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料‧新觀點‧新視角:天聖令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紀要
Post date: 2010/1/3 上午 10:14:29
1999年上海師範大學宋代法制史研究專家戴建國先生在寧波天一閣發現明抄本《官品令》,後來證實也就是宋《天聖令》。《天聖令》制定或頒佈於北宋仁宗天聖七年(1029年)。據《宋會要輯稿》記載,《天聖令》的頒佈「取唐令爲本,先舉見行者,因其舊文參以新制定之。其今不行者亦隨存焉」。恰好與新發現的《天聖令》完全吻合。因為,它的每一篇令文都分爲兩部分:前一部分是在唐令基礎上根據宋制修改的「現行之令」,現在被稱為「宋令」;後一部分是被抄錄下來並附註「右令不行」的令文,現在被稱為「唐令」。現存《天聖令》中的「宋令」部分有293條令文,「唐令」部分有221條令文。兩者合計,共有令文514條。這份珍貴的《天聖令》一經披露,頓時成為天下孤本,立刻引起國際學界的高度重視。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負責《天聖令》的整理與復原工作,並由北京中華書局出版《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唐令復原研究》。戴建國先生在上海師範大學主持「唐宋變革時期的法律與社會」專案;中國人民大學歷史系有一個「唐令讀書班」。日本學界則以東京大學大津透先生爲主持人,申請名爲「日唐律令比較研究新階段」的課題研究,目前已出版集體研究成果。據聞將來預計以「史料集」形式出一部《天聖令》,包括校訂後的條文和注釋;然後再據此做唐令復原工作,並作唐日兩令對照表,以爲《唐令拾遺補》的補遺。
由台大名譽教授高明士先生所領導的「唐律研讀會」,也在近兩年來,積極展開《天聖令》研讀工作,並針對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課題組出版的《天一閣藏明鈔本天聖令校證‧唐令復原研究》一書完成集體書評。
「唐律研讀會」在師大歷史系的支援之下,期待透過本次會議,得以建構一個以「天聖令」研究為中心的「國際學術交流的對話平台」,期能更深化台灣學術界對於《天聖令》研究之根基,同時亦期待得以與世界學術研究同步發展。
綜而言之,本次天聖令研討會的主要目的為:
(1) 建構《天聖令》研究的國際學術對話與交流平台。
(2) 提振法制史研究風氣。
(3) 針對唐令與唐代諸制度及法律之間的關係,深入探析。
(4) 探討以唐令為中心之歷史問題,尤其著重唐宋令之變遷及其對日本大寶令、養老令的影響。
(5) 歷史學者與法律學者就法制史課題進行科際整合研究。
本次會議於11月6、7兩日,假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行。會議經過依「議程表」順利進行。兩天內參加會議人數,估計超過400人。會議當天由台灣師範大學張副校長以及文學院陳院長的致詞拉開序幕。接著由大會召集人歷史系陳豐祥主任宣布會議開始。
首先,是台大名譽教授高明士先生的專題演講:《天聖令》的發現及其歷史意義。高教授首先對於《天聖令》的發現經過,做了簡要說明。接著提出若干面向,討論《天聖令》發現的意義與學術價值。其中,包括重新檢討從西晉到宋代之際,國家法令的變遷與意義,從而彰顯《天聖令》在國家法律體系的位階,以及「令」在皇權體制中的角色與意義,並提出正因為國家「令」文所扮演的角色逐步式微,以至加速皇權走向獨裁化的觀點。高先生又提出:如何透過《天聖令》檢視學界所重視的「唐宋變革」議題,並進一步討論「唐宋變革」的下限,是一重要課題。高先生的專題演講,對於此次會議而言,堪稱畫龍點睛,提出諸多重要觀點,也引起與會海內外學者熱烈迴響。
專題演講結束之後,會議依原訂議程安排,依序進行。
第一場次,由政大法律系陳惠馨教授主持。上海師範大學教授、同時也是《天聖令》發現者戴建國教授發表〈從《天聖令》看唐和北宋的法典製作〉;日本九州大學人文科學研究院坂上康俊教授發表〈再論《天聖令》藍本唐令《開元二十五年令》說〉。兩位學者分別討論關於《天聖令》最引人注意的製作年代。
第二場次,由中興大學歷史系宋德喜教授主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吳麗娛教授發表〈關於《喪葬令》整理復原的幾個問題──兼與稻田奈津子女史商榷〉、臺灣師範大學國際與僑教學院人文社會學科教授沈宗憲教授發表〈宋代喪葬法令初探—以《天聖喪葬令》為基礎的討論〉、中央研究院博士後研究員張文昌先生發表〈中古國家對親屬關係的界定—以《天聖‧喪葬令》為中心〉。三篇論文均圍繞著「喪葬令」的問題,進行討論。
