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開全校教職員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並就相關意
見或決議事項進行追蹤、檢討。
2.辦理交通安全教師研習、示範教學等教師增能多元
學習活動,並進行成效檢討與回饋。
3.各校80%以上教師參加交通安全課程或研習(含數
位),每學年4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