無存。潘部長在卸任前執意宣布修 正的解聘辦法,為其有史以來最長的七年任期,留下無可抹滅的錯誤結尾。 三拖: (一)「直營」準公幼年年增 幼教師生比慢慢降 潘部長任內看似解凍 43 年未調整的幼兒園師生比到 1:12,為幼教品質跨出一 小步。可惜一小步變成牛步,真正需要的資源與配套遲未到位,顯示教育部對此政 策缺乏決心。並在面對準公幼的業者們時「膝蓋微彎」,允許「分批達標」,恐怕最 終會讓 1:12 成為空包彈。 政府對外宣稱準公幼僅是過渡政策,真公共才是幼兒教育的長遠之道,但潘部 長任內對準公共的經費卻是年年倍增。讓劣質園所一邊可以準公共續命,另一邊將 政府補助納入自己的營收。私立的準公共幼兒園彷彿成了教育部直營商店,完美示 範政府如何無視真公共化的整體均衡發展,使用公帑塑造公共化假象。 (二)身心障礙考生年年喊 應考服務慢慢來 身心障礙學生參加各類考試所需之應考服務,因主管單位不同而各行其是。全 教總多次透過協調方式為個案學生爭取,並呼籲教育部應統整轄下各考試主辦單 位,透過制度化通盤檢討。至今,身心障礙考生應考權之完善仍遙遙無期,顯見潘 部長對身障生困境未能有積極作為。 (三)108 課綱理想喊好喊滿 現實員額慢慢補 108 課綱將理想喊好喊滿,在高中階段增加彈性學習、多元選修、適性分組、 實習分組等課程,但教學人力短缺的現實卻完全跟不上。本會一再呼籲,除應盡快 補足地方政府管轄的高中教師法定員額,教育部更應修正「高級中等學校組織設置 及員額編制標準」,調高普通及技術高中的教師員額。潘部長在受訪時自承 108 課 綱是任內最大挑戰,對現場老師又何嘗不是? 隨著卸任,潘部長可對 108 課綱談笑 風生,但政策性資源未到位的後果,將繼續由全體教師承擔。 六沒有: (一)沒有增置專職校安人力 接連幾件校園衝突事件,師生受傷甚至死亡造成人心惶惶,教育部幾次召開「校 園安全諮詢會議」,全教總即時反映教師需求,極力呼籲潘部長正視問題核心,建 議立即增置中小學學務校安專任人員,才能真正改善學校的困境。但教育部修訂輔 導管教注意事項仍僅著重於校園安全檢查,完全忽視衝突發生時的處理機制,此舉 只有增加學校困擾沒有實質助益,堪稱掩耳盜鈴,自欺欺人。回顧校園衝突具新聞 性的時刻,教育部表示會增加校安人力,突顯潘部長對學生並非真關心,關心的只 是躲過新聞風暴。 (二)沒有企圖解決導護問題 潘部長任內發生高雄市教師執行導護挨撞致終身失能的事件,再次讓多年沉痾 的導護問題浮上檯面。全教總當時即要求中央、地方政府共同面對、徹底解決困擾 多年的學校交通導護問題,但教育部以各地作法不一為由,推卸給各地方政府處 理。兩年多過去,僅停留在召開會議要求地方政府檢視義工編組,以及在本會主張 下,要求學生退出,其餘並未讓導護實質回到交通系統,各地甚至各校仍有導護規 定不一的混亂狀況。 (三)沒有完備不適任校長處理機制 長期以來教育部未能有一致性的不適任校長的處理機制,任憑各教育主管機關 以其好惡或媒體曝光程度,來決定如何處理不適任校長,相關機制付之闕如。今年 4 月終於預告國中小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草案,但除草案內容有未依教師 法修正,以及恐使不適任校長回任教師等問題,另有關高中校長不適任事實認定與 處理,仍無相關規範,形同為高中不適任校長大開逃生門。 (四)沒有改革私校入學亂象 國民義務教育階段應促進學生多元適性發展,實施教學正常化,並落實常態編 班理念。對全教總所主張修法廢除私校小聯考亂象,潘部長多次表示亦反對私中入 學純粹以考試進行篩選,但面對明星私中大打招生廣告以及入學後種種教學亂象, 教育部卻僅能虛弱宣示:請地方政府加強查處及督導。 自詡來自國教基層的潘部長,一面說要推動教學正常化並支持本會提出的私校 法修法方向,另一面卻如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不見捍衛國民教育基本精神的決 心,遑論從未主動提出修法版本,對於改革私校入學亂象根本沒有作為。 (五)沒有整併組長加給等級 全教總長期主張高中以下學校「組長加給」單一薪級化,也就是將現行組長加 給依薪額分 3 級支給的方式,比照主任之職務加給,調整為 1 等級,方能使兼任同 一行政主管職務同工同酬,及提升待遇支給之公平合理性。 潘部長於 2019 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表示支持組長加給從 3 等級變 2 等 級的方向,雖仍是自限於公教合一的想法,但若能著手進行,也不失為改革的一小 步。然而四年過去,面對行政院教育部幾無積極作為,完全違背現場教師的期待, 且間接放任現場行政荒危機惡化。 (六)沒有調整中小學教師鐘點費 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自民國 86 年訂定以來,多年來未能依公教調薪 幅度調整,除 108 年國小鐘點費自 260 元微調為 320 元外,僅於 111 年調高 5%(336 元),但至 113 年公教調薪幅度已達 29%!反觀 103 年教育部曾依據 86 年到 102 年間的公教薪資調漲幅度,對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漲 16%,而中小學並未比照。 長期未調高鐘點費的情況下,中小學代課教師已成下流教師,其月所得甚至連基本 工資都不到,手握決策權七年的潘部長難辭其咎。
【1130521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
【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有貓膩?】
【「補休課務自理」其實是「壓榨老師」】
【全教產:新政府應提供教師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0986901986
五一勞動節前夕,臺北市政府重申居家工作勞動條件保障指導原則,保障勞工「離線權」,只要勞工提出下班後LINE截圖,且內容有明確記錄下雇主交辦事情後,員工處理、回傳等時間點,就是明確的加班出勤紀錄,有加班事實,應給加班費,其他縣市政府及教育部竟均保持沉默,均不敢為受僱者發聲。
而針對教育受僱者(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教育部於110年3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028827號函指出:「學校教師於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期間,為支援相關教育活動之需要,奉派出勤提供勞務者,縣市政府應為其提供合理勞動權益之補償機制」。但目前六都中僅臺中市、桃園市、臺北市有以加班費作為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其他縣市則付之闕如。
其中,臺中市是109年9月23日以中市教中字第1090080798號函(附件一)及110年1月21日中市教中字第1100004837號函(附件二):「本局於例假日辦理之活動,指派學校參加者,被指派教師可選擇自執行勤務當日起1年內,依教師需求以1小時為單位,自行選擇補休(課務由教師自理)或領取加班費......各級政府機關或社團主辦之活動由學校自由參加,若學校自行指派教師參加,被指派教師可選擇自執勤務當日起1年內,依教師需求以1小時為單位,自行選擇補休(課務由教師自理)或領取加班費......至於學校於非上班時段辦理之班親會,請衡酌於校內超時加班費預算額度內支應或補休(課務自理)」;桃園市則於110年2月22日以府教中字第1100040545號函(附件三)指出:「本府教育局於例假日辦理之各項活動計畫,倘係屬請學校務必派員者,同意參加人員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1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排代)或領取加班費(以該活動計畫之經費支應);臺北市於110年4月13日以北市教人字第1103038862號函(附件四)規定:「本局於非上班時間委請學校辦理活動,由本局編列該項業務加班費支應學校工作人員。......本局於非上班時間辦理活動指派學校參加者,被指派之教師得優先考量覈實支給加班費;其餘加班指派事項,則回歸由學校依本局訂定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得優先支給加班費之任務範例』(如附件)本權責處理。」。
由上可知,六都中之臺中市、桃園市、臺北市已有以加班費或補休作為教師非上班時間奉派出勤之補償機制,但也僅有台北市得優先支給加班費。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認為,教育部於110年3月18日以臺教授國字第1100028827號函僅指出「學校教師於非上班時間或例假日期間」「奉派出勤提供勞務者,縣市政府應為其提供合理勞動權益之補償機制」是不夠的、是欺世盜名!教育部應明確要求各縣市政府:教育局或校方應提供教師選擇『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之補償。
目前包括桃園、台中等縣市的「補休課務自理」其實是「壓榨老師」,老師非上班時間出勤(加班)付出一次勞務,然後補休又要自己出錢請代課,或是把課務調開,回來再補上課(付出勞務),等於是『付出雙重勞務,越休越累』!這個叫做「合理勞動權益之補償機制」嗎?
教育部要學校要有勞動人權意識,一方面要老師教學生勞動意識,卻另一方面卻帶頭打壓老師的勞動人權,這是我們要的教育部嗎?
許多老師表示,服務多年從未享有加班後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課務派代」,大部分均只能選擇補休,補休也常淪為無效補休,加班費更是看得到卻領不到。期盼520新政府應考量教師需求,適當編列相關預算,提供課務派代補休或加班費之選擇,以維護教師權益。
【學校午餐人力不足 廚師薪資低午餐秘書形同「做功德」】
2024-05-16 11:33
聯合報 記者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舉辦「學校午餐法制化」公聽會,多名專家、學者、立委提出午餐人力問題。其中,午餐秘書被戲稱為「做功德」,多半由學校老師、主任兼任,但工作多、沒有職務加給,且人力不斷輪替。團膳主廚也表示,營養午餐從業人員薪資偏低,造成年輕人不敢投入,現行餐廚人力年紀偏長等問題。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明裕表示,國教署109年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午餐廚房精進計畫」、110-111年辦理「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提高學校自設廚房供應午餐的比率,應加營養師及廚工薪資。另外每年補助央廚及聯合採購群長學校約273位營養師、1131名廚工、225條生熟食運輸路線,並提高偏鄉午餐費到62元。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指出,許多學校老師被迫「做功德」兼任午餐秘書,但不僅工作多、寒暑假要處理公文,更沒有職務加給。因此,他呼籲午餐秘書不應為兼任,而是採專任人員或是設置午餐組長、午餐主任的方式。立委陳培瑜觀察,由於營養午餐人力員額不足,不僅午餐秘書做功德,還常有新進教師被「抓交替」,且如果午餐秘書不斷輪替,法制規範、午餐業務都難有連續性。
教團批公幼課後延托當政績沒配套 特教助理員時薪183元沒人來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939929
2024-05-03 聯合報/董俞佳
特教助理員時薪183元找嘸人 全教產籲延托時段提高至300元以上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71/123359
2024-05-03 太報/郭宏章
特教助理員時薪183找無人 全教產呼籲提高延托時段時薪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939934
2024-05-03 聯合報/余承翰
特教助理員時薪183也找嘸人 全教產籲提高延托時段時薪
https://turnnewsapp.com/livenews/life/20240503003895-260405
2024-05-03 旺旺中時 翻爆/李侑珊、姚志平
特教助理員加班僅時薪183 全教產籲提高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61376
2024-05-03 自由時報/劉宛琳
民團籲增公幼延托時段特教助理員時薪 解燃眉之急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5030158.aspx
2024-05-03 中央社/王揚宇
【代理老師投勞保勞動節卻沒假 教團點名2機構是罪魁禍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502001692-260405?&chdtv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5月份)
【爭取成功】本案經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努力後,台中教育局表示將通函各校落實按時撥付教師導師費,倘再有逾期發放影響教師權益,將追究學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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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導師費差額由學校代墊 有國中積欠9個月教師不滿】
2024-04-28 21:50 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即時報導
行政院為軍公教人員加薪4%,針對大學教師學術研究費加薪15%,但台中市基層教師反映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3000元已超過10年未調整,台中市有學校的導師職務加給差額竟延後9個月才發放,各校各憑本事墊付,一市多制。教育局要求各校先墊付,如逾期將追究學校行政責任。
國中教師表示,國中小導師職務加給3000元,發放方式是每月和薪資一起先發放2000元,另外不足的1000元,等到次學期開學後再發放上學期積欠的6個月導師職務加給,但又常常再拖1至2個月。
國中小導師除自己的課務,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擔任生活教育指導教師的角色,更要維護學生安全,隨時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的提問,下班後一樣隨待命,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所以寧可不擔任導師,也不要領3000元導師職務加給,還延遲發放令人不平。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說,有教師投訴有學校延後9個月才發放,另訪查發放時間點各校不一,會體恤教師,市政府應統一促成各校每月先行墊付。
台中市教育局表示,112學年度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課稅配套措施,導師職務加給差額1000元,依國教署來文分三期向中央請款。第一學期經費業去年9月核定各校,第二學期今年2月核定撥各校,為避免補助款未撥付前影響教師權益,都請各校由校內經費先行墊支。
教育局將再通函各校落實按時撥付教師導師費,倘再有逾期發放影響教師權益,將追究學校行政責任。
受訪的國中小校長說,學校有大小,資源各不同,有能力的學校墊付沒問題,但部分學校墊得心驚膽跳,深怕突然有需要用錢。
台中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李中說,薪資及福利待遇都不該延遲發放,中央要求地方各種墊付款,如果教育局不向中央反映一次發給,就由市庫先墊付,不要讓學校辦學之外,還要承受莫須有的壓力。
【老師下班回覆家長和學生LINE 全教產:應給加班費】
2024/04/29 18:32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後天是51勞動節,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表示,接獲基層老師反應,通訊軟體如LINE已成為親師雙方溝通的工具,許多教師下班後還會接到家長的訊息,常需要立刻處理及回應,這些來回訊息都有時間紀錄,下班時間做的事應屬加班,應讓老師可以申請加班費。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許多非兼行政的老師表示,服務多年從未領過加班費,但下班後還會接到家長的訊息,也常需立即處理回應,因屬下班時段,應該要視同加班,目前有明定教師加班費支給規定的地方政府,仍規定教師於非上班時間奉派、被指派出勤,或者於非上班時間參與教育局辦理的活動等,才能申領加班費,其他均只能選擇補休。
林碩杰指出,中小學導師除了自己的課務之外,還必須在導師時間、學生午餐、午間學生休息和學生打掃等時段,對學生進行教育、指導和輔導,下班後一樣隨時要回答學生及家長各類提問,卻無法支領任何加班費,例如LINE對話框上的紀錄可以作為加班紀錄證明,起訖時間應是加班時間,體恤下班後仍付出勞務的第一線教師。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自由時報:高雄甲仙國小赴日參訪被爆假人頭核銷 全教產控校長夾帶丈夫兒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48714
自由時報:被爆公務出國夾帶家人 甲仙國小校長陳姚如:老公兒子自費來回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648893
CNEWS:質疑甲仙國小校長陳姚如公假出國帶老公小孩 全教產批不適任
https://cnews.com.tw/174240422a1/
CNEWS:全教產出國經費疑遭陳姚如挪用 高雄教育局交政風查察
https://cnews.com.tw/242240422a07/
中國時報:國小募款出國參訪夾帶親友同行? 校方澄清:自費搭機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22003861-260405
Newtalk:高市甲仙國小校長被爆出國假公濟私 校方回應指控不實
【51勞動節教師子女無人顧 教團爭取有薪照顧假】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3004002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30040023_Attach1.pdf)
主旨:有關「臺中市立學校教育單位雲端差勤管理系統」內之 「投票系統」功能疑似發生管理與保密漏洞乙案,詳如說 明,請查照。
說明: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9日中市教人字第1130026717號 函回復本會在案,如附件。 二、查上開函之「說明一」明確指出:「投票系統」現階段確 具有設定「記名」或「不記名」2種勾選類別功能,學校內 具管理權限者可在設定投票過程中甚或結束後進行類別之 調整與查閱。故本會強烈建議各校,在113學年度第1學期 前(亦即完成擴充系統防護功能前),於「校長遴選代表」 等等之選舉過程避免使用「臺中市立學校教育單位雲端差 勤管理系統」內之「投票系統」,以杜絕爭議,造成選舉 無效。 三、末查,倘若貴校於各類選舉過程有使用「臺中市立學校教 育單位雲端差勤管理系統」內之「投票系統」,並已生爭議者,敬請免備函逕行EMAIL至本會tccta.ta@msa.hinet. net。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附件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承辦人:陳愉潔 電話:04-22289111#55733 電子信箱:ctr0806@taichung.gov.tw 受文者: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人字第113002671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貴會函詢「臺中市立學校教育單位雲端差勤管理系 統」內之「投票系統」功能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13年3月15日中市教產字第1130030014號函。 二、查旨揭「投票系統」現階段具有設定「記名」或「不記 名」2種勾選類別功能,學校內具管理權限者可在設定投票 過程中甚或結束後進行類別之調整與查閱。爰為使「投票 系統」更臻完善,發揮快速、即時與公平效能,本局除將 通函責請學校落實系統管理與保密規範以杜爭議外,另已 洽請廠商擴充系統之防護功能,並預計於113學年度第1學 期起開放使用。
正本: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副本:本局人事室
韓國瑜首次表決!藍甲動擋綠復議案3度打平 院長出手驚險闖關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2002372-260407?chdtv
藍黨團發甲動但6人缺席 洪孟楷:將依規定處分
對於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陳雪生、陳玉珍、陳菁徽、翁曉玲、盧縣一等6人缺席未參與表決,國民黨團書記長洪孟楷表示,立委沒有全部出席,甲動就是失敗,後續依規定處分。洪孟楷:『(原音)既然發起甲動就不會允許任何委員請假,至於個別委員沒到,就由個別委員負起未到的責任,黨團有規定,該怎麼做,甲動缺席沒到,就是依照黨團規定最後續的處分。』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惠櫻 電話:0225857557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全教諮字第1130000073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就貴部研商「學校未成年照顧者評估表及服務轉介參考流 程」,本會意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近年來學校承擔之各種業務與責任日益繁重,教育部應確保 學校教育之主體性,而非動輒以各種理由要求學校持續承接名目 不一的任務。 二、政府關心脆弱家庭中「未成年照顧者」之調查與轉介服務, 應先評估其設計目的,是協處長期的脆弱家庭或是臨時之急難家 庭。若是針對臨時急難家庭狀況之協處,目前各校即有協助方 案,若其家庭狀況需尋求縣市社會局協處,即應交由社福單位進 行各項評估與資源挹注,以有效進行協處,一味要求學校進行評 估,極可能形成無謂之調查,徒然浪費學校行政資源。 三、倘為長期的脆弱家庭,更應是社福單位長期所關注,社福單 位必須持續協處,如發現「未成年照顧者」有需要教育學習需 求,應請社福單位聯繫學校,以利學校進行有效之輔導,由學校 通知社福單位,豈非本末倒置?四、關心未成年照顧者之家庭狀況,政府責無旁貸,本會要求相 關政府部門健全社會安全救助網,有效提昇社會救助量能,才能 真正減輕未成年照顧者負擔。
