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學生如有下列事情者,可提出申請退費:
甲、連續請假三天以上,並事先向學校辦妥請假手續者。
乙、學生辦理轉學者。
丙、其他特殊原因經學校午餐行政小組會議通過者。
(二)申請方式:學生須於停餐日前(前一日中午之前)送出假單或預先通知午秘辦理。未提出申請者視同棄權。
(三)退費金額:辦理停餐者依午餐所繳每餐餐費乘以退費天數核算,於學期末統一退費。
*相關請假申請表,至「檔案下載」下載或跟學校老師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