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四、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四、社會實踐與家庭推廣
(1)生命教育中心學校:辦理學生生命教育思辯營,鼓勵青年參與志願服務、生命教育家長讀書會、建立中心學校諮詢據點、辦理小團體、親
職講座和親師生諮詢親職講座、建置臺南市生命教育中心宣傳活動網站。
(2)新課綱專案辦公室:透過媒體與網路介紹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生命教育之推動方案與分享,以達觀摩學習成效。
(3)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級輔導機制,建立社區、醫療機構合作專案(醫療院所、心理諮商所及各據點心理師辦公室)
(4)社會教育科:鼓勵所屬社教機構辦理生命教育相關課程及推廣活動,擴大家長與社會大眾對生命教育的認知與實踐。
(5)家庭教育中心:透過專業輔導人員晤談服務、教育推動廣性服務、活動支持性服務,增進生命教育認知,發揮親職功能,或結合社會資源
辦理相關宣導及實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