正本: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全國各級學校(3)、各地方教師會、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職字第113000003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實施計畫 (1130000034_Attach1.pdf)
主旨:本會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 請 轉知貴校教師會派員參加,出席者請學校惠予公假登 記。
說明: 一、本會為了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會在 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 以及透過經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 特地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二、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三、辦理時間: 113年4月10日(三) 13:30 ~ 16:30 四、活動地點: 本會辦公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F之 4) 五、參加人員: (一)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 學校推派教師代表一名(今年度需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 先報名)。(二)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研習人數40位 六、實施計畫與課程表如附件 七、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 核予進修研習時數3小時。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 名,研習代碼:【4291738】
正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一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實施計畫
壹、 活動名稱: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貳、 活動目的:經由研習課程安排,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 會在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以及透過經 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面對校長遴選 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參、 指導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肆、 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伍、 協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 陸、 辦理時間: 113 年 4 月 10 日(三) 13:30 ~ 16:30 柒、 活動地點: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會議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捌、 參加人員: 一、 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學校推派教師代 表一名(今年度須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先報名)。 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 研習人數 40 位 玖、 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核予進修研習時數 3 小時。 壹拾、 課程主題與內容: 一、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之重要性與相關法規。 二、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實務經驗分享。 三、 綜合座談:研習內容如附件一 壹拾壹、 預期成果:透過研討會課程使與會教師代表瞭解疑校長遴選機制相關法 律及實務分析,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 選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壹拾貳、 研習經費:本會會務基金支應。 壹拾參、 聯絡人:葉虹汝 秘書 連絡電話:04-23202148 ;傳真電話:04-23253663 聯絡地址:40353 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壹拾肆、 本實施計畫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研習課程表 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日期 時間 項 目 來賓及主持人 113 年 4 月 10 日 13:20-13:30 報到 會務人員 13:30-14:30 臺中市校長遴選相關法規與機制 洪維彬 文宣部主任 14:30—16:10 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經驗分享 遴選工作小組 16:10—16:30 綜合座談 洪維彬 文宣部主任 工作小組成員 16:30 賦歸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職字第11300000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會未曾與遠雄人壽保險公司簽訂特約,亦未曾推薦任何 銀行、事業單位或團體辦理年金保險說明,敬請 貴會協 助周知會員留意,避免被詐騙。
說明: 一、本會近日陸續接獲會員反應,有自稱遠雄人壽保險公司保 險員去學校找老師、或去電學校,自稱「有與台中市教師 職業工會簽約」要推薦「教師優惠保險」、要入校說明年 金保險訊息 二、本會未曾與遠雄人壽保險公司簽訂特約,本會目前有特約 之保險經紀公司數年來皆遵守與本會之約定,不會派員直 接到校或電話連繫教師或學校推銷保險,也未曾推薦任何 銀行、事業單位或團體辦理年金保險說明,請貴會周知會 員留意,若有保險員用本會名義聯繫教師或學校,可聯繫 本會確認或反映,本會將提醒(或抗議)保險公司或保險經 紀人公司,要求其員工不可以任何方式打擾教師或學校行 政。三、107/07/01〈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已實施數 年,112年度新進公教人員退撫制度施行後,也有多所學校 教師會聯繫本會講師做「年金說明」,本會與全教總維護 會員權益、持續關注年金議題。 四、鑑於詐騙猖獗,提醒各學校教師會及行政單位:本會辦理 相關「年金議題」說明及座談會,各校申請方式均為:電 話或E-MAIL直接向本會辦公室申請。聯絡方式:請來電04- 23202148葉祕書登記,或請填寫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教 育議題講師團」申辦表,並寄至辦公室信箱teacher. us@gmail.com。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台中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師會字第113100000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2期計畫要點、基地班申請 表 (1131000005_Attach1.doc)
主旨:本會參與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2期開始接受申請,如說明。敬請 貴會周知所屬會 員,踴躍申請。
說明: 一、本會希望透過教師組織自行發展建置的專業支持系統,以 學校成立基地班(基礎社群)與本會輔導諮詢教師互動型 態,提供真正幫助教師專業成長的動能。 二、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2期 開始接受申請,計畫如附件說明,或詳閱官網訊息。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3月29日(五)下午5時止,請將 報名表件E-MAIL(teacher.us@gmail.com)寄回本會信 箱,並即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申請。 四、敬請貴會周知所屬會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有任何疑問歡 迎來電詢問:04-23202148 童組織部主任、葉秘書。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各級學校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
全國教師會「113學年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2期開始啟動
(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第六-2期學校基地班申請要點說明)
113/03/06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六-2期已展開籌備期程。
二、本計畫第六-2期實施時間為113.08.01至114.07.31。為期一年(兩個學期)。
三、為跟緊全教會期程,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凡有意願參與第六-2期計畫各「學校基地班」申請者,敬請於113年3月29日(五)下午五時止前填妥附件報名表提出申請,逾時不候,尚請諒解。
四、本計畫第六-2期「學校基地班」辦理要點:
(一) 經費:一個基地班一年約2.5萬元。
(二) 任務:(成員皆需為本會會員)
1. 申請:撰寫基地班申請計畫表單送各縣市教師會審查。
2. 共同備課、觀課、議課:邀請縣市教師會之輔導諮詢教師一學期至少3次到校諮詢。在輔導諮詢教師陪伴下共同備課、觀課、議課,上下學期並至少各辦理一場校內或區域公開觀課。
3. 共備教案:在輔導諮詢教師指導下每學期產出至少3份共備教案,並上傳至(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指定平台。
4. 課例教學暨共備研討:基地班成員教師每月至少一次之課例研究會,學期初擬定課例研究計畫,送交縣市教師會輔諮小組審核。研究會進行支持系統教學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實踐於教學現場。
5. 參與縣市期末分享。
6. 參與全國成果發表。
7. 成果繳交:基地班暨輔諮教師活動成果製作彙整、分享(於每學期期末繳交)
(1)上傳(全教會)相關支持系統分享平台:活動6-12張靜態照片(未壓縮、JPG檔)及300字以上實踐心得,繳交上傳至:全教會 FTP 資料夾(路徑:另行通知)
(2)回傳本會信箱:請將以下成果整理為A4格式報告,同時回傳本會信箱,以利輔諮小組公開分享。
(本會E-mail: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teacher.us@gmail.com)
(1)報告格式:請整理為A4格式,Word檔一頁報告分享,含實踐心得300~400字及活動照片3~4張(加照片說明),請附原始檔(未壓縮、JPG檔)。紙本請免。
(2)另相關課例研究歷程動態影片檔案請留校存查。
(三)本計畫第六-2期課例研究:
1. 輔諮及「學校基地班」課例主軸定位為:推動「素養導向」之共備觀議課。
2. 理念倡導:依本會參與「全教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之理念倡導,推動理解各支持系統(包含薩提爾模式SATIR MODEL、學習共同體、學思達、DFC等)在學習領域課程發展,轉化與宣達各學習領域課程之精神與內涵。
3. 課例研究工作坊:
(1)本計畫將於113/8月中、下旬辦理課例研究工作坊1場、114/02寒假期間辦理第六-2期輔諮期中檢討暨研究會,提供參與教師共同發展、精進「素養導向」之共備觀議課相關課例研究、課堂教學與評量改進工具。
(2)以上相關研習,務請本期輔諮教師暨「學校基地班」參與教師預留時間,全程參與。
歡迎台中市的教育夥伴一起來自我精進!
敬請有志共同參與課例研究的教師們把握時效報名,共襄盛舉!
台中市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輔導諮詢小組謹上113/03/06
附件一-1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2期)
基地班申請表
全教會113學年度教師專業支持系統計畫基地班申請表
基地班名稱:
召集人或聯絡人
聯絡電話
學校
(學校全名)
參與人員姓名
會員卡號
學校名稱
(學校全名)
職稱
1.
2.
3.
4.
課程與教學發展經驗
一、社群組織概況、課程發展的優勢及挑戰:
二、支持系統計畫概述及期程重點:
※表格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列
回傳表單請於113年3月29日(五)下午5時前 Email:teacher.us@gmail.com到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並請務必來電確認 04-23202148,葉秘書。
【虛偽噁心】全教總主張新基金害慘新進公教人員,現在哭夭新進公教人員未來沒保障,實在虛偽噁心?!
●文:劉亞平(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秘書長)
全教總(背骨教師團體,跟全教產基因不同)在退休金議題配合政府出賣教師,走過必留下痕跡,說過都留下記錄,歷史斑斑,不容否認。
最近,看到新聞標題:【全教總憂新進公教人員未來沒保障】,只覺得虛偽至極,噁心想吐,新進公教人員被切割拋棄變成新基金,不就是全教總大力主張的嗎?
全教總一年拿政府上千萬的經費,在退休年金議題大力配合政府,主張補繳和新基金,造成已退休教師年金大砍,現職教師要多繳少領,未來新進退休沒保障,這些都是全教總造的孽!
現在,112年以後新進公教人員變成新基金,造成未來退休沒保障,這都是可以預料的事情,全教總現在來哭么,實在有點虛偽噁心!
對照全教總當初的主張和現在的發言,這種組織的臉皮應驗了一個道理: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早上全教產開記者會,下午「國教署」就打臉教育部說:可以領了】
【這就是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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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特教加給做半套 全教產批評一國多制】
10:222024/03/05 中時 林志成
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給予特教師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並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不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表示,教育部特教加給做半套,小校老師兼辦特教業務者領不到,形成一國多制。
教育部1月修正「公立中小學教師職務加給及工作費支給要點」規定,將編制內特殊教育教師兼任學校分散式資源班或巡迴輔導班導師、兼任特殊教育學校主管職務及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者,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並溯自去年8月1日生效,基層特教老師一片叫好。
不過全教產最近接獲會員陳情,學校在辦理「兼任一般學校辦理特殊教育業務主管職務者」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時,卻出現了資格認定的問題,教育行政主管機關表示僅限特教組長可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讓許多基層特教行政人員頓時傻眼。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經詢教育部陳專員,得到之答覆為,僅限「特教教師兼任特教組長」可支領全額之特教加給;若校內因特教班級數未達設置特教組長之標準,校內特殊教育業務為其他處組(如資料組長、輔導組長或輔導主任等)辦理,且由特教教師兼任上述單位職務者,仍無法支領全額特教加給,只能依實際授課節數依比例支領部分特教加給。
以一般學校組長授課6節而言,若於特教班兼一節則支領300元、兼2節支領600元、兼3節支領900元、兼4節支領1200元、兼5節支領1500元、兼6節支領1800元,原來特教加給又細分為六種等級:300元、6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1800元?
林碩杰說,多數縣市之學校特殊教育班需達3班以上,才會設特殊教育組長,未設特殊教育組長之學校,則是由擔任輔導組長、資料組長或輔導主任之老師兼辦特教業務工作,但這些特教老師卻只因職稱不同而無法支領全額特教加給,形成一國多制,也是差別待遇。
全教產要求,除非所有縣市均比照新北、桃園等縣市規定設特教班一班即設置特教組長一名,否則此種同工不同酬之現象將持續存在,嚴重打擊基層特教行政人員之信心與士氣,教育部應出來面對並解決。
教育部回應,可支給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其資格認定方式如下三種情形:一、於處、室內設置特殊教育組之處、室主管可支領全額特教加給(例如於輔導室內設置特殊教育組之輔導主任):二、 除特殊教育組組長外,學校有設置資優教育組,其資優教育組組長亦為支領全額特教加給之對象;三、若學校囿於員額編制無設置特殊教育專責單位,係由輔導室或其他單位專責辦理特殊教育業務,其主管為特殊教育教師兼任者,得依規定支領全額特殊教育職務加給。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305001657-260405?chdtv
【特教加給案之媒體報導】
本案於昨天上午全教產記者會開完,下午教育部國教署就發新聞稿放行
以下為媒體報導:
教育部特教加給做半套 全教產批評一國多制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305001657-260405?chdtv
全教產抨擊政府特教加給做半套 小校兼辦領不到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809595
全教產批特教加給做半套 教育部:3種情況可全額支領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809816
無特教組長領不到特教加給? 教育部:特教老師兼任主管可領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597841
全教產指特教加給做半套 教育部:3情形可領全額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403050179.aspx
特教加給資格認定 教育部:3種情況可全額支領
https://www.ydn.com.tw/news/newsInsidePage?chapterID=1656926
教育部:特教加給3情形可領全額
教團批特教加給有漏洞 教育部回應
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880787
特教加給各縣市標準不一 教團批差別待遇
https://www.mdnkids.com/content.asp?Link_String_=223600000SZSMZK
【行政院調高軍公教退撫給與4% 全教產喊話:應調7.2%】
【家長攜武士刀闖國小 教團:不設安檢門難防刀械入校園】
2024-02-23 20:33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一名家長疑似因認為子女在校遭到其他同學霸凌,質疑校方置之不理,因而於昨日上午召開家長協調會時持武士刀闖入小學校園。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質疑,教育部新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但只針對學生,對家長完全不設防,且仍主張學校不設安檢門,武士刀等刀械仍可能進入校園。
全教產今天表示,新規主張學校不設安檢門和金屬探測器,預料將無法阻擋彈簧刀、武士刀等進入校園,基層教師仍充滿無奈和恐慌,也可見即便日前新北已發生命案,教育部也未真正清醒。
全教產也指出,新規定明列學校得對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特定身分學生,或發現、接獲通報學生有危害他人生命情形時,才能進行必要的安全檢查,但對學生以外,如家長的處置則付之闕如,質疑若教師面對家長的攻擊行為,該如何自保?
