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小註冊組

立足台中 放眼天下

 臺中國小學區


東區


東興里1-4、20、22

振興里1-21

新庄里1-2、4-6、8-29、31

泉源里16

 



南區


國光里13、34、35

長春里1鄰:復興路三段38422、24、26 

<長春里1鄰之其他:大同國小>

長春里22-24

城隍里16、20-22、24-26、27-32、35-36、38-41

城隍里23鄰:民意街()

城隍里23鄰:忠孝路172-192(偶數)

城隍里23鄰:忠孝路182118611921

城隍里23鄰:忠孝路1961961-5

城隍里23鄰:忠孝路1981981

城隍里23鄰:忠孝路2002001

<城隍里23鄰之其他:國光國小


註冊組負責業務

一、辦理學生編班事項。

二、辦理學生公費及獎助金之申請事宜。

三、整理及保管學籍簿。

四、造報各項學生表冊。

五、核發學生在學成績證明書。

六、辦理畢業生申請更改學籍資料及補發證件工作。

七、核發畢業證明書及各項證明。

八、彙整畢業生受獎名單。

九、辦理轉學生及中輟復學學生能力檢測工作。

十、查報實設班級數及報請核定增減班級數。

十一、辦理校友會之相關事宜。

十二、辦理弱勢兒童(單親、原住民、外籍子女、中低、低收入)之身分調查、各項獎助學金。

十三、辦理學生轉、休、復學,並建立學生轉出入資料。

十四、調查、統計及通報中輟學生及未就學適齡兒童。

十五、彙辦教育類報表。

十六、辦理新生入學調查統計事宜。

十七、辦理學生註冊事宜。

十八、編定學生學號。

十九、辦理學籍管理、成績登記、統計之研究改進。

廿、其他有關註冊事項。

廿一、辦理學生學業成績之彙整統計、編製。

廿二、辦理學生異動之登記統計工作。

廿三、其他交辦事項。 


 宣導事項(一)

學生姓名英譯說明:

  (1)若學生有護照,以與護照簽證的英文姓名完全相同(數位學生證和畢業證書會用到)以免造成困擾。

  (2)若學生沒有護照家長已有護照,學生的「」應比照家長護照上的拼法較為妥適。

  (3)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外文姓名中譯英系統」,翻譯原則如下:

      (A)拼音⽅式:教育部頒「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揭示,護照姓名譯寫格式依外交部發布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規定,護照外文姓名及英文戶籍謄本姓名譯音,鼓勵使用漢語拼音

      (B)英文姓名格式比照護照寫法姓氏在前、名在後,姓之後加逗號(以利區分姓氏及名字 ,名字中間加短線,均採大寫(範例:CHUANG,CHUNG-NING)。


 宣導事項()

填寫父母、夫妻欄位說明: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已於108年5月24日施行,學校自行發展之表單,若原屬封閉式欄位之「父」與「母」分列,請改為「父/母」與「母/父」。另若原欄位「夫」或「妻」分列,請改為「夫/妻」或「妻/夫」;或更改為開放式欄位,提供資料填寫者自行填寫。


欄位格式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