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教育部公佈之108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三)本校113學年度中長程發展計畫。
貳、目的:
一、倡導本土語言教學,提昇學生運用本土語言之能力。
二、增進學生對本土文化之認識,培養熱愛鄉土之情操。
三、促使學生認識各族群本土語言,激發學生對不同族群語言欣賞與尊重。
参、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肆、實施內容:以本地社區本土語言–閩南語教學為主,原住民語、客語、新住民語為輔助教材。
伍、實施原則:
一、學校部分
1.行政規劃:學校開設台灣母語選修課程,充分尊重學生及家長選擇權,並將開設情形通知學生家長,並
能具體執行實質有效之台灣母語日活動。
2.課程設計:能積極推動符合學校社區與學生需要的台灣母語學校本位課程,教材選用能與學校願景、地
方文史特色作結合,且用字、份量適合學生程度。
3.教師教學:教學生動有趣,兼具創意,能引發學生運用台灣母語且能將社區資源投入學校台灣母語教
學。
4.師資選訓:以參加台灣母語專業研習之現職教師或進用經檢核培訓合格之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主,並持
續辦理教師增能研習,以提昇教師專業知能。
二、教師部份:
1.師資來源:
(1)學校現職合格教師: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教學初進階合格及中高級認證通過之現職教師。
(2)中高級認證且經過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專業培訓之支援教師。
2.教學研究:推動本土語言教育教學研究、積極宣揚並致力本土語言教學、創新教學法,發展多元化評
量,並能針對教學困境,主動提出行動方案解決問題 ,使教學方式活潑多元,能誘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
參與熱忱以提昇學生學習成效。
陸、實施方式:
一、成立本土語言推動小組,以校長為召集人,教務主任為執行祕書,組織成員包括全校教師與家長會代
表。
二、訂定合宜可行的本土語言教學實施計畫,並訂每週三為本土語言教學日,鼓勵全校師生於週三多用本
土語言交談。
三、擔任本土語言教師務須通過本土語言中高級以上認證。
四、本土語言教學實施方式:
﹙一﹚各年級開設本土語言課,每週一節(以閩南語教學為主),並依選修結果申 請原住民語教學、新住
民語教學、客語教學。
﹙二﹚融入各學科領域教學、各項集會活動、各項競賽實施教學。
五、營造本土語言教學布置
﹙一﹚配合布告欄或學習角,布置教室本土語言學習情境。
﹙二﹚利用各式課程或本土語教學,教學生唱唸本土語歌謠或詩詞。
六、配合實施「社區走讀」戶外教學活動以結合並融入課程領域教學中。
柒、師資:
一、校內教師擁有本土語言中高級以上認證者。
二、班級教師協助其他本土語教學及活動辦理、社區踏查、融入各科教學。
三、原住民族語教師、客語教師、新住民語教師,以擁有教育部受訓合格證書者擔任。
捌、經費來源:由相關經費支應。
玖、本計畫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本計劃呈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