教育部則於晚間回應,針對台中家長持武士刀闖校園一案,學校報警處理後,警方發現家長攜帶管制刀具。學校除配合警方辦理外,已向警方申請加強人力巡邏,且加強警衛專業辨識能力等安全強化措施,並於2月23日對家長發出安心文宣;另安排輔導人員對當事班級執行輔導關懷。
教育部也說,國教署訂有「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實施計畫」,學校應定期與警政單位保持校安聯繫合作機制,同時整合校、內外支援網絡,落實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日期:113年3月6日星期三
時間:下午2:00-5:00 (每人時段由本會安排及電話通知)
預約方式:網路登記。
註:教師於教學現場之案件優先安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1日 發文字號:(113)中市教職字第113000000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3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簡章、報名表 (1130000003_Attach1. pdf、1130000003_Attach2.doc)
主旨:本會舉辦「113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 賽」,敬請 貴會組隊參加。
說明: 一、為促進會員身心健康,聯繫情感,定期舉辦運動比賽,敬 請 貴會鼓勵會員報名參加。 二、賽程相關日期: 1.報名截止日期: 113年03月01日(星期五)17:00前逕行將報名表Email至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teacher.us@gmail.com,請務必來 電確認04-23202148。 2.抽籤日期: 113年03月04日(星期一)16:00於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 辦。 待排定賽程後立即公告於本會官網,並通知參賽隊伍。 3.比賽時間: 113年03月16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08:00~08:20,領隊會議:08:20,開幕典 禮08:40,請準時參加,預計09:00開始比賽)。 三、比賽地點: 球館: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體育館2樓 地址:臺中市北區英士路109號 電話:04-22021521 四、此次活動獎勵: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錄取前八名,如參賽隊伍 少於十二隊,則取前六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 (二)雙打個人賽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及獎品。 五、請參閱113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簡章(如 附),依規程報名。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本會各分會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113 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 簡章
一、主旨:倡導全民運動,增進本市教師聯誼,提昇羽球運動水準。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會、 臺中市體育總會羽球委員會。 三、邀請對象: 1. 本會分工會及台中市教師會會員學校。 2. 臺中市政府各局處室。 3. 臺中市議會。 4. 校長及家長團體。 四、比賽組別及出場序: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男雙、混雙、混雙。 21 分一局不加分 11 分換邊,三點二勝制。 (二)雙打個人賽組:21 分一局,20 分平手加分連得 2 分勝,最多至 30 分。 五、組隊方式: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賽組: 1.以機關或學校分會為單位,男女混合組隊,最多報名二隊,若報名兩隊者,以 A 隊為 主力。 2.採三點雙打,預賽打滿 3 點,加總分分數多者為勝;決賽 3 點,先勝 2 點為勝。 3.參賽人員不得兼點,不得跨隊,每隊至少 6 人,限報 8 名。 4.各學校分會會員(含校長)均得報名參加。 5.歡迎臺中市政府各局處、臺中市議會、校長團體、家長團體組隊參加。每單位最多報 名二隊。 6.同一行政區域學校,全校總班級數 36 班(含)以下可兩校合併組隊參加。 7.羽協甲組選手同一隊至多只能有一名。 8.參賽選手請備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 9.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雙打個人組不得跨組參賽(限報一項)。 (二)雙打個人賽組: 1.本會各學校分會會員(含校長)均得報名參加。 2.不限同校、不分男女,每位參賽人員限報名一組。 3. 參賽選手請備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 六、比賽方式: 1.每隊每場比賽,球員不可兼點。女球員可打男隊員點數,男球員不得打女生點數。 2.賽事(程)以報名隊數再由大會決定賽制,不得異議。 3.若有冒名參賽情況,經比賽之一方隊伍檢舉,則雙方隊伍均須提供有照片之身分證明 以利查核,如核實冒名情況則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 七、獎勵: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錄取前八名,如參賽隊伍少於十二隊,則取前六名頒發 獎盃、獎狀及獎品。 (二)雙打個人賽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 八、報名截止日期: 113 年 03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逕行將報名表 Email 至台中市教師職業 工會。Email:teacher.us@gmail.com,請務必來電確認 04-23202148。 九、抽籤: 113 年 03 月 4 日(星期一)下午 16:00 於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辦公室辦理。 待排定賽程後即公告於本會官網,並通知參賽隊伍。 十、比賽時間: 113 年 03 月 16 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08:00~08:20,領隊會議:08:20,開幕典禮 08:40,請準時參加,預 計 09:00 開始比賽)。 十一、比賽地點: 球館: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體育館 2 樓 地址:臺中市北區英士路 109 號 電話:04-22021521 十二、經費:本次比賽所需費用由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與台中市教師會全額提供。 限於經費,大會僅提供茶水,不供應午餐。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本會得隨時修訂公告。
【3種資優班特教加給 有1種0元 全教產揭同工不同酬】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分機310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30000003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說明二兩份函文 (0000003CA0C_ATTCH1.pdf、0000003CA0C_ATTCH2.pdf、 0000003CA0C_ATTCH3.png)
主旨:函知現職教師待遇與退休教師退休金最新動態資訊,歡迎 協助周知相關人員,敬請卓處。
說明: 一、現職教師薪資已自本月起調高4%,此乃全教總在去年第一 時間依據各種指標倡議政府應該調薪所得成果,感謝過程 中所有協助本會透過各種陳抗方式爭取的人員,政策方得 以從「不調薪」爭取到「調薪」,再從政府原則決定「3% 調幅」爭取加碼到「4%調幅」,配合之前本會關切的公教 調薪,教師部分成功爭取從「沒有確實調足」到改正為 「確實調足」,近三年現職教師已實際被調足兩次。 二、本會除關心現職教師薪資,也長期關切退休教職員或遺族 所領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去年12月21日即依據行政院 主計總處揭露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最新資料,率先要求教育 部依據相關法規擬具調整方案,同年12月25日獲教育部明 確回覆,將待行政院主計總處發佈112年度12個月之平均消 費者物價指數,如達退撫條例所規定啟動條件時,即啟動調整作業,以保障公立學校教職員及遺族之權利。敬請協 助周知貴校退休人員共同關切,密切注意本會即時訊息。 三、本會即時訊息最快取得方式為Line @,歡迎掃描QR Code訂 閱。
正本:全國各級公立學校 副本:本會所屬地方工會、本會理事(email通知)、本會監事(email通知)、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教育部 書函
地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承辦人:李佳芯 電話:02-7736-5943 電子信箱:rinkida@mail.moe.gov.tw 受文者: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臺教人(四)字第112012756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有關貴會請本部依法調整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 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會112年12月21日全教總法字第1120000227號函。 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退撫條例) 第67條第1項規定:「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 所領之月撫卹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 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 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 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 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三、復查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103條規定:「(第1項)本條例 第67條所定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或 遺屬年金(以下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比率, 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及銓敘部組成專業評估小 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 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核定公告。(第2項)本條例第67條第1項所定消費者物價指 數累計成長率,以中央主計機關公布之前1年1月至12月 止,共12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度年增率累計計 算,並計算至2位小數,以下四捨五入。(第3項)前項所 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於其達5%或每4年檢討後, 有調整第1項之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時,應自調整生效當 年度1月1日重新起算;本條例第67條第1項所定每4年期 間,併同自該次調整生效日重新起算。……」依其立法說 明,關於重新起算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之時點,以 調整年度之前一年度為基期,自調整當年度重新累計,以 前次依本條例第67條調整給付金額係自111年7月1日生效, 因該次調整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僅計至110年止, 爰自111年度起重新起算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 四、再查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110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 100,111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為102.95,110年至111年 累計成長率為2.95%。至112年度部分,目前僅發布前11個 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 五、依前開規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應以中央主計機 關公布之前1年1月至12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度年增 率累計計算,茲行政院主計總處尚未發布112年度12個月之 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爰本部將密切關注消費者物價指數 累計成長率,如有達退撫條例第67條所規定啟動條件時, 會同相關機關辦理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作業,以保 障公立學校教職員及遺族之權利。
正本: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會 址:104 台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 27 號 2 樓 電 話:(02)2585-7528 傳 真:(02)2585-7559 聯絡人:蘇惠櫻(分機 301) 受文者:如正、副本表列單位及個人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法字第 1120000227 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請依法調整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定期退撫給與給付 金額,請查照惠辦。
說明: 一、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及同法施 行細則第一百零三條已明定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 撫卹金或遺屬年金(以下稱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規 定,先予敘明。 二、前次定期退撫給與調整日期為 111 年 7 月 1 日,依前開規定消費 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應自當年度 1 月 1 日重新起算。查閱行政 院主計總處揭露之消費者物價指數最新公布資料(統計至 112 年 11 月),以 110 年為指數基期,累計至 112 年 11 月總指數已達 106.63,綜觀 112 年各月總指數,加計 112 年 12 月總指數,112 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度年增率累計逾百分之五,應無疑義。 三、建請貴部依法,及早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行政院會同 考試院核定公告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2012024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20120245_Attach1.pdf)
主旨:檢送本會之校長遴選辦學問卷,請查照。
說明:問卷如附件。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附件
※本問卷將作為本市校長遴選之重要參考。
校長辦學問卷 以下問卷,目的在了解貴校校長任內的服務績效,以資本會提供本市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之重要參考。 一、品德操守與民主素養 非常同意 同意 普通 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
1.校長日常言行舉止合宜,足為師生表率. □ □ □ □ □
2.學校經費依法合宜運用,並且透明公開. □ □ □ □ □
3.學校工程、午餐、合作社業務、校外教學、教科 □ □ □ □ □ 書選購、及其他採購、招標事項,皆能依法辦理
4.校長能適時召開各項會議,廣納意見,並合理主持會議 □ □ □ □ □
5.學校各組織人選依法令規定產生,並且依法運作與 □ □ □ □ □ 行使職權, 發揮應有功能.
二、人際領導能力
1.校長能尊重教師,注重平時的溝通與協調,並維護教師 □ □ □ □ □ 應有權益.
2.校長能適時的支持、鼓勵教師,也能協助教師解決教 □ □ □ □ □ 學上的困難.
3.校長重視學生意見,並能關心學生權益. □ □ □ □ □
4.校長與社區、學生家長互動良好,能為學校爭取校外 □ □ □ □ □ 資源與支持.
5.校長塑造學校和諧的氣氛,妥善處理關於學校人員的 □ □ □ □ □ 糾紛與衝突.
三、行政領導能力
1.校長具有教育熱誠,積極推動校務. □ □ □ □ □
2.校長能領導、協調各處室積極扮演教學支援的角色. □ □ □ □ □
3.學校內制度健全,教師職務、工作分配公平合理. □ □ □ □ □
4.校長知人善任,並積極督導各處室,行政部門均能發 □ □ □ □ □ 揮功能.
5.校長能凝聚共識,訂定適當的校務推展計畫,並妥善 □ □ □ □ □ 運用校內外資源確實執行.
四、教育專業領導能力
1.校長能不斷充實教育專業知識,具有良好的教育理念. □ □ □ □ □
2.學校舉辦、承辦或參與活動,既能拓展學生學習,又 □ □ □ □ □ 不致影響正常教學
3.學校之教學、輔導與管教措施不違背教育原則, □ □ □ □ □ 而且具有成效.
4.校長能協同教師從事進修與教學研究工作, □ □ □ □ □ 增進教師專業能力.
5.校長能激發教師教學熱誠,並能適當處理教師工作上 □ □ □ □ □ 受爭議的問題.
五、其他特別補充意見(簡潔文字敘述) ────────────────────
總評 整體而言,您對校長滿意 □非常同意 □同意 □無意見 □不同意 □非常不同意
【割喉案男學生傷重不治 全教產:教育部應負全責】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承辦人:羅筑君 電話:(07)7631930 Email:neunion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字第11200001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貴校勿拒絕代扣會費和刁難會務假,以免不當勞動行為 成立遭勞動部裁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勞動部112年11月27日勞動關1字第1120145503A號,高雄 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因拒絕為工會代扣會費之行為違反 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裁罰10萬元。 二、次查勞動部112年11月27日勞動關1字第1120145503號,高 雄市左營區勝利國民小學因否准會務假之行為違反工會法 第35條第1項第5款亦裁罰10萬元 。 三、再查立法院於111年11月15日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草案第45 條,除將雇主違反工會法第35條不當勞動行為之罰鍰額度 由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提高為10萬元至50萬元,並新增公 布違法雇主名稱等相關資訊之規定。 四、依據勞動部裁罰公告,高雄市勝利國小李進士校長是111年 修法通過後首位因違反工會法遭重罰之校長,創下了「史 無前例」的違反工會法公告紀錄!總共被裁罰了20萬,堪 稱台灣校長界第一位!
