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就學貸款
學生就學貸款
貸款對象之學生應為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就讀下列經各級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具正式學籍者。
辦理時間
辦理時間
辦理時間:每學期開始~到開學日起當周結束
※外縣市的同學或不方便到校繳交的同學,也可利用掛號郵寄或傳真(03-5573592)至學校,並註明就學貸款。
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 120 萬元以下者。(免繳交利息)
家庭年所得總額逾新臺幣 120 萬至 148 萬元,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免繳交利息,無則無法申貸)。
家庭年所得總額逾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一人者。(全額繳交利息)。
家庭年所得總額逾新臺幣 148 萬元以上,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二人者。(免繳交利息)。
已成年之兄弟姊妹需附主管機關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正式學籍在學證明,並需有當學期之註冊章或有效證明,未成年者免附在學證明。
至銀行對保完成並非表示申貸成功,尚需經過所得查調,合格者始完成申貸,所得查調不合格需補繳學雜費。
所得查核由學校統一送教育部轉財政部調查,查調結果不合格者,請於查調結果通知後2週內完成繳交切結書及相關證明文件或補繳學雜費,以免影響就學資格。
對保期間(因每年作業期程不同,確定日期請看公告)
對保期間(因每年作業期程不同,確定日期請看公告)
第一學期:8月中旬 ~ 開學日前
第二學期:1月中旬 ~ 開學日前
臨櫃對保需本人親自辦理,舊生可盡量利用線上對保功能,可減少舟車勞頓及避免人潮,並請於開放對保期間內使用線上申貸,開放時間結束,銀行無法再開放系統
具有減免身分者,請先辦理學雜費減免,再向銀行申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