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生返臺
學習銜接措施

主旨:為協助在境外就讀國民小學之臺生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返臺學習銜接措施,請貴校依說明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09年3月1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30653A號函辦理。

二、本局於109年2月27日中市教中字第1090016147號函(諒達)知本市國民中小學,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針對開學後未能返回中、港、澳地區就讀國民中小學之臺生,請學校於疫情期間提供相關學習銜接措施在案。

三、鑒於近日國外疫情急遽升溫,除日前已提升旅遊疫情建議及旅遊警示等級之國家外,疫情影響範圍持續擴大至周邊相關國家,爰國教署針對疫情期間於境外就學而受影響之臺生,一併放寬返臺學習銜接措施適用範圍(非僅限於中、港、澳就學者),提供相關學習銜接措施如下,建議請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學生如規劃於學期中短暫返臺銜接學習,得於戶籍所在地之學區學校,採隨班附讀方式臨時安置就學,並依現行年級編入適當班級;如為總量管制或額滿學校,每班以外加1人為原則。

(二)學生如擬轉入國內學校就讀,則依據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及現行機制辦理,學校可採認足資佐證其現行年級之相關文件或進行施測,以編入適當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