正本: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日期:112年12月20日星期三
時間:下午2:00-5:00 (每人時段由本會安排及電話通知)
地點:本會辦公室(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之2)
預約方式:網路登記。
註:教師於教學現場之案件優先安排。
校園意外難出險 基層批校長故意冷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2978
校長憂懲處冷處理受傷教師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1691
2023-12-01 聯合報/記者許維寧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教部納入年度檢討會議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2382
學校公共意外保險理賠門檻高 全教產籲教育部調整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611367
教團控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教育部:在年度檢討會議討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01003827-260405?chdtv
2023-12-01 中時新聞網/李侑珊
受傷師生遭冷處理!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竟是因為校長怕被懲處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13010
2023-12-01 NOWnews 今日新聞/記者李琦瑋
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全教產:校長怕被懲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2010196.aspx
2023-12-01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
全教產質疑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縮水 教育部:優於規格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508041
2023-12-01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有難度 全教產強烈建議教育部這麼做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507613
2023-12-01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報導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15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任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 所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之教師,參加講習應准予公假 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查本市擔任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任立法委員選舉投開 票所管理員、監察員、預備員及候補員講習時間為112年12 月13日(週三)下午及112年12月16日(週六)上午擇一場參 加;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講習時間為另行指定,可能 為有課務時間,如神岡區。次查貴局112年11月23日函說明 四(略以)擔任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並參加講習,參加平日場 次准予公假登記。惟,管理員、監察員、預備員及候補員 講習時間為週三下午與週六無課務時間,尚可選擇不需支 付代課鐘點費時段;然,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指定講 習時間如為有課務時間,除予以公假登記外,應核支代課 費。 二、綜上,如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被指定於有課務時間參加講習,應給予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留課務之代課 鐘點費。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校園意外難出險 基層批校長故意冷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2978
校長憂懲處冷處理受傷教師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1691
2023-12-01 聯合報/記者許維寧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難理賠 教部納入年度檢討會議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612382
學校公共意外保險理賠門檻高 全教產籲教育部調整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611367
教團控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教育部:在年度檢討會議討論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201003827-260405?chdtv
2023-12-01 中時新聞網/李侑珊
受傷師生遭冷處理!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竟是因為校長怕被懲處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13010
2023-12-01 NOWnews 今日新聞/記者李琦瑋
校園公共意外險難理賠 全教產:校長怕被懲處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312010196.aspx
2023-12-01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
全教產質疑學校公共意外責任險縮水 教育部:優於規格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508041
2023-12-01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
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理賠有難度 全教產強烈建議教育部這麼做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4507613
2023-12-01 自由時報/記者林欣漢報導
【全教產展望2024 籲解決家長濫訴 打造零恐懼教育環境】
【1121123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會後新聞稿】
【教師法第1條: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
【教育部之解聘停聘辦法未訂冤獄條款】
【全教產:教育部疏失致教師損失慘重!】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針對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將審查「教育基本法」、「教師法」等相關修正草案,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主張:教師法及解聘不續聘停聘辦法應增訂「冤獄賠償條款」。
目前教師法及教育部之解聘不續聘停聘辦法可說是寧可錯殺一百、不願放過一個不適任教師之教師刑法,在教學現場進行得如火如荼,但卻未訂定「冤獄賠償條款」,遭「錯殺」、「冤枉」教師之權益,嚴重受損,無人聞問,情境堪憫。
由於教師法第22條明定:「(第一項)教師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暫時予以停聘六個月以下,並靜候調查;必要時,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二次,每次不得逾三個月。經調查屬實者,於報主管機關後,至主管機關核准及學校解聘前,應予停聘,免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一、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情形。二、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第二項)教師涉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服務學校認為有先行停聘進行調查之必要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免報主管機關核准,暫時予以停聘三個月以下;必要時得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延長停聘期間一次,且不得逾三個月。」目前,因案暫時停聘、靜候調查之教師越來越多,尤其當教育局因媒體、民代、民間團體等之施壓致列管層級提升由副局長以上掌控時,幾乎所有的案子學校均被暗示要馬上「暫時停聘」。
目前許多學校礙於「壓力」或美其名為「避免教師與學生繼續接觸」,未考量「停聘之必要性」、未考量教師「是否會有造成學生傷害擴大或二次傷害之立即危險」、未考量「免兼導師職務、暫停教授被害學生課程或班級」等替代方案,且又未於停聘處分公文或教評會會議紀錄中載明相關考量之論述及議決,僅急於予以「暫時停聘」一至三個月,結果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及最後手段性原則。
「暫時停聘」之處分影響行為教師身分、地位、名譽及財產損失甚鉅,尤其當調查結果無具體事證或不成立時,教師的身心被嚴重傷害、鉅額財產損失包括學術研究加給、考核獎金、年終獎金、及特休假(兼行政教師)等均受影響,教師遭「錯殺」、「冤枉」,權益大損,卻無法於證明清白後給予挽救,此須歸咎於教育部之疏失。
以考核獎金為例,由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3條:「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或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留職停薪,而任職累計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教師若因案暫時停聘三個月,尤其是12月至1月或1月至3月者,因其連續任職未達六個月,考核獎金逕行歸零,即使教師因案調查結果無具體事證或不成立,也無法挽回此項損失,月薪中之學術研究加給歸零更是歷年苦主心中之痛,而年終獎金、特休假等也會依比例遭受扣減,更遑論退休年資也因此中斷!即使教師透過行政訴訟等程序救濟,曠日廢時之餘,亦不一定會獲得補償。
各界以用聖人標準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宰制教師,造成學生犯錯值得原諒、老師被投訴就天理難容?「暫時停聘」影響教師身分、地位、名譽及財產損失重大,更因未訂定「冤獄賠償條款」,遭「錯殺」、「冤枉」教師之權益,嚴重受損,無人聞問!教師法第1條說好的「保障教師工作及生活」呢?當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受政府侵害時,國家本就應賠償之,況且遭「錯殺」、「冤枉」教師並無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為或行為逾越社會通常觀念所能容忍之程度,請教育部訂定「冤獄賠償條款」,落實教師法第1條「保障教師」之精神。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分機310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21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20000206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全教總2023/11/21新聞稿:施政不應厚此薄彼,全教總要求同步提升中小學教師 待遇 (0000206CA0C_ATTCH1.pdf)
主旨:函請周知貴校教育人員有關全教總召開之「施政不應厚此 薄彼,全教總要求同步提升中小學教師待遇」記者會新聞 稿,請查照。
說明:邀請全體中小學教育人員共同關注自己的權益,發揮個人 與學校的影響力,利用各種管道與時機,共同提醒各界應 衡平中小學教育人員待遇。
正本: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副本: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3 年 11 月 21 日
施政不應厚此薄彼,全教總要求同步提升中小學教師待遇
近來,政府不斷釋出教育利多,包括減免私大、私中學費,提高大學教師待 遇,以及承諾補助私校比照公校教師調薪等措施,相較之下,中小學及幼兒園教 育工作者卻是明顯感受到冷落,就此,全教總表達以下意見: 一、強化私校治理,加強公共監督 政府對私校的各種補助,包括齊一公私立高中職學費,補貼私立大專學生學 雜費 3.5 萬元,以及承諾補助私校比照公校教師調薪,在在證明私校確為我國教 育公共化的重要環節。 全教總長期主張教育公共化,要求落實「高補助、高監督」,全教總樂見持 續改善私校教師各項基本權益,但同時要求政府應同步強化對私校的監督,以確 保私校辦學品質與師生權益。 二、施政不應有差別待遇,請政府關注中小學教師待遇 行政院預計五年投入 332.9 億元,自明年起調高公立大學學術研究費,助理 教授增加 6320 元、副教授增加 7220 元、教授增加 9350 元,私校如配合提高學 術研究費 15%,其中七成也由教育部買單。此外,明年還將擴大獎勵優秀教師「彈 性薪資」制度,彈薪加碼補助人數將從一年 2 億元補助 1076 人,調增至一年 8 億元補助 2200 人。 相較於對高教的不斷加碼挹注,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工作者明顯感受到冷 落,政府施政不應有差別待遇,各級學校教師之待遇同受《教師待遇條例》規範, 全教總要求政府同步調高中小學、幼兒園之待遇,並自明年實施。 三、依法行政,調薪應包含特教加給與導師加給 《教師待遇條例》已於 2015 年上路,完成法制化,惟有關教師之待遇,迄 今竟未能依照《教師待遇條例》確實執行,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指出,依法行政 是法治國基本原則,政府應儘速依《教師待遇條例》相關規定補正,建議調薪、 年終工作獎金、加班費計支內涵應包括三種職務加給。 侯俊良強調,待遇條例法制化後,主管職務、導師與特殊教育均為職務加給, 全教總要求行政體系回歸法治,無論調薪、年終工作獎金與加班費的計支內涵均 應包括前揭三項職務加給,建議今年的年終獎金與明年度之調薪,均應包含導師 與特教加給。 The National Federation of Teachers Unions 會址:台北市民權西路 27 號 2 樓 TEL:02-2585-7528 NFTU 網址:www.nftu.org.tw FAX:02-2585-7559 請翻後頁 立法委員林宜瑾表示,提升勞動待遇是全世界勞動者的永恆追求,老師當然 也不例外。她指出,國中小導師費上次調整已是 11 年前,高中導師費調整則是 在 6 年前,特教加給更是已有 31 年未曾做過調整。林宜瑾說,針對相關問題她 在這個預算會期也提出了主決議,要求教育部應加速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溝 通,研議讓調薪、年終工作獎金與加班費計支內涵,涵蓋《教師待遇條例》第十 三條所規範,兼任主管職務者、導師或擔任特殊教育者的職務加給,希望能提升 對第一線教育工作者的保障。 全教總樂見政府擴大教育投資,持續改善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待遇,但對政 府明顯的差別待遇表達強烈抗議,請落實依法行政,加強私校治理並同步調整中 小學教育人員待遇。
【提升辦學品質 私校盼政府做更多】
「《教師待遇條例》應該修正,否則無法保障私校教師權益!」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但在實務上就會變成私校以就業等方式逼迫教師簽下協議,呼籲教育部要修正此條規定。他也建議,教育部應全額補助私校教師本薪。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 函
地址:545928埔里郵局第345號信箱 承辦人:中區辦事處黃小姐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代教產字第1120200074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憲法法庭訂於113年3月12日進行「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 資提敘案」言詞辯論,協請現職代理教師或學校教師會代 表表達意見或提供論述,煩請周知所屬同仁,請 查照辦 理。
說明: 一、本會「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簡稱「代理教師 工會」)係依工會法成立,為全國唯一以代理及代課教師 為主要成員之教師工會。 二、憲法法庭於112年1月11日決議受理張○○就代理教師敘薪 問題所提出之釋憲案,並訂於113年3月12日上午進行言詞 辯論。 三、本會依憲法訴訟法第20條聲請提供專業意見(俗稱法庭之 友意見書)供憲法法庭參考,為了解代理教師敘薪1國多制 對現職代理教師的影響,若有相關意見請於112年12月20日 前上網至https://reurl.cc/A0Lnpe填寫,本會彙整後將列 入「法庭之友意見書」提供憲法法庭參考。 四、敬請貴校轉知校內教師會代表及現職代理教師,毋任感 荷。
正本:桃園市政府所屬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臺北市政府所屬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臺 中市政府所屬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臺北市私立延平高級中學教師會、臺中市中 區光復國民小學教師會、臺中市立臺中工業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會 副本:
【大學師資類科招生難 教團分析教師地位斷崖式下降】
2023/11/12 15:59(11/12 17: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許秩維台北12日電)大學師資類科招生每況愈下。教育團體分析,教育改革使教師負擔加重,加上年金改革、家長壓力、學權意識抬頭等,教師地位出現「斷崖式下降」,難以吸引優秀學子投入。
如何吸引優秀學子投入師培,避免未來師資斷層,刻不容緩,從「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來看,103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核定名額8088名,實際招收到7918名(97.9%);到了110學年度,招生名額增為1萬316名,實際招收8754名(84.9%),招收率下滑。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接受中央社電訪時表示,教師供需失調背後是少子女化的「國安問題」,但是近年來「尊師重道」的風氣和教師社經地位,都呈現「斷崖式下降」,學生打老師的事件時有所聞,使越來越多的學子,不願投入教職這條路。
林碩杰提到,現在師培大學為了鼓勵學生就讀,朝向多元化、開放化的課程安排,學生畢業後的路更寬了,不一定要投入教職。但從另一角度來看,教職也越來越難留住人才。
一名不願具名的年輕教師告訴中央社記者,培養一個老師,不是1年、2年就能完成的事,但近年社會環境轉變實在太快了。4、5年前「流浪教師」仍是社會熱烈討論的議題,好多學長姊教甄考了好幾年都考不上,只好轉去考警察、消防員或公務員。
這位教師說,這些案例都會透過口耳相傳,影響學弟妹們投入教育學程的意願,即便今年教師職缺大增,也很難扭轉大家的印象了。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分機310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7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20000182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正視校園違規情節重大學生處理機制及校園缺乏校安人 力與資源等問題,建請貴部研擬具體作法,以保障學生學 習權益與教師人身安全,提供學校有效處理的法源及資 源,請卓處惠復。
說明: 一、查貴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下稱:注意事項)第二十六條「學生獎懲委員會之特殊 管教措施」,訂有「學務處認為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擬採 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規劃參加高關懷課程、送請 少年輔導單位輔導,或移送警察或司法機關等處置時,應 依該校學生獎懲辦法,簽會導師及輔導處(室)提供意 見,經學生獎懲委員會討論議決後,始得為之。」雖有針 對違規情節重大學生可採取交由其監護權人帶回管教之措 施,但缺乏當監護權人不配合時的規範,致使在學校現場 本措施形同具文難以落實的狀況。合先敘明。 二、近期校園暴力衝突事件頻傳,桃園市、基隆市皆出現學生對教師做出肢體、言語暴力行為的事件,事件中現場教師 須獨力面對暴力言行,除了對教師的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 脅,在事件發生當下亦會使其他學生置身於高風險環境 中,中斷教學活動亦影響其學習權益,因此建議教育主管 機關應正視校園中校安人力與資源缺乏的問題。 三、綜上所述,建請貴部應從速研擬具體作法,以利落實注意 事項保障學生學習權益及教師人身安全,給學校足夠支持 以維護校園安全與教學秩序。
正本:教育部 副本:各地方政府、全國各級學校、本會所屬會員工會、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學生腰椎骨折手術 體師堅持需完成術科測驗 李中議員批沒有同理心?】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林碩杰表示,老師是依據領域會議通過的測驗項目對任課學生施測計算成績,部份項目也請學生改為書面,卻引來沒有愛心的罵名,讓老師深感委屈。
林碩杰表示,學生目前已是高二生,高一上學期測驗前均有詢問當天學生身體狀況是否可以測驗,均經學生表示可以後才進行測驗。若因故缺測,也會調整測驗內容,其中一百公尺調整為書面,但學生到學期結束未交。
林碩杰表示,老師指稱,下學期進行測驗,該名學生在籃球及排球都高於該班平均分數,覺得並未受到影響,只有羽球需要補測,在現場請學生來補測,但學生也未補測,直到體育成績不及格,要進行補考,結果學校統計該班下學期體育課上課39次,學生有24次未到課,1次遲到。遭學校扣考無法補考,只能直接重修。
中市多校「健康促進」未達標 老師挨罰?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承辦人:羅筑君 電話:(07)7631930 Email:neunion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字第112000016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貴部儘速本於權責依法訂定「不適任校長之認定、處理 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查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告、施行之《國民教育法》第17 條第一項「學校校長有不適任之事實者,公立學校校長, 由各該主管機關依法解除職務、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 當之處理;私立學校校長,由學校法人董事會依法解除職 務、改任其他職務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第二項「前項不 適任事實之認定、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 央主管機關定之。」, 合先敘明。 二、次查法規之制定、修正需因應社會、教育現場之需求,學 校校長是否能夠配合國家教育政策之推動與實施、教育法 規之修正與實踐,在在均影響國家教育發展。 三、再查國家之發展靠教育,政府既已修正國民教育法,增訂 不適任校長之法源,必然已窺見不適任校長對教育之基礎 已產生嚴重不良影響,再不予以重視、儘速處理,恐將重 傷整體教育及社會國家之未來。四、末查法規既已授權貴部制定「不適任校長之認定、處理方 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還請貴部本於權責儘速制定 該辦法,讓各校校長者至少能夠知悉校務經營之紅線,免 於誤陷其中,期使校務經營者能夠去蕪存菁、汰劣擇優出 任,以維國教品質與發展。 五、敬請 貴部就不適任校長之認定、處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 所訂定之辦法草案,擬召開研商會議時,邀請本會推派代 表參與,以盡棉薄之力,是所至盼。
