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暨其施行細則。
(二)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
(三)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四)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資源班實施要點。
(五) 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方案申請辦法。
二、 目標
(一)整體目標
1.重視資賦優異學生健全人格之養成,並建立其良好生活習慣及開拓其人際關係,以達成優秀全人教育目標。
2.依據資賦優異學生不同之特質與潛能,規畫符合資賦優異學生之課程,積極培育本市各類資優人才。
(二)課程預期效益
1.啟發資賦優異學生多元潛能,提供多元學習發展優勢能力。
2.開發學生之創意潛能,以實作方式訓練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3.啟發學生之自然科學的潛能,提高學生團隊合作的精神,以創意解決問題,提升學生之創新與創意能力。
4.訓練資賦優異學生將智慧與生活結合之觀察力與創造力,並提升其關心人類生活福祉之情懷。
5.提供資優學生創作的機會,培養資優學生自動學習的能力,俾能終生學習。
6.促進資優學生社會與情意的發展,培養健全的人格。
7.培養關心社會、自然環境議題,建立資優學生對社會、自然環境之責任感與服務熱忱,俾能貢獻社會。
三、 辦理方式:
(一)資優教育實施型態:資優教育方案。
(二)排課方式:外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