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年初借用作業
(1) 於每學年開始時,資訊組將調查教師平板車使用需求。
(2) 資訊組將依據教師所在教室位置、鄰近需求班級數量、搬運便利性等因素,進行平板車分配。
(3) 獲分配之教師需親自至教務處向資訊組領取平板車,並當面清點平板數量與充電線數量,簽名確認後始得領用。
(4) 學年結束時,教師需親自將平板車送回教務處,與資訊組當面核對平板與充電線數量,確認無誤後完成歸還程序。
2.臨時借用作業
(1) 未獲分配平板車之教師,如有臨時借用需求,除向鄰近班級協調使用以外,亦可至教務處登記借用並辦理清點程序。
(2) 使用完畢後,須依規定歸還至指定地點,並完成設備檢查。
1.平板車保管教師負責學年間平板車之基本保管與管理,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與收納。
2.平板車內若有設備(平板、充電線等)損壞或遺失,須盡速主動通報資訊組協助處理。
3.經資訊組協助尋找或維修未果後,若屬遺失或人為疏失導致之毀損,資訊組有權依詢問廠商後得知之設備原價向期初登記之保管人求償,以維護學校資源品質與數量。
新街國小平板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