正本:教育部 副本: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會員求助程序】
教師法惡修,教師風險超高,只要教師被投訴涉及體罰、霸凌、性平、管教不當或教學不力等情形,通通要接受相關的調查處理,法律規定學校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疑似有不當管教或教學不力等情形,應於五日內召開校事會議審議。
學校只要接獲相關的投訴或檢舉案件,【教評會】、【成績考核會】、【性平委員會】和【校事會議】都有可能通知當事人接受調查,重大的還要停聘接受調查。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提供會員專業諮詢和訴訟基金補助,請會員注意相關流程:
一、【提出會員服務申請】:請會員填寫「會員服務申請書」,請貴校分會長簽名後,傳送給工會處理,工會收到會員服務申請書會才能正式立案處理。請注意,電話口頭詢問不算立案,書面提出會員服務申請書才算數,以備日後申請訴訟基金補助。
二、【提供會員諮詢服務】:會員如果知道被檢舉事項,工會會提供相關諮詢意見,必要會請會員找本會法律顧問處理,會員透過本會與本會顧問律師諮詢,第一次原則不收任何費用(由本會付費),會員若覺得有必要再委任律師,但請先自己付費。
三、【訴訟基金補助申請】:如果會員面對司法機關調查,如警察局、地檢署或法院之偵查審判,原則上可以委任律師出面處理,如果是接受相關行政機關調查之案件,以補助諮詢及代撰書狀費用為原則。會員委任律師處理先支付費用,然後憑收據填寫「訴訟基金申請書」申請工會補助,本會將開會審查申請案。
四、【會員冷靜因應調查】:會員接獲學校調查通知,如果不知道被檢舉事項,工會和律師也無法針對案子給意見,所以自己務必冷靜面對調查,請會員記得:凡是調查事項,學校一定提供具體『人、時、地、事』,請聽清楚問題針對事實答辯,尤其是要提出書面資料,請一定要由我們的律師過目後,再行提出。有些調查程序不一定會讓工會或律師出席,只要證明沒有做,就不會被懲處。
五、【行政處分後續救濟】:會員針對調查結果或懲處,如果真有與事實出入、程序錯誤或違法比例原則,請具體提處相關證據,提出教師申訴、訴願或行政訴訟等救濟,如果委任律師處理,憑收據填寫「訴訟基金申請書」申請工會補助,本會將開會審查申請案。
【會員專屬】112年10月餐卷團購
1.本專案之票券限10月31日前預訂有效。過了之後就無法用團購金額購買。
2.每寄送一個地點,8項訂購總金額未滿一萬元者,須自付30元運費。
3.本團購限會員。廠商匯款資料將通知學校聯絡人,屆時是先匯款才會寄送票。請先傳真訂購單,傳真:04-22374197並請來電04-2236-1105確認。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4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 樓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2010019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20100194_Attach1.pdf)
主旨:為核發113年度會員卡,113年度常年會費自即日起開始繳 交,並請提供會員基本資料(如附件),請惠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第39條,及本會第5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決 議,敦請本會所屬會員繳交113年度(113年1月1日至113年 12月31日止)每人每年新台幣400元。(已內含本會加入 「全教產」及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113年度會費等費用) 二、會費繳交方式可委由學校扣款後郵政劃撥,本會之郵局郵 政劃撥帳號:227-448-59;戶名: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並請於備註欄註明「學校名稱」、「會員人數」、「理事 長姓名及聯絡電話」。 三、若學校沒有人收費,請聯繫本會,本會將派專人前往處 理。 四、敬請修正會員基本資料(如附件),以利印製113年度會員 卡,並請於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以email方式回傳本 會並來電確認,請 貴會惠予協助辦理。
正本:各學校分會112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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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身分 一年會費 400 元,同時擁有六種會員身分: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臺中 市教育產業工會、全教產(全國性教師專業團體)、全國產業總工會(全 國最大的專業勞工團體,可直接和總統府和行政院對話)、臺中市產業 總工會(臺中最大的專業勞工團體,可直接和市政府對話)、全國教師福 利聯盟(全國最大的教師福利團體)。目前免收入會費。
教育資訊 提供本會電子郵件信箱、LINE 群組,讓會員不定時收到本會訊息,讓 您得到教育議題的第一手資料。 會員優惠 會員憑會員卡可享有本會及全教產特約商店的優惠(範圍涵蓋外縣市, 食衣住行育樂均有,目前簽約廠商約有數千家,持續增加中)。本會也 與台銀人壽、新世代等多家公司簽定教師團體保險,供會員選擇。
節費團購 會員可參加每月餐券、禮券團購活動,除絕對物超所值外,本會不收取 服務費。另外,汽車、機車團購亦同時持續。 會員會訊 定期收到本會會訊,瞭解教師組織活動及最新教育法規變化和教育新趨 勢。
法律諮詢 聘請多位律師為法律顧問,除接受會員免費法律諮詢,會員亦可隨時免 費請教律師有關公務、私人之申訴或法律案件。 訴訟補助 本會訴訟基金可做為教師教學現場之後盾。投訴委員會通過後,每一審 補助上限新台幣伍萬元,例:三個審級,則最高 15 萬元。
團約保障 可適用於本會與學校協商之團體協約,在團約上得到比非會員更具體、 明確之工作保障,以及較佳之福利。 若因團體協約產生之紛爭,可由本會代為處理,減少麻煩。
勞資爭議 會員如遭遇到權利事項或調整事項之爭議事件,本會可協助與學校進行 調解或仲裁,解決紛爭。目前已有多起成功案例。
【公費流感疫苗有高端 教師家長疑慮】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4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 樓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200901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師責任險說明 (1120090188_Attach1.pdf)
主旨:有關本會會員教師責任險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112年9月8日中市教產字第1120090183號函諒達。 二、本會為保障會員權益,不強迫會員加保教師責任險,惟本 會業已與保險公司簽有教師責任險團險之特約,一年保費 僅200元年度保障最高達300萬元,遠高於他會所贈送之50 萬保額。 三、本工會會員另贈送每一傷害事故4000元慰問金及出庭代課 費用,歡迎會員自費投保。貴會若有需要請電話(04- 22361105)向本會登記,本會將通知保險公司前往服務。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桑聖潤秘書長、吳金燕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18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12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附加教責險、入會申請表、會員權益表 (1120000129_Attach1.doc、1120000129_Attach2.pdf、1120000129_Attach3. docx、1120000129_Attach4.pdf)
主旨:敬邀 貴會會員加入本會,並繳交113年會費,如說明。
說明: 一、本會113年度經常會費為1000元(含上繳「全國教師工會總 聯合會」會員費400元)。 二、本會入會費每人1000元,以學校為單位團體入會者另有優 待,請洽本會秘書處04-2320-2148。「入會申請表」(附 件一)提供尚未入會教師填寫,已申請入會者無需重複填 寫。於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期間,預繳明(113)年會費 者,自完成繳費及入會日起即視同為當年度會員,享有會 員權益。 三、本會為增加會員教師權益,113年將持續為會員附加「教師 責任險」,因配合保險公司作業期程要求,若於112年12月 20日前完成113年的入會申請及繳納經常會費,保險生效日 期為113年1月1日;倘逾上述期日(113年後)則於完成繳 費後,次月1日生效。為保障教師權益,請 貴會周知所屬 教師,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二。 四、會費可以委託學校代扣,請製作會員會費薪資代扣名冊(附 件三)、直接繳納至本會或匯入本會帳戶: 銀行:國泰世華銀行中港分行 戶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帳號:064-035-002-551(銀行代碼:013) 匯款後,請來電告知,以利快速製作收據及會員卡。 五、加入本會,同時取得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 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全國教師會(全 教會)會員身份,並發給會員卡及享有相關權益(詳見附 件四)。 六、教師組織以團結教師力量、發揮組織功能為目的,本會與 其他縣市教師工會共同組成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 總),並在全教總支援下已開始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工 作,確實以團結力量保障會員權益。 七、敬請 貴會會員加入本會,以團結力量爭取教師權益。若須 本會入校說明會務發展,請致電連繫,電話04-23202148 吳秘書。
正本:台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本會
理事長 張永青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10月)
【5月29日教育部:下課通風換氣,避免CO2過高】
【9月12日教育部:關閉教室門窗,保有冷房效應】
【全教產:基層將無所適從 】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林碩杰
有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9/12)記者會,質疑政府規定中小學一班配發一張冷氣卡,專科教室「有機無卡」,各班學生跑班時,才能帶著班級冷氣卡使用,冷氣開開關關,難保持室內溫度。教育部向媒體表示,專科教室如果接續有另一班級上課,前節次上課班級於關閉冷氣離開後,可透過關閉教室門窗的方式,保有冷房效應。
但是教育部112年5月29日新版之「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第十點明白規定:「班級教室於平常上課冷氣使用期間無需開窗,下課期間應適度通風換氣,以促進空氣流通,避免二氧化碳濃度過高。」
基層教師表示,教育部沒有接地氣,要求教室下課要開窗通風,卻忽略東、西曬之教室熱到爆,一開窗溫度就直線上升;但教育部今天又說可透過關閉教室門窗的方式,保有冷房效應,教育部「前後矛盾」。全教產認為這是標準的躲在冷氣房裡做決策,也是標準的台北看天下:忽略中南部及基層教室之差異。
事實上,大部分專科教室之位置在各校均列為最後考量,因為班級教室要避開東西曬或頂樓位置,以免同班學生整天熱到爆,所以東西曬或頂樓教室最後均成為專科教室之「最佳風水」,而南部縣市(台南、高雄、屏東等)之專科教室也就成為一班一冷氣卡政策下,可能永遠無法透過「班班有冷氣」政策讓學習環境更舒適、從安全校園進入舒適校園境界之最大受害者。
教育部各科室吹冷氣的方式,若不願比照學校專科教室方式辦理、與基層同甘共苦,就應給學校充足的冷氣電費,避免造成現在之窘境。
【全教產質疑一班一冷氣卡政策 教部:收集意見研修】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4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 樓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8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2009018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113年會費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貴校112學年度新進教師於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期間, 預繳明(113)年會費者,本會贈送112年會員福利卡及福利 手冊。 二、本會為保障會員權益,不強迫會員加保教師責任險,惟本 會業已與保險公司簽有特約,包括教師責任險團險等,歡 迎會員自費投保;貴會若有需要並登記後,本會將通知保 險公司前往服務。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台中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吳金燕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7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師會字第112100003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訂購單 (1121000037_Attach1.doc)
主旨:本會專屬優惠福利專案,如說明,敬請協助公告周知。
說明: 一、本會與諾貝爾書局合作推出禮券優惠,會員獨享92折優 惠,詳如附件。 二、優惠期間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 副本:本會
理事長 張永青
【專科教室「有機無卡」難降溫 全教產籲教育部修改規定】
【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凍漲11年 全教產發函教育部籲調整】
【全教產批擴大招境外生排擠青年就業 教育部:少子化、產業缺工】
2023/09/09 16:46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日前呼籲教育部開放退休教師再任代理教師,教育部認為不宜排擠年輕人就業機會,全教產今天(9日)發聲明質疑,政府5年投入52億元以增加1.8萬境外生,是否也排擠年輕人就業機會?教育部澄清說明,台灣少子化挑戰嚴峻,多個產業缺工及國際人才競爭,國發會自110年起推動強化人口及移民政策,其中透過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希望擴大來我國就學僑外生人數,畢業後並留台工作。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說,全教產5日呼籲教育部解禁讓退休教師可再任代理教師,以解決代理教師短期不足之現況,教育部則公開說不宜排擠年輕人相關就業機會,但7日教育部卻發布「促進國際生來台及留台實施計畫」,要砸52億海外搶才,以越南、印尼與菲律賓等新南向國家優先,招募境外生來台就讀、留台工作。
林碩杰說,樂見境外生自費來台擴增國內學校生員,但政府補助招收優秀國際生的定義不明確,未來若要留台工作至少兩年,恐壓縮國內人才就業機會,教育部說好要給年輕人的機會?況且之前新南向產學專班還曾發生打黑工亂象。
林碩杰指出,有關代理教師不足所造成的各種異象,神岡高工主任反映是30年第一次遇到,總不能有人來報考就錄取,結果理化科代理教師差點開天窗,只好拜託退休老師回來代課;桃園某中學也有兩科一直找不到代理教師,再呼籲教育部解禁退休教師重返學校、短期擔任代理教師。
教育部則說明,擴大境外生來台暨留台實施計畫,係配合國家發展委員會擴大招募人才策略規劃,依產業需求,整合大學校院進行海外招生並設立招生基地,協調國發會、經濟部、外交部、勞動部、內政部、僑務委員會及教育部相關行政資源,同時與企業合作提供產學獎學金,教育部也與學校及企業共同建立篩選機制,吸引優秀境外生來台就學,並藉由強化就業輔導措施,促進留台就業。
【中小學校缺代理教師 全教產:解禁退休教師任代理教師】
2023/09/05 09:35自由時報
【籲長照假比照育嬰假入法 教團:若無薪也應給津貼】
【退撫新制上路 全教產建議:這些因素下 應可提早領出退休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904001823-260405?chdtv
【公教人員退撫新制是否增額提撥? 教師團體意見兩極化】
2023/09/04 12:35自由時報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公教人員退撫新制採個人專戶制,自7月1日上路之後,估今年有8500名初任公教人員適用。對於是否要自願增額提撥,教師團體意見兩極化,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認為,在考慮長壽風險和通膨因素下鼓勵增額提撥;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今天發聲明認為政府未訂定長期收益率且退休前領不出來而呼籲審慎三思。
全教總日前開記者會為初任教師釋疑,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初任老師宜建立正確的理財觀念,初期投資建議不宜過度保守,參考私校退撫制之運作,保守型無法抵抗未來通膨,建議可依據年齡和風險作投資選擇,同時也鼓勵老師參加自願增額提撥,可享有免稅優勢,依自己能力適度提撥,增進對未來退休生活的保障。
全教產今發聲明,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新基金的確存有長壽風險且難以應付通膨,故及早建立退休理財計劃是正確的,但是否自願增額提撥入個人帳戶呢?全教產認為在政府未訂定新退撫基金之長期收益率、又無自選之情況下,新進教師應三思而後行,且自願增額提撥面臨的另一風險就是在退休前領不出來、無法動用。
林碩杰表示,假若新基金與坊間ETF之長期收益均為6%以上的話,兩者均值得考慮,坊間之ETF較具有彈性,隨時可變現、不需等到退休才可動用,但退撫新基金則是未到退休無法動用,一旦面臨急需,恐面臨一文錢逼死英雄漢之窘境,全教產建議政府,開放個人專戶制之現職人員於在職期間,若因健康、購屋等因素,可提早領出退休金。
此外,林碩杰表示,退撫基金自民國85年成立至今,27年的年化收益率(一年可得報酬率)僅3.58%,應提高長期績效到6.5%至7%(實際收益率須扣除通膨),且目前公保未逐年公告基金提存比率(基金資金池之安全水位),政府應定出公保之長期收益率,使管理透明化,也讓工會可指派專業人員入內查帳,以確保運作透明。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
【教師代餵藥反陷「無妄之災」 全教產:應釐清家長責任】
2023-06-19 08:23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近日新北市教保員疑似餵藥事件引發風波,多個縣市亦徹查幼兒園稽查不當情形。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接獲國小低年級教師反映,有家長要老師幫孩子餵藥,但若孩子飯吃太慢、匆忙放學,常忙到忘了中午餵藥,或孩子把藥置放於老師桌上,放學忘了帶回去,便引起家長不滿。全教產呼籲,藥物使用非教師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別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以過動症學生為例,中午放學前要再吃半顆藥物,老師每天需要拿藥給他們,若老師拒絕餵藥,家長不滿,時有抱怨老師服務不周。也有孩子早上在家該吃的藥,家長卻要孩子帶到學校來要求老師餵,明明是可在家吃完藥再來校,於是老師跟孩子溝通是否改為吃完藥再來校,家長得知後極不諒解,並到處告狀「老師餵個藥是會怎樣嗎?」
林碩杰也說,過去也有課間服藥,或是課堂中需服藥、點眼藥水的案例,老師常會因課務或班務耽誤時間,但家長要求的是抗生素等需準時服用之藥品,造成老師備感壓力,引起糾紛又遭責罵,甚至有的家長直接在聯絡簿上寫要求餵藥,老師還沒同意,藥就由孩子送過來了。
林碩杰也表示,不只國小低年級,也曾有高中老師表示,家長要求中午盯著學生吃感冒藥,老師告知高中生需學習自主,只提醒、不干涉,結果惹來家長不悅,說以前「國中小老師都會幫忙餵藥」。
林碩杰說,許多老師反映,為什麼家長該做的事情,卻要老師來做?老師有餵藥的義務?為避免產生餵藥之糾紛與法律問題,也讓老師專心班務,請教育部規範或建議家長勿委由老師餵藥。
林碩杰呼籲,藥物使用並非老師專業,應回歸家庭管理,教育部應釐清家長責任,維護老師專業立場,別再讓餵藥成為無妄之災。
【學術研究費加薪幅度差很大 全教產:歧視中小學老師】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01003093-260405?chdtv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分機310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15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專字第1120000069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0000069CA0C_ATTCH1.pdf)
主旨:為使政府早日停止錯誤政策,就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 案之「停止雙語政策連署」,敬請廣為宣傳、連署,踴躍 表達來自現場的專業與心聲,以維護台灣教育品質。
說明: 一、為促使政府正視錯誤雙語政策對教育的深遠影響,全教總 除多次與朝野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並與學生社團、關心 台灣語言政策的學者,於4月7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發起提案,三天內就衝破成案門檻,對政府不尊重專業與 一意孤行,更有許多老師、學生留言表達憤怒,凸顯錯誤 的雙語政策已嚴重干擾正常教學、影響多數學生學習權 益。 二、全教總要求行政院、國發會與教育部盡快針對以下建議提 出明確回應: 1.停止「雙語政策」並暫停《雙語國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 之法制化。 2.暫停教育部、國教署以「雙語國家」、「雙語政策」為名相關補助要點,回歸英語正常化教學之補助精神。 3.檢討不當績效指標,停止相關雙語政策之評鑑作業,以減 輕學校壓力。 4.教師甄試回歸專業,停止非英語科教甄以英語進行口試與 試教之錯誤政策。 5.提升並活化英語教學品質,英語不應成為其他學科之指定 教學語言,以維護學生基本學力。 三、全教總感謝已完成附議的師生,惠請尚未連署之教師踴躍 加入附議,展現教學現場強大之專業能量,期能早日終結 錯誤政策。 四、「停止雙語政策連署」之路徑與步驟如附件,敬請卓參。
正本: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全國各學校教師會 副本: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我要附議: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28b837c-7a69-4690-8b05-8032ae905fe3
[提點子]附議流程小 TIPS 1. 點擊網址,進入網站,點擊我要附議,使用[Facebook、Google、 Yahoo 或 Line]帳號,也可以直接點及註冊填寫表單 2. 驗證會員身分,填入 Email 與手機,接收郵件與簡訊,按照步驟 驗證 3. 在空白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這樣附議就完成啦! 快動動手指讓我們的教育政策變得更好吧!
