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作品
第八屆得獎作品成果分享
第七屆得獎作品成果分享
(一)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遴聘有關專家學者擔任之。
(二)評審時除電腦輔具組作者得1人到場說明外,其餘人員皆需離場。
(三)評審原則:依「教材內容」(40%)、「教材特性」(35%)、「版面設計」(25%)等三大面項進行評審,各組別評審原則如下:
1.自編教材組:系統性、正確性、表達性、使用方便性。
2.自製教具輔具組:創造性、實用性、趣味性、操作簡易性、耐用性。
3.電腦輔助教學軟體組:教材正確性、操作簡易性、視聽效果(含構圖、色彩、文字及音效處理)、表現技巧。
4.教案設計組:教學設計能顯現特教之教學原理及專業、內容結構合理、教學方法能突顯重點、通俗易懂、深入淺出地表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