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新港國中於民國86年成立國樂社團,102學年度獲准設立藝術才能班,繼續以國樂為發展重點,延續社團十幾年來努力經營的豐碩成果。成立至今九年來,每年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中締創佳績,今年再度獲得全國特優獎項。除了積極參與政府所舉辦之展演及各項音樂比賽,藝才班也熱心參與社區藝文活動,運用社會資源幫助學生學習、增廣見聞。無論是廟口街頭的休閒演出或者是大型舞台的磅礡演奏,我們都可以隨著場景與心情變換風格、展現專業。藉著各種展演活動與比賽,將國樂推展給更多的社會大眾,讓音樂可以是一種專業,也可以與生活結合,讓藝術的根可以札得更深更廣。

特色課程

專業課程-個別教學

依學生專長與興趣,在以下科目實施分組教學。

本校國樂藝才班在個別專長課,均採一對一的授課方式,且師資均為國內外音樂大學或學院碩士及博士以上之學歷,無論在專業素養以及教學經驗、教育熱忱上,均能給予學生學習仿效的楷模。


專業課程-分組教學

依學生特質與專長,在以下科目實施分組教學。

1、音樂基礎訓練

2、基礎樂理

專業課程-合奏教學

依授課科目性質,在以下科目實施協同教學。

1、國樂大團合奏

2、絲竹團合奏

一般課程

國樂藝才班科目及節數比照普通班,將彈性節數及部分音樂、美術、表藝課時間以專業課程取代。專業課程包括:音樂基礎訓練、音樂理論與應用、分組教學與個別指導、音樂專業國樂合奏、絲竹室內樂合奏等。 

教學空間及設備

弘藝樓音樂大樓:大合奏教室1間、個別練習教室6間、音樂專科教室3間、中型團練教室2間。(以上均有隔音、獨立空調、除濕設備)

教學設備:音樂專業演奏設備。

報考資格

一、競賽表現入班:「參加政府機關(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藝術類科競賽表現優異,獲前三等獎項」,經本縣藝術教育法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通過者優先入班,額滿為止。未獲錄取者,得報名參加術科測驗入班。

二、術科測驗入班:「參加術科測驗表現優異」,經本縣藝術教育法藝術才能學生鑑定小組審查通過者。

報考期程

報名時間:每年3月底~4月初

考試日期:113/04/28 (日)

測驗科目:樂器演奏、聽音、樂理、節奏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