【媒體報導】勞動節學生要上課 全教產:變相懲罰勞工父母
諾貝爾圖書禮券訂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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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直轄市教師會111學年【諾貝爾圖書城圖書禮券】訂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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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承辦人:
聯絡電話: 分機 手 機:
地 址:
要在 月 日至旗艦店領取禮券.(台中市西區公益路186之2號)
1. 完成並將訂購表傳真至(04)23231389,傳真後請以電話確認(04)23221186宋小姐
2. 活動截止日112年 5月31日逾時不受理.
3. 本活動僅限現金交易.
4. 若需開立三聯式發票,請註明抬頭及統一編號,其餘金額將統一開立二聯式發票.
【徵詢意見】113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
【徵詢意見】113 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議題座談會
請各位會員提供您的意見,謝謝您。
http://www.tccta.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nsn=1235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5月)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蘇筠雅 電話:0225857528#306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12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專字第1120000048B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連署內容 (0000048BA0C_ATTCH1.pdf)
主旨:轉知停止「雙語政策、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倡議, 敬請踴躍附議,以維護教育專業與學習品質。
說明: 一、行政院強推「雙語政策」,不僅有違《國家語言發展法》 多語臺灣之精神,更已嚴重影響國家正常教育發展,各界 已提出許多建議,要求政策嚴肅面對國家語言政策,切莫 一意孤行。 二、「雙語政策」更已造成各級學校諸多亂象,除了日益紊亂 的軍備競賽,甚至出現國文教甄卻採全英語面試之奇觀, 政策荒腔走板、亂象頻傳,全然悖離教育專業。長此以 往,必定造成學習的雙貧乏現象,不僅無法提升國家整體 競爭力,反而將嚴重傷害學生基本學力與台灣整體教育品 質。 三、為阻止錯誤政策持續傷害台灣教育,全教總已多次召開記 者會,並積極遊說國會朝野委員,今有「多語臺灣,英語 友善行動聯盟」發起「停止雙語政策、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倡議,業已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正式成 案,敬請認同此一理念者踴躍附議,讓本案盡快成案,才 能使政府相關權責單位嚴肅面對國家語言政策。 四、「停止雙語政策、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連署網址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128b837c-7a69-4690- 8b05-8032ae905fe3,連署內容如附件,敬請廣為宣傳並踴 躍連署。
正本:本會會員工會、全國各中小學 副本:本會自存
理事長 侯俊良
「雙語政策」有違國家語言發展法精神,影響國家正常教育發展,建議停止錯誤政 策,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
提議者「多語臺灣,英語友善行動聯盟」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行政院強推「雙語政策」,不僅有違《國家語言發展法》多語臺灣之精神,更已嚴重影響國家正常教 育發展,有鑑於此一錯誤政策對國家造成之深遠影響,為使學校教育重回正軌,維護學生受教權, 建議停止此一破壞臺灣語言生態的中英雙語政策,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 建議如下:
一、停止「雙語政策」並暫停《雙語政策發展中心設置條例》之法制化。 二、暫停教育部、國教署以「雙語國家」、「雙語政策」為名之相關補助要點,回歸英語正常化教學 之補助精神。 三、檢討不當績效指標,停止相關雙語政策之評鑑作業,以減輕學校壓力。 四、教師甄試回歸專業,停止非英語科教甄以英語進行口試與試教之錯誤政策。 五、提升並活化英語教學品質,英語不應成為其他學科之指定教學語言,以維護學生基本學力。 利益與影響
一、落實「多語臺灣,英語友善」。 二、減少雙語政策引發之諸多亂象。 三、真正提升英語學習品質。 四、減輕學校壓力,回歸正常辦學。 五、確保學生基本學力,避免雙峰化現象。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4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 樓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200301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20030132_Attach1.doc)
主旨:請 貴分會推薦本會第5屆理事及監事候選人,並請轉知所 屬會員有意願參選之教師自行登記參選,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七條辦理。 二、本會預定於112年6月份召開第5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 並於會中票選選出第5屆理事及監事。 三、請轉知被推薦及自行參選之本會第5屆理事及監事候 選人,於112年4月26日(三)下午17時前,向本會秘書處 完成登記參選。 四、檢附本會第5屆理事候選人登記表、監事候選人登記表。
正本:本會各分會 副本:本會祕書處
理事長 卓奕宏
臺中市直轄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6台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樓 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4月6日 發文字號:中市直轄教師字第112003004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1120030040_Attach1.doc)
主旨:請 貴會推薦本會第12屆理事及監事候選人,並請轉知所 屬會員有意願參選之教師自行登記參選,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會章程第十三條及第十八條辦理。 二、本會預定於112年6月份召開第12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 ,並於會中票選選出第12屆理事及監事。 三、請轉知被推薦及自行參選之本會第12屆理事及監事候 選人,於112年4月26日(三)下午17時前,向本會秘書處 完成登記參選。 四、檢附本會第12屆理事候選人登記表、監事候選人登記表。
正本:本會會員 副本:本會祕書處
理事長 卓奕宏
台中市教師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112) 中市教師會字第112100001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期計畫要點、基地班申請 表 (1121000015_Attach1.pdf、1121000015_Attach2.doc)
主旨:本會參與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期開始接受申請,如說明。敬請 貴會周知所屬會 員,踴躍申請。
說明: 一、本會希望透過教師組織自行發展建置的專業支持系統,以 學校成立基地班(基礎社群)與本會輔導諮詢教師互動型 態,提供真正幫助教師專業成長的動能。 二、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期開 始接受申請,計畫如附件說明,或詳閱官網訊息。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4月21日(五)中午12時止,請 將報名表件E-MAIL(teacher.us@gmail.com)寄回本會信 箱,並即來電確認,完成報名申請。 四、敬請貴會周知所屬會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有任何疑問歡 迎來電詢問:04-23202148 童組織部主任、葉秘書。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各級學校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一
全國教師會「112 學年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 第六期開始啟動 (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第六期學校基地班申請要點說明) 112/03/28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以下簡稱本 計畫)第六期已展開籌備期程。 二、本計畫第六期實施時間為 112.08 至 113.07。為期一年(兩個學期)。 三、為跟緊全教會期程,台中市教師會所屬會員學校凡有意願參與本計畫第六期「學 校基地班」申請者,敬請於 112 年 4 月 21 日(五)中午 12 時前填妥附件報名表提出 申請,完成申請,逾時不候,尚請諒解。 四、本計畫第六期「學校基地班」辦理要點: (一) 經費:一個基地班一年約 2.5 萬元。 (二) 任務: 1. 申請:撰寫基地班申請計畫表單送各縣市教師會審查。 2. 共同備課、觀課、議課:邀請縣市教師會之輔導諮詢教師一學期至少 3 次到校諮詢。 在輔導諮詢教師陪伴下共同備課、觀課、議課,上下學期並至少各辦理一場校內或 區域公開觀課。 3. 共備教案:在輔導諮詢教師指導下每學期產出至少 3 份共備教案,並上傳至支持系 統指定分享平台。 4. 課例教學暨共備研討:基地班成員教師每月至少一次之課例研究會,學期初擬定課 例研究計畫,送交縣市教師會輔諮小組審核。研究會進行支持系統教學研究,並將 研究成果實踐於教學現場。 5. 參與縣市期末分享。 6. 參與全國成果發表。 7. 成果繳交:基地班暨輔諮教師活動成果製作彙整、分享(於每學期期末繳交); (1)上傳(全教會)相關支持系統分享平台:活動 6-12 張靜態照片(未壓縮、JPG 檔) 及 300 字以上實踐心得,繳交上傳至: 全教會 FTP 資料夾(路徑:另行通知) 及(全教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指定分享平台(網址:另行通知) (2)回傳本會信箱:請將以下成果整理為 A4 格式報告,同時回傳本會信箱,以利輔 諮小組公開分享。 (本會 E-mail: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teacher.us@gmail.com) (1)報告格式:請整理為 A4 格式,Word 檔一頁報告分享,含實踐心得 300~400 字、 活動照片 3~4 張(加照片說明),請附原始檔(未壓縮、JPG 檔),紙本請免。 (2)另相關課例研究歷程動態影片檔案請留校存查。 (三)本計畫第六期課例研究: 1.輔諮及「學校基地班」課例主軸定位為:推動「素養導向」之共備觀議課。 2. 理念倡導:依本會參與「全教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之理念倡導,推 動理解各支持系統(包含薩提爾模式 SATIR MODEL、學習共同體、學思達、DFC 等)在 學習領域課程發展,轉化與宣達各學習領域課程之精神與內涵。 3. 課例研究工作坊: (1)本計畫將於 112/8 月中、下旬辦理課例研究工作坊 1 場、113/02 寒假期間辦理第 六期基地班期中檢討暨研究會,提供參與教師共同發展、精進「素養導向」之共備觀 議課相關課例研究、課堂教學與評量改進工具。 (2)以上相關研習,務請本期輔諮教師暨「學校基地班」撥冗,需全程參與。 歡迎台中市的教育夥伴一起來自我精進! 敬請有志共同參與課例研究的教師們把握時效報名,共襄盛舉! 台中市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輔導諮詢小組謹上 112/03/21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5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2年度教師專業與權益研習實施計畫 (1120000054_Attach1.pdf)
主旨:本會辦理「112年度教師專業與權益研習」活動,敬請貴 校協助轉知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說明: 一、研習目的:落實學校教師組織參與學校教育計畫及全市性 教育規劃,邀請局長說明全市性的教育規劃藍圖,進行專 業對話,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提昇教育專業。 二、研習主題:與局長對談臺中市教育藍圖規畫 三、研習時間:112年5月3日(三) 13:30-16:30 四、研習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小視聽教室 五、參加對象: 1、臺中市各級校教師會理事長。 2、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分工會長、各區聯絡人。 3、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理、監事 4、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六、研習計畫、課程,詳見附件。 七、參加人員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研習網報名,研習代碼【3786111】。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台中市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一: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辦理 112 年度教師專業與權益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本會教師專業成長年度計畫 貳、 現況分析與需求評估: 學校教師會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織,對於學校教育計畫及全市性教育規劃,均須要全盤 的了解與參與,這不僅攸關教師權益,亦是保障學生受教權益重要智能。因此,台中市 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特地邀請臺中市教育局對未來臺中市教育藍圖的規畫及發 展,進行會談、對談,以提升學校教師會參與教育知能。 參、 目標: 一、落實學校教師組織參與學校教育計畫及全市性教育規劃,提高教育效能,發揮敬業 精神,以促進教育進步。 二、藉由全市性的教育規劃藍圖報告,進行專業對話,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提昇教育專 業。 三、透過全市性教育議題討論,溝通彼此對教育發展的期待,激勵教師燃起教育熱情與 教學創新的意願。 肆、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三、協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小 伍、 實施對象: 一、 臺中市各級校教師會理事長。 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分工會長、各區聯絡人。 三、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理、監事 四、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陸、 辦理期間: 112 年 05 月 03 日(三)13:30~16:40 柒、 辦理地點: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小 捌、 課程架構: 一、透過組織會務實務分享,多角度提供教師教學權益省思,理解教師自己權利與義務。 二、邀請教育局長說明全市性的教育規劃藍圖,進行專業對話,增進教師專業知能,提 昇教育專業。 三、透過互動式的綜合座談,交換激盪聽眾與演講者的教育觀點,進而提升教師的本職 學能。 玖、 實施方式:實施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壹拾、 報名方式: 參加研習之人員請於 4 月 28 日前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 http://www4.inservice.edu.tw/,單位名稱: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錄取名單審核後於活 動日期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報名系統網站公佈供查詢。 壹拾壹、 成效評估: 一、認識教師勞動工作權,讓教師重新關注教育觀點。 二、藉由教育專家現身說法,以及多元的教育觀察,教師能實踐教學現場的專業知能。 三、透過講座及經驗分享模式,引導教師燃起教育熱情與教學創新的意願。 壹拾貳、 著作權歸屬及利用範圍: 講綱及成果授權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公告於網頁,同意會員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 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 壹拾參、 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 二、已報名之研習教師因故不能參加,請知會主辦單位備查。 三、珍惜資源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水杯。 壹拾肆、 經費來源:本會會務運作經費支應。
【全教產籲停特教評鑑 教部:簡化指標、設資料庫】
2023/4/6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6日電)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呼籲停辦特殊教育評鑑,避免教師忙於大量文書工作,難以專心教學。教育部表示,各界對評鑑存廢意見不一,將從簡化指標、設置資料庫著手。
行政院會於3月30日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舉辦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團體代表提供意見,作為後續審議參考。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全教產)於會後發布新聞稿,理事長林碩杰表示,各級學校都面臨難找到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的狀況,主因就是行政作業繁重,各類評鑑負擔太大。中央、地方政府近年已陸續停辦或簡化各項評鑑,但特教評鑑卻因特殊教育法規定,仍須每4年辦理一次。
全教產認為,目前的特教評鑑,負責人員要包辦大量文書和準備工作,而評鑑委員多是大學教授,造成教師極大壓力,且以文書和一日見聞定優劣,對學校也不公平,難以反映學生的學習成效。
全教產呼籲停辦特教評鑑,除非能做到「3不」原則才繼續辦理,包括不影響教學、不重複評鑑項目、評鑑年份不連續,也呼籲改善特教師的勞動條件,補足專職心評人員、特教助理等人力。
對此,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在立法院公聽會中表示,各界對特教評鑑的意見歧異,有希望繼續辦理,有希望廢除,也有團體提出「3不」原則或與學校評鑑合併辦理等意見,將作為後續政策參考。
林騰蛟提到,這次行政院提出的修正草案中,已有綜合各界意見,例如在第52條明定「評鑑項目應以法令規定及主管機關公布者為限」,並可與校務評鑑併同辦理。
林騰蛟也提到,教育部會持續簡化評鑑,有效追蹤各校教學成效。對於評鑑等第不佳的學校,會提供必要協助,以穩定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應落實學校編班人數不超過員額編制準則之班級 人數上限,以利保障學生學習權益,詳如說明,請查照惠 復。
說明: 一、查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以下簡稱編制準則)第2條及第5條規定略以,國小每班 學生人數以29人為原則,國中每班學生人數以30人為原 則;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就教職員員額編制另定優於本 準則之規定。合先敘明。 二、復查教育部110年8月1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2522號函 示略以,為因應國中小學人數呈現逐年減少或微幅波動現 象,避免因師資不穩定而影響學生學習權益,各縣市可朝 「彈性降低班級學生人數,維持班級數」方向因應,併予 敘明。 三、班級人數多寡攸關學生的學習權益,幾乎所有研究發現較 小的班級規模有助於縮小學習成就差距,也顯示對學生學習行為有正面影響,目前編制準則中國小每班學生人數29 人,國中每班學生人數30人,應為編班人數上限,倘超過 此數額將不利學生學習。 四、爰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區域學校校務均衡發展,本會建議貴 局應監督學校落實國小每班學生人數29人、國中每班學生 人數30人之編班人數上限,編班人數額滿且無法再增班之 學校應善用校際轉介制度,轉介超額學生至他校就讀,以 利保障學生學習權益。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桑聖潤秘書長、葉虹汝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1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5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提案單 (1120000053_Attach1.docx)
主旨:本會預定辦理「111學年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工會分 會長)與教育局局長座談」研習,如說明。
說明: 一、本會歷年舉辦「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工會分會長)與 教育局局長座談」,由各校提出議題與問題,對於臺中市 教育議題均得到適切回應與幫助。 二、本次會議請各校踴躍提出相關議題, 貴會如有提案,敬請 填妥提案單(如附件),並請於112年04月07日前Email至 本會。 三、提案內容請以全市性教育議題為主,本會保留提案審查 權。 四、與局長座談會議時間、地點,待議程確立後,另行發文通 知,屆時請貴會派員踴躍出席。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附件
111學年度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工會分會長)與教育局局長座談提案單
一、提 案 人: 學校: 姓名:
二、案 由:
三、說 明:
四、辦 法:
註:請於4月7日(星期五)下班前,e-mail至teacher.us@gmail.com,並請來電(04-23202148)確認。
因與局長座談時間有限,請針對全市性教育議題提案
