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霸凌小組

台南市學甲國小反霸凌暨危機處理小組設置及處理程序辦法

96學年度建置

100年元月更新

100年3月9日更新

一、 前言:學校危機事件之處理,乃學校教育人員在執行教育目標的過程中,事前無法預控的緊急事件,必須把握最關鍵時刻、發揮團隊精神,作有效且適切的處理,以減少師生安全上的危害級學校財物與校譽的損失。

二、 依據:本校96學年度校務會議計畫討論通過之辦法。

三、 危機事件處理之原則(本辦法包含校園性騷擾、性侵及霸凌事件之處理):

(一)保持鎮靜:態度從容,避免慌張造成人心惶惶。

(二) 安全第一:以人身安全為優先,善用各項保護措施,避免危害事件擴大。

(三) 人命為先:救人第一,遇有人身傷害,以最迅速的途徑,作最有效的急救。

(四)掌握狀況:迅速了解事件發生的全盤狀況,掌握局面,防止事態擴大。

(五)爭取時效:把握最關鍵時刻,主動面對問題,統一口徑對外發言。

(六) 熟悉流程:依本校偶發事件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其他單位之經驗, 靈活運用。

(七)任務分工:依本校危機處理小組之分工,隨時補位、相互支援。

(八)協調溝通:運用談判溝通技巧,以真誠態度面對,期盼雙贏結局。

(九) 運用資源:善用家長會、社政、檢警、醫療等資源,協助危機處理。

(十) 檢討防範:檢討發生原因及預防之道,並對行政、法律責任歸屬,客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