第三場次,由師大歷史系退休教授廖隆盛教授主持。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吳有能教授發表〈信仰之衝突──從天聖令談到唐代違令喪葬及其宗教文化意涵〉、元智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助理教授黃玫茵發表〈唐宋律令所見尊親屬的家內角色〉、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教授劉燕儷發表〈試論唐代服役丁匠的規範 ──以《天聖令‧賦役令》為中心的探討〉。吳有能教授和黃玫茵教授延續對喪葬令的討論,吳教授著眼於宗教信仰與哲學思維的角度、黃教授側重於尊親屬的家內角色。劉教授則透過「賦役令」討論服役丁匠的問題。
第四場次,由師大歷史系退休教授邱添生教授主持。日本京都大學人間環境學研究科辻正博教授發表〈《天聖・獄官令》與宋初的刑罰制度—以宋10條為線索—〉、台北大學歷史系陳俊強教授發表〈試論唐宋死刑的執行—以《天聖‧獄官令》為中心〉、臺東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賴亮郡教授發表〈《天聖令.雜令》唐13條管見〉。辻正博教授和陳俊強教授分別透過「獄官令」檢視唐宋刑罰制度;賴教授則特別針對「雜令」唐13條進行檢討。
第五場次,由政大法律系教授、中央研究院歷史所兼任研究員、中國法制史學會理事長黃源盛教授主持。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人間文化創成科學研究科古瀨奈津子教授發表〈日唐營繕令營造關係條文的検討〉、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研究員牛來穎教授發表〈《天聖令》復原研究中的幾個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研究員李錦繡教授發表〈唐“五行帳”考〉。牛教授報告時,特別提及目前學界對於「營繕令」的研究,僅見三篇論文,作者分別是古瀨教授和陳登武教授,以及她本人。陳登武教授又擔任本場次牛教授的論文評論人。三位目前發表過「營繕令」的學者,同場對話,格外具有意義。李教授則特別針對天聖令出現的「五行帳」一詞,進行考證與檢討。
第六場次,由台大歷史系教授兼系主任甘懷真教授主持。日本愛知縣立大學文學部丸山裕美子教授發表〈唐日醫疾令の復原と比較―天聖令出現による再検討―〉、師大歷史系陳登武教授發表〈皇權‧醫療資源‧醫事法規—從《天聖‧醫疾令》看唐宋文武官員的醫療照護〉、政大歷史系羅彤華教授發表〈唐代官人的父母喪制─以〈假寧令〉「諸喪解官」條為中心〉。丸山教授和陳登武教授分別從不同面向檢討「醫疾令」的問題;羅彤華教授則透過假寧令檢討父母喪制。
第七場次,日本御茶水女子大學人間文化創成科學研究科古瀨奈津子教授主持。文化大學史學系桂齊遜教授發表〈唐宋官吏休假制度比較研究—以《天聖.假寧令》為核心〉、醒吾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李淑媛教授發表〈唐宋時期的糧倉法規──以《倉庫令》「稅物收納、概量和耗」條為中心〉,師大歷史系陳昭揚教授發表〈金代的杖刑、杖具與用杖規範〉。三篇論文分別檢討假寧令、倉庫令與獄官令。陳昭揚教授的論文檢視唐、宋、金刑罰問題,格外引起學者注意。
第八場次,由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吳麗娛教授主持。韓國外國語大學歷史文化研究所研究員金相範教授發表〈時令的法制化過程及相關儀禮變化中的時代含意-以《天聖令·營繕令》中的“立春前,三京府及諸州縣門外,並造土牛耕人”為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所研究員黃正建教授發表〈《天聖令‧雜令》的比較研究〉、嘉義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劉馨珺教授發表〈唐宋的關界:從《天聖.關市令》「應禁之地」談起〉。金教授延續長期以來對「時令」的關注,檢討「《天聖令·營繕令》中的“立春前,三京府及諸州縣門外,並造土牛耕人”」的問題;黃教授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整理與復原研究「天聖令」的團隊負責人,特別檢討「雜令」的問題;劉教授則透過「關市令」檢討「應禁之地」,對於帝國的邊界,有深入討論。
會議最後,由師大歷史系主任陳豐祥教授和台大名譽教授高明士共同主持綜合討論。與會學者與貴賓,提出諸多圍繞著《天聖令》的問題,激盪出許多火花。與會學者戴建國教授、黃正建教授等均發表更深入的總結性看法。黃教授甚且憂心北京研究團隊面對台灣學者對於《天聖令》的投入,應更加積極進行研究。
會議最後在師大歷史系陳豐祥主任的結語中結束,與會學者咸感意猶未盡,期待日後能有進一步學術交流與對話的機會。(撰文:師大歷史系陳登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