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起...

民國80年6月起,新興國小老師們發現校內有一些家境困難的學生急需幫助,於是提議將代理公差、公假的代課鐘點費捐出,成立新興國小愛心會。慢慢累積成一筆經費,補助家庭突發變故學生度難關,或代繳註冊費、午餐費等讓學生安心就學。截至86年5月止,總共捐助學生704372元,幫助許多家庭喘口氣,度過難關:所以陸續有些家長們認同此善行,加入捐款行列,擴大參與層面。

愛心會為了健全運作,每半年均會製作經費收支決算表以昭公信。陸續由王以德老師、程秀華小姐、鄭尊仁主任等擔任經費管理人。

民國98年初,為了讓愛心會更茁壯、廣納更多善心人士參與、由管理委員會提議,依人民團體法成立正式的立案單位,由當時的管理委員李健財主任負責籌備會的各項庶務工作,推舉李俊興校長為籌備會主任委員。台南市政府於98年1月17日,正式核准成立籌備會,經過數次籌備會議及擬定組織章程、招募會員等程序,並在98年4月15日召開成立大會,完成章程審查及第一屆理監事選舉,隨後推舉林萬商老師擔任第一屆理事長。

台南市政府於98年5月5日正式核定「台南市新興愛心會」成立,並頒發台南市人民團體立案證書。

原新興國小愛心會在98年5月14日召開管理委員會,決議將愛心會帳戶餘額新台幣1,117,342元,及文書檔案資料全數移交「台南市新興愛心會」繼續幫助新興國小學子安心就學、成長、並擴及經濟弱勢家庭每月補助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