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認輔老師制度
「認輔制度」是協助遭遇困難的學生,陪伴他們成長,克服生活困境的歷程。因 為您的即時拉一把、扶一下或陪伴她/他度過低潮,溫暖了稚嫩的心靈,讓孩子有 勇氣面對人生的困境。「認輔教師」可做的事有:實施生活關懷、學習與讀書方法指導、生命經驗分享、人際關係輔導。透過定期聯繫與輔導的方式,協助學生面對生命挑戰,展現亮麗色彩。
2. 專,兼輔老師個別輔導
一、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輔導對象;高關懷學生為必要輔導對象。由各班導師、任課老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提報到輔導處。
二、學校全體同仁均有義務參與一級輔導認輔工作,因應學生需求由校長聘任之。
三、個案經輔導相關人員討論評估接受輔導的層級後,由輔導組依級次分派個案給認輔志工、教師、輔導老師、或經過轉介制度轉介給學校社工或心理師等。
四、個案資料,由認輔、輔導教師記錄並適時更新。
五、認輔或輔導教師得借用個案的輔導資料,唯必須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 應事先向資料組提出申請。
3. 學習輔導
1.制定學生學習輔導計畫。
2.辦理各種增進學習效能的輔導,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4. 人際、情緒小團體輔導
小團體的目的在透過團體內成員的互動及帶領者的催化,而使成員更加瞭解自己、接納自己,並學會表達自己與瞭解他人,以達成長之目的。
輔導室針對不同年級開設不同性質的團體,目前有低年級職能治療團體 及 中高年級SEL團體,針對導師提出需求,隨時於期初、期中成立小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