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伸港鄉伸港國民中學學生家長會組織章程
一、依據:彰化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設置
二、本會定名為「彰化縣立伸港鄉伸港國民中學學生家長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本會由在學學生之家長為會員組織之﹐會址設於學校內。所稱家
長﹐係指學生之父 母、祖父母、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
四、成立宗旨:本會以聯繫本校全體學生家長, 溝通家長和學校雙
方意見,鼓勵教師士氣,提升家庭教育品質,共謀學校教育及社
區之健全發展。讓學生在健康、快樂、安全、希望之環境下學習
與成長為宗旨。鼓勵家長主動參與,學習包容、奉獻與相互尊重。
共謀教育之健全發展。學校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將學生家長之相關
資料送本會。
五、家長委員會,置委員至少七人,其中最少應有特教學生家長一名。
前項委員由家長推選之,每學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
家長委員會委員推舉一人為家長會會長,並得推舉若干人為副會長。
六、家長委員會設常務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人至九人,由家長委員會委員互選之。但家長委員會委員人數在十五人以上者,得增置之。增置常務委員最高不超過十五人。
七、家長委員會每學期開始及期末各開會一次,由會長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由半數以上家長委員會委員連署得召開臨時會議。
家長委員會開會時,校長應列席並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八、家長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 協助學校推展教育及提供改進建議事項。
(二) 審議家長會組織章程。
(三) 審議家長委員會提案事項。
(四) 選舉及罷免家長委員會委員、會長、副會長。
(五) 處理經常會務及家長委員會決議事項。
(六) 研擬提案、會務計畫、會務報告及經費收支事項。
(七) 協助學校處理重大偶發事件及有關學校、教師、學生及
家長間之爭議事項。
(八) 協助學校辦理親職教育及親師活動,促進家長之成長及
親師合作關係。
(九) 推選常務委員會委員、教育評審委員會委員及遴聘顧
問。
(十) 選派家長委員會委員一人至六人出席學校校務會議或
相關會議。
(十一) 其他有關家長委員會事項。
九、家長委員會休會期間,由會長代行其職權,常務委員會由會長視實際需要召集,並擔任主席。
十、家長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出席人員過半數之通過方得決議。
出席人員不足規定人數時,得改開座談會,並將座談會內容列入下次開會時討論。
家長委員會、家長委員會委員或常務委員會委員不能出席時,得以書面委託其他委員行使其選舉權及表決權。但以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十一、家長會得置幹事一人至二人,由會長聘任或由學校推薦教職員,經家長委員會同意後,由會長聘任之,辦理日常會務,幹事表現優異者,由學校於學年度報請彰化縣政府獎勵。
十二、家長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 家長會費。
(二) 捐款收入。
(三) 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家長會費之收取,以學生家長為單位,每學期收取
一次,收取金額由縣府另定之。學生家庭清寒者免繳。
第一項第二款捐款收入,以自由捐獻方式為之,且不得透過學校教職員工募款。捐款者與學校有採購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捐款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
十三、家長會費之收取,得委託學校代辦,其支用由家長會自行辦理
。
十四、家長會經費之用途如下:
(一) 家長會辦公費。
(二) 協助學校發展校務活動。
(三) 舉辦學校員生福利事項。
(四) 其他有關學校教育之用途。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用途,由家長委員會或由學校提供計畫及預算經家長委員會通過後支用之。
十五、家長會經費應由會長及校長會同具名,在公營金融機構或政府
指定之公庫設立專戶存儲,其收支應設立專帳處理。每學期結束前,提 請家長委員會審核,於每學年結束前編列財務收支報告表由會長向家長委員會報告,相關資料並應於會長改選後十日內辦理移交。
前項經費財務收支報告表及經費收支預算表應連同次學年度家長委員會之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於開會後二個月送縣府備查,縣府視導人員並得隨時予以抽查。
十六、家長會會員協助學校推展教育貢獻卓著者,得由學校報請縣府給予獎勵或由縣府公開表揚,以資獎勵。
十七、家長會倘有違反教育法令規定或其他不當干預學校行政、人事等情事時,經縣府認定後,視情節輕重予以協調或糾正,並限期改善。其情節嚴重者,縣府得代為召開協調會議。
十八、本章程自發布日施行。
1.113學年度親師座談會 9月21日 會長參與
2.113學年度第1次家長委員會會議 9月27日 邀請委員與會
3.新舊任會長交接 10月19日 邀請委員共同參與
4.校慶運動會 10月24、25日 邀請委員共同參與
5.拜訪委員、升學與輔導座談會 11月中旬 頒發當選證書、邀請家長與會
6.升學與輔導座談會 114年3月中旬 邀請家長與會
7.113學年度第2次家長委員會會議 114年5月下旬 邀請委員與會
8.國中教育會考 114年5月 教師與行政團隊
9.三年級畢業典禮 114年6月中旬 邀請老師及委員
10.謝師宴 114年6月中旬 邀請老師及委員
11.鄰近社區學校畢業典禮 114年6月下旬 邀請委員共襄盛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