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語日實施計劃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112學年度推動本土語言教育

「臺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95.6.21台語字第0950087762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

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公布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綱要」、「十二年國教新課語文學習領域綱要綱」。

(三)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親師生於日常生活中使用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溝通的能力。

(二)促進親師生瞭解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文化的內涵及探索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

   語文學之興趣。

(三)提供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學習環境,型塑多元文化學習社會中,尊重他人的人文涵

   養。

三、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師生

四、實施時間:延續111學年度繼續辦理,訂每週一為臺灣母語日

五、實施原則:

(一)本計畫所稱之「臺灣母語」,以閩南語、客家語以及原住民族語為主。

(二)正常化原則:配合本校母語教學日,在降低影響正常教學的情況下,來進行母語推廣活動。

(三)統整化原則:統整各領域課程配合實施,發揮最佳教學成效。

(四)生活化原則:與日常生活作息活動相結合,提昇母語推行的成效。

(五)情境化原則:在校園及教室中佈置母語教材,使學生融入情境中學習,達到境教效果。

(六)鼓勵化原則:由班導師在課堂中帶動,鼓勵學生主動開口說母語、學母語。

(七)趣味化原則:在全校性活動中整合各族群特色,發展各具特色之表演題材演出,提升學習

  母語的興趣。

六、實施重點:

(一)成立「臺灣母語日」推動小組,不定期召開會議,負責擬訂實施計畫及執行、考核等相關

  事宜。委員會成員包括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代表。

(二)臺灣母語日之推動內容,包括課程規劃、教學實施、課間活動、情境布置、創作發表或

   研究等之深度運用,於教師教學、親師生溝通、同儕互動時,儘可能使用本地多數居民

   所屬之臺灣母語,並應兼顧地區少數族群較常使用之日常語言。

(三)實施當日應將相關領域中與本土教育相關之內容,予以重新整合,並針對本校之特色,

   結合本土語文,規劃活動主題,惟臺灣母語日之活動不宜影響正常教學之進行。

(四)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以身作則,儘量使用母語作為公共語言、教學語言,在校園中充

   分使用,成為學生表率。

(五)臺灣母語日當日之廣播、下課時間之對話,儘量以母語應對為原則;晨光、用餐、打掃

  、放學等時間可播放母語歌謠作品,供全校師生聆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