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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扶助評鑑
首頁
一、 規劃執行及行政支援
1.由校長召集相關人員成立學習輔導小組並實際運作,擬訂實施計畫,定期檢討評估執行成效。
2.校長、承辦處室主任或承辦人員參與市府辦理之各場說明、檢討會。
3.對教師(含學習扶助教師)、家長及學生宣導學習扶助精神及內容。
4.預算編列合宜並確實依規定支用經費。
5.能根據開班數目安排適當教室,且能安排巡邏人員巡視校園,維護學生安全。
6.能依學生未通過科目及意願規劃開班數;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學習扶助之學生數,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35%為原則。
7.授課班級人數為6〜12人(大專學生授課班級人數為3〜6人)
8.具合格教師證教師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8小時研習;未具合格教師證教學人員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18小時研習。
二、 教學策略與學習績效
1.有鼓勵學生進步或提昇學習動機的措施。
2.能規劃需參與但未參與學生之追蹤與輔導策略,並主動聯絡家長了解孩子學習情形。
3.依據學生學習起始能力進行適性分組編班或差異化教學。
4.依據學生能力選擇適當教材,由教師自行研發或運用線上補救教材。
5.任課老師(含原班導師、該科任課老師、學習扶助班老師)運用測驗診斷結果報告規劃個別化多元教學策略,進行學習扶助。
6.與導師對話,互為瞭解在原班級與受輔班學習情形,並記錄學習情形(含學習態度與成績進步),並主動讓家長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7.能運用多元評量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意願,提升學習成效。
8.能呈現參加學習扶助之學生進步率成效。
9.學生參與課程後較以往有明顯的學習興趣與信心。
三、 線上系統資料檢核
1.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能設置綜合權限、班級權限、授課教師權限,並經常使用。
2.於期限內至「教育部學習扶助實施方案網」填報。
3.測驗提報方式與提報率符合規定;篩選及成長測驗施測率均達100%。
四、 其他
1.善用學校與社會資源: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學校志工協助、運用教育部「學習扶助人才招募網」引進大專校院學生、爭取經費挹助、申請民間教材等。
2.對前次訪視建議事項進行自我改善措施,及學校辦理最具特色或績優項目,值得供他校觀摩參考者。
學習扶助評鑑
首頁
一、 規劃執行及行政支援
1.由校長召集相關人員成立學習輔導小組並實際運作,擬訂實施計畫,定期檢討評估執行成效。
2.校長、承辦處室主任或承辦人員參與市府辦理之各場說明、檢討會。
3.對教師(含學習扶助教師)、家長及學生宣導學習扶助精神及內容。
4.預算編列合宜並確實依規定支用經費。
5.能根據開班數目安排適當教室,且能安排巡邏人員巡視校園,維護學生安全。
6.能依學生未通過科目及意願規劃開班數;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學習扶助之學生數,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35%為原則。
7.授課班級人數為6〜12人(大專學生授課班級人數為3〜6人)
8.具合格教師證教師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8小時研習;未具合格教師證教學人員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18小時研習。
二、 教學策略與學習績效
1.有鼓勵學生進步或提昇學習動機的措施。
2.能規劃需參與但未參與學生之追蹤與輔導策略,並主動聯絡家長了解孩子學習情形。
3.依據學生學習起始能力進行適性分組編班或差異化教學。
4.依據學生能力選擇適當教材,由教師自行研發或運用線上補救教材。
5.任課老師(含原班導師、該科任課老師、學習扶助班老師)運用測驗診斷結果報告規劃個別化多元教學策略,進行學習扶助。
6.與導師對話,互為瞭解在原班級與受輔班學習情形,並記錄學習情形(含學習態度與成績進步),並主動讓家長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7.能運用多元評量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意願,提升學習成效。
8.能呈現參加學習扶助之學生進步率成效。
9.學生參與課程後較以往有明顯的學習興趣與信心。
三、 線上系統資料檢核
1.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能設置綜合權限、班級權限、授課教師權限,並經常使用。
2.於期限內至「教育部學習扶助實施方案網」填報。
3.測驗提報方式與提報率符合規定;篩選及成長測驗施測率均達100%。
四、 其他
1.善用學校與社會資源: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學校志工協助、運用教育部「學習扶助人才招募網」引進大專校院學生、爭取經費挹助、申請民間教材等。
2.對前次訪視建議事項進行自我改善措施,及學校辦理最具特色或績優項目,值得供他校觀摩參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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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規劃執行及行政支援
1.由校長召集相關人員成立學習輔導小組並實際運作,擬訂實施計畫,定期檢討評估執行成效。
2.校長、承辦處室主任或承辦人員參與市府辦理之各場說明、檢討會。
3.對教師(含學習扶助教師)、家長及學生宣導學習扶助精神及內容。
4.預算編列合宜並確實依規定支用經費。
5.能根據開班數目安排適當教室,且能安排巡邏人員巡視校園,維護學生安全。
6.能依學生未通過科目及意願規劃開班數;其他經學習輔導小組認定有需要學習扶助之學生數,以不超過總受輔人數35%為原則。
7.授課班級人數為6〜12人(大專學生授課班級人數為3〜6人)
8.具合格教師證教師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8小時研習;未具合格教師證教學人員完成學習扶助專業增能18小時研習。
二、 教學策略與學習績效
1.有鼓勵學生進步或提昇學習動機的措施。
2.能規劃需參與但未參與學生之追蹤與輔導策略,並主動聯絡家長了解孩子學習情形。
3.依據學生學習起始能力進行適性分組編班或差異化教學。
4.依據學生能力選擇適當教材,由教師自行研發或運用線上補救教材。
5.任課老師(含原班導師、該科任課老師、學習扶助班老師)運用測驗診斷結果報告規劃個別化多元教學策略,進行學習扶助。
6.與導師對話,互為瞭解在原班級與受輔班學習情形,並記錄學習情形(含學習態度與成績進步),並主動讓家長了解學生學習情形。
7.能運用多元評量方式,激發學生的學習動機與意願,提升學習成效。
8.能呈現參加學習扶助之學生進步率成效。
9.學生參與課程後較以往有明顯的學習興趣與信心。
三、 線上系統資料檢核
1.科技化評量系統帳號能設置綜合權限、班級權限、授課教師權限,並經常使用。
2.於期限內至「教育部學習扶助實施方案網」填報。
3.測驗提報方式與提報率符合規定;篩選及成長測驗施測率均達100%。
四、 其他
1.善用學校與社會資源:鼓勵學校教師、退休教師、學校志工協助、運用教育部「學習扶助人才招募網」引進大專校院學生、爭取經費挹助、申請民間教材等。
2.對前次訪視建議事項進行自我改善措施,及學校辦理最具特色或績優項目,值得供他校觀摩參考者。
桃園市新興國小
110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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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學策略與學習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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