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獨招-沙鹿高工台電班

113學年度臺中市立沙鹿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單獨招生簡章(本校機械科.台電機電班獨招).pdf

113-獨招-沙鹿高工台電班簡章

一、報名資格

報名學生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及符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限定條件方可報名:

(一)報名學生須現仍設籍於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中部地區電廠回饋區內(臺中市龍井區、梧棲區、沙鹿區、清水區、大肚區及彰化縣伸港鄉、線西鄉、和美鎮,苗栗縣通霄鎮、苑裡鎮等),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二)報名學生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人現仍設籍該地區連續滿10年以上者(以同一人設籍時間計算,不得多人累計;如為養父母者,自收養關係生效日起計算)。

備註:

1.前述設籍時間規定係以113 年5月1日(含)為基準日往前推算【即113年5月1 日之前連續6個月、10年】。 

2.戶籍謄本申請日期須為113年4月30日(含)以後始為有效。

3.請申請「全戶」之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及遷徙紀錄證明書,以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