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3月20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需通報並隔離治療 / 輕症或無症狀者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