【會員專屬】律師一對一法律諮詢(4月)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校長及教師各項補休期 限,建請貴局明定比照公務人員規定延長為2年,並得於 原補休期限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查行政院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第3項規 定:公務人員補休假應於機關規定之補休假期限內補休完 畢,補休假期限至多為二年,遷調人員於原服務機關未休 畢之補休假,得於原補休假期限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 休;及「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前項 補休假,各機關人員應於加班後二年內補休完畢,先予敘 明。 二、建請貴局考量學校教育人員與校內公務員權益之一致性, 修訂各級學校(含幼兒園)校長及教師各項補休期限,比 照前述行政院之規定,由1年延為2年,並得於原補休期限 內至新任職機關續行補休。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副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教師權利與義務之法律研習」報名
【教師補休應一致 全教產籲延至2年】
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委員會第1 次會議
http://www.tccta.org.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csn=1&nsn=1197
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區之學校及原住民重點學校,優先介聘取得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或原住民族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案,提請討論。
說 明: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客語師資培育資格及聘用辦法第6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原住民族語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第6條規定,位於客語及原住民族語特定地區之學校,介聘該語文以外學科之編制內教師時,優先介聘取得相關語言能力認證者,請參閱附件1及附件2。
· 擬比照「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附件3)第13點,修正本市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如下:
· 新增第4點: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其附設幼兒園或原住民族地區、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或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學校(幼兒園),當年度如提列原住民族語文或客語文課程以外學科教師缺額時,得決定是否優先進用取得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或客語能力認證之教師。
· 第6點(五)介聘作業:4.介聘方式修正(3)至(5)如下:
(3)原住民重點學校得視校內師資需求提供缺額供原住民身分教師及選填。
(4)當年度介聘提列原住民族語文或客語文課程以外之學科缺額中,有原住民族地區、原住民重點學校或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位於客家人口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鄉(鎮、市、區),先行辦理取得原住民族語或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教師之單調介聘作業;經達成介聘之教師所遺缺額,連帶開缺供教師介聘使用。
(5)偏遠地區學校得視校內師資需求提供缺額供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選填。
· 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草案詳如附件4。
案由二:有關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草案)(附件5),提請討論。
說 明:
· 本年度教師介聘期程先辦理超額介聘、原住民籍教師優先介聘、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及市內介聘,後辦理市外介聘。
· 依據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校長及教師特別獎勵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最近五年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考列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且無受懲戒及行政處分、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事之一、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尚在調查階段、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不適任教師處理規定之察覺期、輔導期或評議期處理程序中。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者,得向擬服務之偏遠地區學校之各該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優先協助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 爰112年度援例增列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作業,另有關偏遠地區學校得自願提供缺額供優先介聘至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選填。
決 議:
案由三:有關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委員會第2次會議召開事宜,提請討論。
說 明:本委員會第2次會議主要係審核本年度教師市內介聘(國小及幼兒園)積分排序表及超額介聘積分排序表,往年會議時間約10-15分鐘,為減化行政流程並減少委員們舟車勞頓,建議若無特殊個案或需提交委員會決議事項,則授權教育局辦理。
決 議:
案由四:有關112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本巿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超額教師申請介聘本巿他校服務申請表草案、112年臺中市國小教師申請超額及市內聯合介聘作業所需表件一覽表草案(附件6),提請討論。
說 明:依111年度教師介聘積分審查工作情形及本年度臺中市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申請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注意事項草案修正。
決 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問卷】教師被「歸零」的補休時數
【聯合報】立院審國定假日法 全教產籲「這二節」應全國放假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1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2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簡章、報名表 (1120000011_Attach1. pdf、1120000011_Attach2.doc)
主旨:本會舉辦「112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 賽」,敬請 貴會組隊參加。
說明: 一、為促進會員身心健康,聯繫情感,定期舉辦運動比賽,敬 請 貴會鼓勵會員報名參加。 二、賽程相關日期: 1.報名截止日期: 112年03月06日(星期一)17:00前逕行將報名表Email至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teacher.us@gmail.com,請務必來 電確認04-23202148。 2.抽籤日期: 112年03月08日(星期三)16:00於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 辦。 待排定賽程後立即公告於本會官網,並通知參賽隊伍。 3.比賽時間: 111年03月18日(星期六)。(報到時間:08:00~08:20, 領隊會議:08:20,開幕典禮08:40,請準時參加,預計 09:00開始比賽)。 三、比賽地點: 球館: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體育館2樓 地址:臺中市英士路109號 電話:04-22021521 四、此次活動獎勵: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錄取前八名,如參賽隊伍 少於十二隊,則取前六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 (二)國小學生團體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及獎品,指 導教練或指導老師(每隊至多2位)頒發獎狀。 五、請參閱112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簡章(如 附),依規程報名。
正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各分會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112 年度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盃羽球錦標賽 簡章
一、主旨:倡導全民運動,增進本市教師聯誼,提昇羽球運動水準。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協辦單位: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會。 三、邀請對象: 1. 本會分工會及台中市教師會會員學校。 2. 臺中市政府各局處室。 3. 臺中市議會。 4. 校長及家長團體。 四、比賽組別及出場序: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三點二勝制。 男雙、混雙、混雙。 (二)國小學生團體組: 三點二勝制。 男雙、女雙、男雙。 五、組隊方式: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 1.以學校分會為單位,男女混合組隊,最多報名二隊,若報名兩隊者,以 A 隊為主力。 2.採三點雙打,參賽人員不得兼點,先勝 2 點為勝,每隊至少 6 人,限報 8 名。 3.各學校分會會員(含校長)均得報名參加。 4.歡迎臺中市政府各局處、臺中市議會、校長團體、家長團體組隊參加。 每單位最多報名二隊。 5.同一行政區域學校,全校總班級數 36 班(含)以下可兩校合併組隊參加。 6.甲組選手同一隊至多只能有一名。 7.參賽選手請備有照片之身分證明。 (二)國小學生團體組: 1.以學校為單位,男女學生混合組隊,最多報名二隊。若報名兩隊者,以 A 隊為主力。 2.採三點雙打,參賽人員不得兼點,先勝 2 點為勝。每隊至少 6 人,限報 8 名。 3.本市各公私立小學均得報名組隊參加,以 16 隊參賽為原則。倘報名隊伍超過 16 隊, 則抽籤決定,但以本會各國小分會學生隊優先錄取。 4.參賽學校請備參賽學生附照片之在校(在學)證明。 六、比賽方式: 1.採團體雙打賽,三點二勝制。 2.採國際羽總新制,球落地得分,每點採單局 21 分制,不加分,11 分交換場地。 3.每隊每場比賽,球員不可兼點。女球員可打男隊員點數,男球員不得打女生點數。 4.報名隊數六隊以下採循環賽,七到十一隊採雙敗淘汰制。十二隊以上採分組預賽,取 優勝隊伍進入決賽。 5.若有冒名參賽情況,經比賽之一方隊伍檢舉,則雙方隊伍均須提供有照片之身分證明 以利查核,如核實冒名情況則取消該隊伍參賽資格。 七、獎勵: (一)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團體組:錄取前八名,如參賽隊伍少於十二隊,則取前六名, 頒發獎盃、獎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獎品。 (二)國小學生團體組:錄取前六名,頒發獎盃、獎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獎品。 指導教練或指導老師(每隊至多 2 位)頒發獎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八、報名截止日期: 112 年 03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7:00 前逕行將報名表 Email 至台中市教師職業 工會。Email:teacher.us@gmail.com,請務必來電確認 04-23202148。 九、抽籤: 112 年 03 月 8 日(星期三)下午 16:00 於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辦公室。 待排定賽程後立即公告於本會官網,並通知參賽隊伍。 十、比賽時間: 112 年 03 月 18 日(星期六)。 (報到時間:08:00~08:20,領隊會議:08:20,開幕典禮 08:40,請準時參加,預 計 09:00 開始比賽)。 十一、比賽地點: 球館: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體育館 2 樓 地址:臺中市北區英士路 109 號 電話:04-22021521 十二、經費:本次比賽所需費用由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與台中市教師會全額提供。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實施計畫 (1120000025_Attach1. pdf)
主旨:本會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研習, 請 轉知貴校教師會派員參加,出席者請學校惠予公假登 記。
說明: 一、本會為了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會在 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 以及透過經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 特地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二、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三、辦理時間:112年3月22日(三) 13:30 ~ 16:30 四、活動地點:本會辦公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F之4) 五、參加人員: (一)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 學校推派教師代表一名(今年度需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 先報名)。(二)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研習人數40位 六、實施計畫與課程表如附件 七、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 核予進修研習時數3小時。請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 名,研習代碼:【3741556】
正本: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台中市教師會 辦理『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說明』實施計畫
壹、 活動名稱:學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活動研習 貳、 活動目的:經由研習課程安排,使學校教師會熟悉校長遴選活動,了解教師 會在活動過程中的法律定位並釐清教師會代表的角色與任務,以及透過經 驗分享,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面對校長遴選 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參、 指導單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肆、 承辦單位: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伍、 協辦單位:台中市教師會 陸、 辦理時間: 112 年 3 月 22 日(三) 13:30 ~ 16:30 柒、 活動地點: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會議室(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捌、 參加人員: 一、 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未成立教師會者,由學校推派教師代 表一名(今年度須要辦理校長遴選的學校優先報名)。 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會務人員。 三、 研習人數 40 位 玖、 參加人員請學校惠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出席研討會之學員核予進修研習時數 3 小時。 壹拾、 課程主題與內容: 一、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機制之重要性與相關法規。 二、 教師會參與校長遴選實務經驗分享。 三、 綜合座談:研習內容如附件一 壹拾壹、 預期成果:透過研討會課程使與會教師代表瞭解疑校長遴選機制相關法 律及實務分析,提供一套可供各校參照之處理機制,使各校教師會參與校長遴 選時,得以更為周全與合法。 壹拾貳、 研習經費:本會會務基金支應。 壹拾參、 聯絡人:葉虹汝 秘書 連絡電話:04-23202148 ;傳真電話:04-23253663 聯絡地址:40353 台中市西區博館路 117 號 4F 之 4 壹拾肆、 本實施計畫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1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1/10/20本市勞資仲裁會議紀錄
主旨:貴局主張貴局本市國中小代理教師限期聘期函之法律性質 為行政指導一事,建議周知本市各級學校,以利各校對長 期代理教師聘期之決定,如說明,敬請查照 惠復。
說明: 一、本會與貴局就長期代理教師聘期是否調整延長一事,依勞 資爭議處理法假本市勞工局分別於111年4月26日進行勞資 爭議調解會議,並於同年10月20日進勞資爭議仲裁會議。 合先敘明。 二、貴局於111年10月20日本市勞資調解仲裁委員會議,主張 「關於代理教師的聘期,都是依教育局規定或核定,教育 局函之法律性質是行政指導…」,詳見會議記錄(附件 一)。再予敘明。 三、查行政程序法第265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 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 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 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另,查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規則,係指上 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 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之一般、抽象之規定。」行政指導與行政規則的函文強制 力是有所不同。併與說明。 四、參照本市「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聘任補充規定」(下稱:補充要點)第五點「兼任、代課 及代理教師之聘期及聘約,由各校在不違反有關法令原則 下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但出缺職務之代理教師聘期,除 法令另有規定外,以不超過該學年度為原則。」貴局主張 教育局函發各校限制長期代理教師聘期函之法律性質為 「行政指導」而非「行政規則」一事,應明確周知各校, 且應明確說明各校得依本市補充要點在「不違反有關法令 原則下依實際需要自行訂定。」為是。 五、貴局主張本市國中小長期代理教師限期聘期函之性質為行 政指導一事,影響各校訂定該校長期代理教師聘期權益, 本會建議貴局應周知各校對於長期代理教師聘期之訂定, 應依本市補充要點由各校自行訂定為宜。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臺中市市立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20000011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有關《特別條例》之審議,應納入對公教退撫基金之撥 補,以符公平正義。
說明: 一、立法院已於111年12月16日三讀修正《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 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完成撥補退撫基 金法制化,對基金之永續具有關鍵作用,本會再次表達肯定。 二、依此,所稱政府撥補當然必須包含退撫基金,著毋庸議,惟 行政院此前送審之《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靭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 果特別條例》,除全民普發6,000元現金,亦明訂挹注「全民健康 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缺口,卻獨漏「公教退撫基 金」,明顯厚此薄彼,建請貴院從嚴審議,納入「公教退撫基 金」。 三、並請貴院朝野黨團暨全體委員積極監督政府落實依法行政, 於籌編明年度預算時,按照「公教退撫基金」第八次精算結果核 編撥補經費,以實際作為減輕公教退撫基金財務壓力,確保基金 永續。
正本:立法院各黨團、全體立法委員 副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立小學
理事長 侯俊良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30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20000010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
