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架構

中心簡介 - 組織架構

本中心置主任一名,綜理中心事務;執行長一名,執行中心相關業務。另本中心如因業務需要,得置專(兼)任研究員、

專(兼)任副研究員、專(兼)任助理研究員、專(兼)任工程師、專(兼)任副工程師、專(兼)任助理工程師、專(兼)任執行秘書、

研究助理、行政人員及工讀生若干人,負責相關研究、行政及業務之規劃、推展或諮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