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審查要點:
來稿由編輯委員會送請兩位審查人審查,必要時送請第三位審查人審查,審查結果分為接受、修改後接受、修改後再審及退回。
作者修改時限為二個月,滿二個月時發出逾期通知,並告知於一週內寄回,如有特殊情形,應主動聯絡編輯委員會,逾期未寄回修改稿件則以退稿處理。