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態編班
常態編班
常態編班
依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常態編班作業規範」辦理(如附件)。
市立國民中學新生常態編班於每年7月中旬由教育局集中辦理常態編班作業。
同名同姓或同校的同年級兄弟姐妹由家長選擇是否編入同班,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雙(多)胞胎編班方式意願書(如附件),於常態編班日期前送交本校註冊組辦理。
新生班導師遴選,於常態編班後七日內,由學務處公開辦理新生導師抽籤作業,邀集本校教師、學生、家長蒞臨見證。
常態編班後補報到新生及轉學生編班作業,則依本校訂定之常態編班作業辦法(如附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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