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國小
本土語/新住民語
教學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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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領域必選科目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自108學年度起實施,簡稱108課綱。
自108學年度起,除本土語文課程外,國中、小亦逐年級實施新住民語文課程(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及馬來西亞七國官方語言及文化)。
在國小階段,學生從本土語文及新住民語文中,依其需求任選一種修習,以每週一節為原則。
另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公布施行,教育部於110年3月15日完成108課綱修正,增列臺灣手語課程納入部定課程,每週一節課,自111學年度起逐年實施。
本校依照規定,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舊生選習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或臺灣手語等類別調查,新生則於新生報到時調查。
調查表單如下。
根據前述調查結果,本校亦於每年6月底前,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及教育局相關網站等,申請下一個學期之師資需求、開課及相關經費。
新住民語文,包含:
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