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學年將家庭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4小時以上
(二)自編家庭教育課程教材或設計教學活動
(三)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全校教師),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四)派員參加家庭教育研習培訓及回校推廣情形
兒童朝會時間進行師生宣黨
回到輔導處
回到親師組
回到家庭教育專區
行政組織與運作
辦理家庭教育活動
建置專區網頁與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