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軍爭篇第七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于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于軍爭。軍爭之難者,以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計者也。故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卷甲而趨,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里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爭利,則蹶上將軍,其法半至;三十里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積則亡。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
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和為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守,懸權而動。先知迂直之計者勝,此軍爭之法也。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金鼓;視而不見,故為旌旗。」夫金鼓旌旗者,所以一人之耳目也;人既專一, 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眾之法也。故夜戰多火鼓,晝戰多旌旗,所以變人之耳目也。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避其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治待亂,以靜待嘩,此治心者也。
以近待遠,以佚待勞,以飽待飢,此治力者也。無邀正正之旗,無擊堂堂之陣,此治變者也。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背丘勿逆,佯北勿從,銳卒勿攻,餌兵勿食,歸師勿遏,圍師遺闕,窮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出師表
臣亮言: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於內;忠志之士,忘身於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於陛下也。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姦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治,不宜篇私,使內外異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費褘、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後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將軍向寵,性行淑均,曉暢軍事,試用於昔日,先帝稱之曰「能」,是以眾議舉寵為督。愚以為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歎息痛恨於桓、靈也。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也,願陛下親之信之,則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於南陽,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諮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後值傾覆,受任於敗軍之際,奉命於危難之間,爾來二十有一年矣!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來,夙夜憂勤,恐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故五月渡瀘,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當獎率三軍,北定中原,庶竭駑鈍,攘除奸凶,興復漢室,還於舊都;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至於斟酌損益,進盡忠言,則攸之、褘、允之任也。
願陛下託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若無興德之言,則戮允等,以彰其慢。陛下亦宜自課,以諮諏善道,察納雅言,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今當遠離,臨表涕泣,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