主旨:就公教退撫基金撥補事宜,建請貴院依法行政並即刻啟 動,詳如說明,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新內閣將於1月31日正式上任,肩負「社會體系總檢討」等四 大任務,行政院此前已訂定《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靭性及全民共 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除全民普發6,000元現金,亦明訂挹注 「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缺口,卻獨漏「公教 退撫基金」,本會對貴院此一厚此薄彼施政模式,表達強烈譴 責。 二、為使基金永續,立法院已於111年12月16日三讀修正《公務人 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完成退撫基金撥補法制化,依此,《特別條例》之撥補,當然必 須包含退撫基金,著毋庸議。 三、政府啟動年改,率先從公教退撫制度開始,撥補卻又獨漏公 教,全體公教人員無法接受此種「選擇性改革」又「選擇性撥 補」的差別待遇,請貴院修正前揭《特別條例》,納入對「公教退撫基金」之挹注。 四、並請政府落實依法行政,於籌編明年度預算時,按照「公教 退撫基金」第八次精算結果核編撥補經費,以實際作為確保公教 退撫基金永續。
正本:行政院、教育部 副本:總統府、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公立小學
理事長 侯俊良
【教部放寬教師兼職 教團批限制太多】
記者李琦瑋/台北報導
2023年2月3日 週五 上午10:39
▲教育部2月4日起適度放寬公立學校教師兼職,全教產今(3)日批評,條例限制太多,「有開放等於沒開放」。
[NOWnews今日新聞]教育部宣布,將於2月4日起適度放寬公立學校教師兼職,可於下班時間依個人才藝表現、行使智慧財產權和肖像權等方式,獲取適當報酬,但仍不能從事校外補習、家教。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3)日批評,條例限制太多,「有開放等於沒開放」,且獨厚大專教師。
教育部依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的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第1項授權規定,於112年2月2日訂定發布「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辦法」,並併同修正發布「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自112年2月4日生效。
教育部表示,本次「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的修正重點,包括增訂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具社會公益性質的活動或其他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或依個人才藝表現,獲取適當報酬,並得就其財產的處分、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的授權行使,獲取合理對價,惟不得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的教學活動。
另將教育部111年7月18日令釋曾任或現任國家代表隊運動選手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得接受商業代言等相關事項,納入規範。另基於公立各級學校兼職範圍的衡平性,本次亦修正放寬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兼職的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職務範圍,惟仍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學校書面核准,且不可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
法案適用對象為教育部主管的公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的教師,縣市政府主管的學校,可準用規定。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杰表示,教育部發布的專任教師教師兼職規定,看似適度放寬教師兼職,但如有第11點第1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亦不得為之,結果該條款內容竟包括「與本職工作性質不相容」等,基層教師戲稱此禁止條款,等於讓「開放教師兼職」歸零,也就是說體育教師不可於下班時間賣雞排、美術教師也不可以於下班時間從事Uber或Foodpanda等非經常性、持續性的工作。
林碩杰表示,教育部既然要開放教師兼職,卻於用負面條列禁止了補習、家教的教學活動後,又同時用第11點9大禁止原則,來限制教師兼職,「有開放等於沒開放」。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公務員服務法第26條指出,「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適用第14條及第15條規定;其經營商業、執行業務及兼課、兼職之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林碩杰指出,也就是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辦法已授權主管機關(教育部或縣市政府)另定之,但是公立學校未兼行政教師部分,理應循公教分途之原則,開放未兼行政教師兼職的種種限制,但從教育部發布的命令,兩者幾無差異,且竟比公務人員還嚴格。
全教產指出,教育部多年來禁止基層教師兼職,卻又開放大專教師兼職公司董事,不合公平正義;從兼職處理原則可看出,大學教師寒暑假期間的兼職時數幾乎不受限制、大學教師兼職費上限不受支給規定的限制,對比中小學教師所受到的差別待遇,教育部的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竟分「大小漢」。
全教產認為,教育部若真有心要開放教師兼職,應該以負面表列明白告訴大家哪些是不開放的項目,其餘未明訂的項目則應全面開放,尤其是下班時間更應全面開放。現行「勞動基準法」並未剝奪勞工兼職的權利,教育部應停止侵犯基本人權,停止對教師兼職重重限制,停止不合時代潮流、且違反平等權原則的規定。
【幼兒園師生比降至1比12 全教產:師生比應分齡降低】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承辦人:羅筑君 電話:(07)7631930 Email:neunion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字第112000002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府同意核實補助教師因公傷病之住院醫療自負醫療 費用,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局79.03.28七十九局肆字第12710號函暨行 政院人事行政局84.06.15. 84局給字第19809號書函在 案。 二、查110年12月1日高雄鳳翔國中梁姓教師於馬路上執行導護 工作,突遭車輛撞擊、重創腦部,日前(111年12月22日)已 確定終生失能、無法再從事任何工作後,家屬接獲醫院通 知住院改為全額自費,健保不再給付,影響家庭生計甚 鉅。 三、次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9 條,「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 外保險」,且「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有名無實,常常無 法理賠。 四、基於照顧因公傷病住院醫療之教師,請貴府同意核實補助 教師因公傷病之住院醫療自負醫療費用,且無上限。
正本:臺中市政府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週知本市各級學校應依教育部規範訂定「教師輔 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教師法》第3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教師負有「輔導或 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義 務;及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 項」第二點略以「…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經校務會 議通過後,由校長發布實施。」合先 敘明。 二、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維護學生的相關學習權,保障親師生相 關權益,各校均應積極訂定「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 法」,落實學生輔導與管教。 三、本會建議貴局週知本市各級學校應依教育部規範,由各校 校務會議通過相關辦法,並公布該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 辦法內容;其次應定期檢視各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與時俱進。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0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修正「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廚 房工作人員管理要點」廚房工作人員僱用契約之僱用期 限,以保障廚房工作人員暑假勞動保險權益,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現行「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廚房工 作人員管理要點」第五條第一款:各校應於每學期前與廚 房工作人員(下稱廚工)簽訂契約,傭用期限以一學期為原 則,…。合先敘明 二、近年自辦廚房廚工陸續因屆齡退休,但卻一直招聘不到新 進廚工,導致缺工問題越來越嚴重;據了解缺工原因,除 了工作環境因素外,一學期一簽的僱用契約是導致人員進 用時的最大阻礙,因學期結束即退勞動保險,導致寒暑假 期間廚工無法享有勞動保險的保障,對其勞動權益影響甚 鉅。 三、為改善自辦午餐學校廚工權益,改善其寒暑假可納勞保事宜,建請修訂「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校午餐廚 房工作人員管理要點」,並同步修訂相關要點及臺中市學 校午餐工作手冊,以確保廚房進用人員之勞動保險權益。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地址:830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81號 承辦人:羅筑君 電話:(07)7631930 Email:neunion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6日 發文字號:全教產字第112000000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府透過培訓義交及科技執法等方式替代教師路口導護,逐步讓教師回歸教室,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110年12月1日高雄鳳翔國中梁姓教師於馬路上執行導護 工作,突遭車輛撞擊、重創腦部,日前(111年12月22日)已 確定終生失能、無法再從事任何工作。 二、次查教師請假規則略以:「…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途中發 生危險以致傷病,必須休養或療治,其期間在二年以內 …」及相關規定:「申請公傷假已屆滿2年之期限,仍不能 銷假者,應予留職停薪或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留職停薪 之日起已逾1年仍未痊癒,應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但留職 停薪係因執行職務且情況特殊者,得由學校審酌延長之; 其延長以1年為限。」。 三、再查教育部92年10月15日新聞稿,略以:「事實上,法律 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 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 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四、另查「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9 條,「本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其人員投保額 外保險」,且「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有名無實,原基層 老師誤以為站路口導護有保障,梁師事件後發現竟無任何 保障。 五、末查梁師因終生失能,依上開規定,恐於三年後面臨依法 辦理退休或資遣之處分,現政府無法既保障教師,請貴府 依本會旨揭建議逐步讓教師回歸教室。
正本:臺中市政府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林碩杰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7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0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修正本市國中小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畫,詳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市111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 施計畫(下稱:評鑑計畫),第7點對於受評鑑對象之辦學 績效評鑑結果為(一)各項成績占評鑑成績比重1.教育行 政視導評鑑70%。2.年度成績考核30%;(二)辦學績效 評鑑成績等第1.優良:85分以上。2.適任:70分以上未滿 85分。3.不適任:未滿70分者。合先敘明。 二、次查本市「遴選國民中小學校長作業要點」第11點:「第 一次公告校長遴選時,除新設學校外,每一學校應有符合 資格候選人三名以上申請參加遴選,至少需有二人到本委 員會報告始得辦理,但校長申請連任及經本局評鑑辦學優 良者參加遴選時,不在此限。」併與敘明。 三、本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結果,與受評鑑者在校長遴選時是 否擁有單一遴選權益相連結,這原是對辦學績效優良校長的一份尊重,然,評鑑計畫之評鑑成績占比僅考量「教育 行政視導評鑑」及「年度成績考核」,對照評鑑計畫第5點 的6個評鑑項目,涵蓋性略顯不足。 四、另,就評鑑計畫第5點評鑑項目(二)校務推動情形; (三)組織運作與領導;(四)社區與家長資源整合、運 用等項目而言,最能表達意見的學校教師會代表、家長會 代表均未能參與評鑑,這樣的評鑑結果容易與學校現場有 所脫節。 五、再者,歷年來的校長遴選均出現辦學績優校長於單一遴選 時(含連任、調任),被遴選委員會所否定,更可見目前 的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僅由教育局內部評分及受評鑑者之成 績考核來考評,評鑑計畫之評鑑內容與評分有盲點存在。 六、建請貴局修正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計 畫」納入市級教師組織代表、學校教師會代表(教師代 表)、學校家長會代表,及調整評鑑項目與成績計算方 式,以公平、客觀、多元的評鑑模式,真正評鑑出辦學績 優之校長。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函
地址:40353臺中市西區博館路117號4樓之 4 承辦人:葉虹汝 秘書 電話:04-23202148 傳真:04-23253663 Email:teacher.us@gmail.com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4日 發文字號:(112)中市教職字第112000000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建請貴局修正初階心評人員鑑定評量綜合報告撰稿費,一 致為每案1000元,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查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各類身心障礙學生鑑 定及安置工作酬勞費用支給原則」(下稱:支給原則)附表 二:臺中市高級中等暨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 安置工作酬勞費用一覽表,其中每案「綜合報告撰稿費」 區分為「已取得」初階心評人員資格為1000元;「尚未 取」得初階心評人員資格為700元。合先 敘明。 二、次查「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 教育學生心理評量人員培訓及相關作業參考原則」(下稱: 參考原則)第13條、心評人員之費用支給,規定如下:(一) 完成個案綜合評估報告後,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 及稿費支給要點特別稿件基準支給綜合報告撰稿費,每個 案以不低於新臺幣一千元為原則,個案撰稿字數未超過一 千字者,按比率核實支給。三、本市支給原則對綜合報告撰稿費區分「已取得」與「未取 得」初階心評人員資格,每案分別給1000元及700元,明顯 與教育部的參考原則不符。另,運用「未取得初階心評人 員」進行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及安置工作的「鑑定評量工 作」,似有不妥,有損身心障礙學生權益。 四、建請貴局修正本市「支給原則」刪除附表二中「「尚未取 得」初階心評人員資格每案為700元」項次,心評人員的鑑 定評量綜合報告撰稿費應為每案1000元。
正本: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副本:臺中市各級學校、臺中市各級學校教師會(煩請學校代轉)、本會秘書處
理事長 張永青
臺中市教育產業工會 函
地址:40646臺中市北屯區進化北路63號6 樓之2 承辦人:卓奕宏 電話:04-22361105 傳真:04-22374197 Email:tccta.ta@msa.hinet.net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產字第111012010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本會擬提供免費講師至 貴校說明「112新基金及教師法 修法對教師權益之影響」等相關研習議題,懇請 貴校安 排時間,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擬提供免費講師至 貴校說明「112新基金及教師法修 法對教師權益之影響」等相關研習議題,敬請 貴校安排 晨會時間、導師會報、週三進修或其他適宜時間進行研習 時可多加利用。 二、研習議題如下: (一)112新基金(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 例)實施後對教師之影響。 (二)教師法修法及校事會議、教評會、專審會運作對教師之 影響。 (三)教師申訴機制與實務、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 (四)學生輔導與管教。 (五)其他教育法令、議題、教學能量之增能。三、安排相關事宜請與本會04-2236-1105/2236-0721連繫。
正本:本會各分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本會祕書處
理事長 卓奕宏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函
地址:10452臺北市中山區民權西路27號2 樓 承辦人:楊上慧 電話:02-2585-7528分機310 電子信箱:nftu@nftu.org.tw 受文者:臺中市大肚區大肚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全教總政字第1110000230C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今年稅收超徵4500億元,本會支持還稅於民,並請保留部 分用於調整軍公教薪資。
說明: 一、依據我國主計總處資料,自民國90年至110年止,我國人均 GDP成長146.8%,物價指數上漲22.1%,重要民生物價指數 上漲59.6%,民間企業平均薪資成長33%,然軍公教薪資僅 調漲9.3%。即便111年再調漲4%,合計僅調漲13.6%,遠遠 落後各種調薪相關經濟數據。 二、本會111年8月26日全教總政字第1110000155A號函貴院,建 議軍公教員工待遇調整建立以相關經濟數據為評估依據, 並調整112年薪資。然貴院所屬人事行政總處111年9月6日 總處給字第1110002313號函,則以「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差 距持續擴大,又因國際疫情仍有波動,為應相關疫情防治 與產業紓困需要,將增加政府財政負擔,建議不予調整, 並經行政院核定在案。……」 三、今111年稅收超徵4500億,因應軍公教調薪4%之三百多億元綽綽有餘,亦顯現政府並無財政困難之問題;敬請貴院依 照相關經濟數據,給予軍公教合理之調薪幅度,切莫為了 一己之政績而虧待為國為民奉獻心力之軍公教同仁。
正本:行政院 副本:教育部、全國各級學校
理事長 侯俊良
【導護老師被撞終生失能 教團籲修法、讓教師加保意外險】
2022-12-30 12:10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教師導護執勤遭車撞已滿一年,日前確定終生失能、不能從事任何工作。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12/30)召開記者會,高呼:「老師遠離路口,回歸教室。」並呼籲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將導護工作列為特殊職務,至少可由學校幫忙投保意外險。
理事長林碩杰指出,梁姓教師去年執勤導護時遭撞,日前已確定終身失能,但一年來教育部長潘文忠卻未曾探望梁師,更未於梁師受傷後再精進配套措施。
林碩杰表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定位奇特,其中第九條規定「辦法施行後,各機關學校不得再為人員投保額外保險。」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更奇特的是,教育部幫教師投保了「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卻無法在該案中理賠。
但據了解,該起事故肇責為小客車駕駛闖紅燈,未涉及學校場地設施或管理疏失,因此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要理賠,認定上恐有難度。教育部日前也指出,該起事故經交通事故判決,認定肇事全責為肇事駕駛人。
立委賴香伶也指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造成學校無法為導護老師投保意外險,但第九條第二款又規定,執行特殊任務期間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保險者則不在限制中,但何謂「特殊職務」,法條只將此縮限在從事救災、彈藥製作等高危險層面,執行導護到底是不是特殊職務,希望行政院放寬職務認定,給予教師辦理意外險的權益。
林碩杰也說,更令梁師家屬氣憤的是,今年10月起醫院迫於健保局壓力要求家屬5周內需自費3周,但同樣因公受傷於802住院的秦姓特戰士兵,卻是住院4年均不用自費,梁師同樣因公受傷卻要自費,讓家屬感嘆教師待遇真不如軍人。
林碩杰談到,歸根究底,在於學校範圍外就不屬於學校校務,且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對駕駛沒有強制力,導護老師沒有危險加給也沒有執勤津貼,質疑為何要把交通警察的工作加諸教師,希望老師回歸教室,把老師還給學生。
台中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卓弈宏則表示,學校希望可以由警察來協助導護工作,確實即刻開單、糾正違規,校園附近並排停車、摩托車橫衝直撞的問題才能確實解決。
【少子化+高齡化雙重挑戰!全教產籲:推動3類假別法制化與津貼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