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目前口腔保健資源及相關條件如下,提供給各位家長:
兒童塗氟:
1、0-6歲兒童(每6個月1次) 。
2、未滿12歲之具福保資格低收入戶兒童、身心障礙兒童、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3個月1次)。
3、112年2月1日起攜帶健保卡以及兒童手冊。
4、本市兒童塗氟牙科醫療院所名單,公告於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官網\業務專區\國民健康管理\口腔保健\幼童口腔塗氟服務 (https://p.tainan.gov.tw/UURdW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